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旅行中用AIRBNB找到遠方的“家”,畢業求職時用優客空間直接對話雇主、簽約公司,人在家中打開手機APP就能購買各類商品和上門服務……這些故事在2015年構成了我們日常生活的場景。
這一年,“互聯網+”“提速降費”“烏鎮峰會”等已成為廣大網民熟知的熱詞,而這些熱詞也從一個側面勾勒出中國互聯網這一年的發展之路。過去的一年,互聯網全面發展,成為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經濟轉型、社會發展、技術進步、國際交流乃至國家治理不可或缺的內容。
本期新浪長安講壇中,中央網信辦信息化發展局副局長秦海將與我們分享他對“互聯網+”發展路徑及未來趨勢的深度思考。以下為文字實錄: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晚上好!這次有機會到清華來,首先應該感謝中國經濟50人論壇的邀請,使我有機會參與長安講壇的學術活動。我很長一段時間已經不再從事純粹的學術研究,對學術前沿問題和一些值得慎思的問題,似乎已經不再擁有獨立的學術思考能力。好在中國經濟50人論壇要求我就互聯網+問題談一些個人的心得和體會。
根據要求,今晚我們主要討論五個話題:一是互聯網發展的特征事實,二是互聯網的實質,三是追尋互聯網驅動經濟發展轉型的路徑,四是互聯網發展的問題和挑戰,五是關于互聯網發展前景的展望和前瞻性的思考。
一、互聯網發展的特征事實
讓我們先從身邊發生的幾則小故事談起。
一則故事是美國airbnb公司(airbnb.com),其向用戶發出的召喚就是“歡迎回家”。這是一家幫助客戶尋找短期住所的網站。人們可以在旅行、休假以及旅游的過程中,通過它來尋找可供出租的閑置住所,真正讓人們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它的技術設計是內容分發網絡(CDN)和地理位置服務(LBS)綁定在一起,無論我們身在何處,都能夠發現當地的空閑房源。
比如說,我們現在身處清華大學或在北京的其他地點,只要我們登陸airbnb網站,其彈出的頁面均是本地化的內容,也就是說,提供的是我們附近的、可供選擇的招租房源。我上個月在安徽馬鞍山出差,我登陸airbnb后,其提供的查詢和租賃的信息,就是馬鞍山當地的房源信息。中國現在也有類似的房屋短租網絡,比如“小豬短租”、愛屋吉屋等等。今年值得關注的是,airbnb已經開始接受比特幣(bitcoin)支付。
第二則故事講一下優客空間(ww.upwork.com)。現在,大家都在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優客空間可以說是一個典型。其前身可以追溯到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成立的Elance(www.elance.com)和2003年成立的oDesk(www.oDesk.com),2013年這兩家公司合并成為一家全球性的投遞簡歷的網絡(elance-oDesk),2015年初更名為優客空間,目前大約有900萬個自由擇業者的簡歷和400萬家雇主,每年提供適配的就業崗位大約為300萬。優客空間可以為雇主和求職者提供在線訪談、簽約等服務,并在求職成功后向求職者收費,其市值預估10億美元。
另外一家著名的尋找職業的網站是guru(www.guru.com),2001年它創立于美國的匹斯堡,旨在為雇主、自由擇業者之間的合作提供橋梁,讓自由擇業者可以按照自己設想的方式創業。Guru每年大約擁有150萬自由擇業者,創造創業崗位約100萬,guru獲得的收益約2億美元。這類自由職業的網絡還有很多,如designclue,fiverr,sribulance, toptal,vworker等等。
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在全球招募有天賦的自由創業者,同時,通過這些在線平臺,創業者們可以自由地組建自己的團隊,共同孵化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和新商業模式,網絡平臺服務商不僅可以提供雇主與自由創業者之間談判和締約的渠道,甚至可以為自由創業者提供風險投資、私募等籌資服務。在中國也有類似的職業招聘網絡,如58同城、趕集網等。
這些故事構成了我們日常生活的場景。在互聯網不斷狂飆突進地滲透到我們日常生產和生活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把握的最基本問題是互聯網發展的特征事實。
