戶外電視 納斯達克新口味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2日 17:20 《財經時報》 | |||||||||
戶外電視媒體雖然剛剛出現數年,但其資金門檻和技術限制,使得其初創期就形成了寡頭局面。而恰好納斯達克只接受一個概念在兩家公司出現 □本報記者 姜雷 沉寂多時的美國納斯達克又在向亞洲中小企業遞送橄欖枝,華爾街投行開始講述后互
6月27日,分眾傳媒董事長江南春開始全球路演之旅。按程序,分眾傳媒將于7月中旬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由此,“中國傳媒概念第一股”將粉墨登場。而在其背后是高盛、軟銀等近十家國際風險投資基金5000萬美元的支持。 幾乎同時,聚眾傳媒對外宣布,將獲得一筆2000萬美元的追加投資,投資方為全球最大風險投資集團——美國凱雷基金。此前凱雷已經投資了1500萬美元。半年后,聚眾也將踏上納斯達克之旅。董事長虞鋒表示:“我們不會讓投資商失望。” 概念仍為王 兩家公司在成長道路上極其相似。都是以廣告業務起家,在進入樓宇廣告視頻行業后迅速成長。短短兩年,從零做到數億元規模,成為行業前兩名。而兩家企業也不約而同打出“戶外電視傳媒”這一新概念。這也使得他們都得到了海外風險投資者的青睞。 近年來,隨著中國高科技概念股在海外資本市場的蜂擁上市,傳統的門戶概念、無線概念已經被嚴重透支。海外風險投資商迫切需要開拓新的概念,挖掘出更多增長點以滿足投資者的預期,激發投資者熱情。 對于高風險的高科技領域,“概念”——講述一個打動投資者的故事至關重要。 在風險投資商的眼里,具體的概念是什么并不重要,關鍵是能否以此規避投資風險,獲得高溢價退出。 新概念能維持多久 面對中國這樣一個大市場,資本市場、投資銀行、風險投資都希望更多的中國公司上市,以從中獲取更多的收益。分眾和聚眾的出現,則為這些風險投資商提供了一個既規避風險,又能獲得高溢價收益的機會。 投行人士介紹:“風險投資商是一定要投資的,他所發起的區域投資基金,只可能在這個區域里使用,而且在基金生命周期的 8-10 年中,所有的資金都要投資出去,并且完成退出”。中國傳統概念股的透支,也促使投資商不得不將目光轉移到戶外電視傳媒。 戶外電視媒體雖然剛剛出現數年,但其資金門檻和技術限制,使得其初創期就形成了寡頭局面。業內人士介紹:2004年分眾傳媒每月新增兩三千棟樓宇;如果以平均每棟兩臺液晶電視計算,至少需要投入5000萬元人民幣;以聚眾傳媒所公布15000多棟樓宇計算,其所投入的資金將不少于2.5億元。 目前,該行業正處在高成長期,聚眾傳媒全國網點的數量在2005年第二季度比第一季度增長了81.7%;目前聚眾每個月的銷售額都以25%的速度在遞增。 寡頭局面的形成,讓風險投資商更加看好這一行業。但對于江南春和虞鋒而言,他們只是提出了一個全新的創業概念,進而和第一個進入這個市場的風險投資者一起創造一個新一輪的投資焦點。 對于那些真正的投資者來說,戶外電視媒體經營的單一性,以及客戶對其的認知度,造成了其發展的瓶頸。分眾傳媒在廣東就遭遇到廣告投放商對這種新興的廣告形式不完全接受,寫字樓要價過高的情況。 而其號稱的獨特的分眾性、生動性及強制性的特點,實質上是一種被動的強迫式灌輸傳播,長期看來,其傳播效果并不理想,往往使得受眾反感。這也使人對其能否發展出新服務保持新的贏利點產生懷疑。 上市之憂 缺乏新的增長點,投資巨大,這也是分眾和聚眾傳媒的投資者們著急上市的主要原因。 “風險投資商們希望這個概念在沒有進入拐點時,就能夠通過資本市場套現,謀求利益。”分析人士認為。他們并不想像當年投資門戶概念那樣被套牢。 分眾傳媒的上市申請顯示,公司股價定在14到16美元之間,首次公開發行25%的股份。 初步定為4017.3萬股,市值將在5.8億到6.4億美元之間。并由高盛和瑞士一波做承銷商。其股價甚至高于納市的績優股盛大網絡。 經歷了初入中國市場投資的教訓,海外風險投資的冒險精神漸漸被務實的業績評價所代替,越來越多的外資風險投資公司開始傾向于在一個項目投入一大筆資金,而非像互聯網熱潮時那樣將一筆資金用于很多小的項目。 “國際投資者對分眾和聚眾的投資都屬于后期投資,后期投資的關鍵在于戰略投資者盡快的減持套現。而并非天使投資那樣,雙方會形成緊密的戰略合作伙伴。”投行人士介紹。顯然,高盛和凱雷們并非天使投資者,只要企業上市,減持套現是他們不二的選擇。 而對于上市企業來說,為了達到美國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上市公司要花費更多的資源和精力,這將增加他們公司的成本。 納斯達克對上市公司的短期(每月甚至每季)利潤增長的關注,則會束縛住企業的手腳,不能隨心所欲地進行擴張,這對于處在擴張期的戶外電視傳媒業來說,是致命的。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