當前,人類已經身處在一個無所不在的、泛在的網絡環境之中,誰都身處其中。從技術變遷和變革的進程來看,互聯網最初起源于上個世紀60年代后期美國國防部高級研究項目阿帕網(ARPANET), 在其起始階段,僅將加州和猶他州之間4所大學的計算機網絡連接起來進行科技情報和文獻的分享和互換,到1971年底擴大到全美的14所大學。相比于美國,當時歐洲僅有挪威、瑞典和英國等少數國家開始計算機網絡的實驗。
到二十世紀80年代初期,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所資助的計算科學網絡(NSFNET/CSNET)開始接入阿帕網。隨著TCP/IP和超文本協議的陸續問世,1989年互聯網開始向社會開放,1994年互聯網走向全球化,各國開始陸陸續續接入全球互聯網。在屈指可數的近60年的技術演化進程中,互聯網已經從過去單一目的軍事、科研網絡,演變成為一個全方位、多功能的、巨型的社會經濟生態系統(social-ecosystem network),或者可以成為“網中之網”(the Network of networks)。
首先,我們從互聯網普及率來識別互聯網發展的特征事實。根據國際電聯發布的數據,進入新世紀后,特別是2005年后隨著移動互聯網和社交網絡的普及,全球上網人口的比例平均從2005年的16%提高到2014年的40%,上升了24個百分點(表-1),其中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上網人口的比例分別提升了27個百分點和24個百分點。發達國家互聯網普及率遠遠快于發展中國家。
從國別的角度來觀察,從中國大陸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從日本到韓國,從歐盟成員國到美國,從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發展中經濟體到OECD成員國,互聯網普及率一直呈現劇烈上升之勢,發達國家經濟體互聯網普及率一直遠遠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國在2008年之前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亞太發展中國家在2010年之前也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010-2012年幾乎與世界平均水平持平,2012年后開始超過世界平均水平。
我們沒有考慮中東地區、非洲以及拉美地區的互聯網普及率,因為這些地區的互聯網普及率更低,這意味著,不考慮國別之間互聯網管制體制和文化因素的差異,互聯網普及與經濟發展水平呈現正相關關系,互聯網普及存在“馬太效應”。
如果我們把互聯網普及率換成對數曲線(參見圖-1、圖-2),這樣我們就可以發展,互聯網普及率的變化是高度波動的。我們可以隱隱約約感覺它可能與全球經濟周期的變化基本上是同步的,先從發達國家開始,然而再傳導到發展中國家。許多年前,我曾經有一個設想,當互聯網普及到經濟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時候(假如互聯網普及率超過25%),如果將互聯網國別或者區域流量編制成一個反映世界經濟周期變化的先行指數,可能會比我們現有的衡量世界經濟周期變化的景氣指數更為準確。
第二,從技術演變的角度來看,從上世紀40年代的單機應用、單向技術應用(計算機、通信網絡),到60年代末期,各種網絡技術應用開始匯聚,并逐漸演化到目前萬物互聯的技術體系架構。端到端的鏈接實質上就是面向對象的鏈接。從網速的角度來看,世界固定寬帶平均接入速率5Mbit/s,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的固定寬帶接入速率平均在10Mbit/s以上。
從物理設備的配置上看,原來的大型計算機如IBM 4381等,一棟普通的三四層小樓內只能裝配一套機器設備。在上個世紀80年代,國家信息中心的機房樓也只能裝有1-2臺設備,現在我們幾乎是人手一臺或數臺智能終端設備,這些智能終端設備的計算能力比上個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的個人計算機毫不遜色,甚至還要強。
耶魯大學經濟學家威廉·諾德豪斯(William Nordhaus)認為,計算成本的銳減和計算機生產率的改進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手工計算時代的計算成本,每秒1次,到2006年達到了8390億次/秒,每百萬億次計算能力的成本從485美元下降到0.000000000137美元(以2006年美元不變價計算),換句話說,1美元可以支持73億次計算;每百萬次計算能力的勞動成本從278小時下降到0.000000000826小時,存儲容量從3.23比特增加到1.64*1010比特。
從1850-2006年的150余年間,計算能力增長了2.05萬億倍,每百萬億次計算成本(以2003年美元價格計算)下降了7.1萬億倍,每百萬億次計算的勞動成本(以小時計算)下降了73萬億倍。現在的計算已經成為普適計算和無所不在的計算,自然所需要的相應物理設備占用的物理空間也越來越小。現有大家標配的智能手機,其性能是非常強大的。
第三,互聯網所激發的商業模式創新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生活的常態。目前,技術、產品、服務以及知識產權、專利和標準已經不再是孤立的,而是構成了產業鏈、創新鏈和價值鏈,嵌入到經濟社會系統之中,全面重構著現有的經濟社會生態。十年、二十年前,我們經常談論硅谷,現在我們常常談論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智慧城市、機器學習以及互聯網+、工業互聯網、工業4.0等,實際上,在我看來,這些都是商業模式的創新,所不同的是,這些商業模式創新是基于價值鏈和新型經濟社會生態體系而進行的。
同時,還需要看到,基于互聯網的商業模式創新是全球化的。世界任何一個角落都會為新型商業模式所吸引和覆蓋。市場潛力越大,越會受到新型商業模式的青睞。從中美互聯網商業模式的對應性來看,幾乎每一種互聯網商業模式在中美兩國互聯網市場都可以尋找到對等的公司,比如京東對應于亞馬遜、airbnb對應于“小豬短租”等。
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在發展空間上,中國人口基數大,網民的數量遠遠超過美國,其孵化創新的潛力不可限量。盡管我國在信息通信技術原始創新能力上還處于劣勢,但是,中國經濟轉型升級正處于發韌期,互聯網普及率已趨近50%,而且移動互聯網的增長速度遠比固定互聯網增長速度快,后發競爭優勢將愈來愈凸顯,同時,伴隨著我國經濟全球化和創新驅動的發力,中國互聯網商業模式創新也將與創新、全球化互促互輔,互濟動力,相互轉化。
二、互聯網的本質
從人類技術變革進程看,在有史記載的3000余年技術變革史中,任何一種技術都是人類實現自身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同時,不同的技術對應于不同的經濟社會形態,如農耕技術對應于農業社會、工業技術對應于工業社會,信息技術自然對應于信息社會。但是,我們需要看到,作為信息技術的互聯網,其普及之快、勢頭之猛、應用之廣、滲透之深,是前所未有的,這就使得我們不得不追問互聯網的本質。
在布萊恩·阿瑟(W.Brian Arthur)的《技術的本質》中,阿瑟認為,“技術是萬事萬物深層秩序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我們的潛意識對奴役我們天性的技術和舒展我們天性的技術之間作出了區分。我們或許不接受抑制我們的技術,我們或許一直不能將那些可能的技術與那些欲求的技術等同起來。”
同時,他指出,技術對于人類而言,不止是經濟舒適感問題,“我們需要挑戰,我們需要意義,我們需要目的,我們需要與天性同在。技術在哪里把我們與上述的需要分離開來,它就會在哪里走向終結;反之,技術在哪里增強上述的需要,它就會在哪里不斷甦生,并體現我們的天性。”綜合技術史學家和經濟學家的判斷,我們可以將互聯網的本質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互聯網是一種使能性技術。它能夠自然地激發人類“邊干邊學”(learning by doing)和“學以致學”(learning to be learner)的能力。這主要是因為互聯網是數據、信息和知識的載體,就如同知識傳送帶,不斷地激發人們內生的求知本能。
美國伯克利大學經濟學教授J.布拉德·德隆(J. Brad Delong)曾經指出,如果說工業革命增強的是人的肌肉能力,比如說蒸汽機、內燃機、電力等等機械動力設備,增強的都是人的肌肉能力,是機械動力裝置對人的體能的強化和延伸,實現人的體能所不能實現的目的;相比較而言,信息通信技術革命與以往的工業技術不同,它所帶來的不是體能或者說肌肉能力的增強,而是人的智能的延伸,直接作用于知識擴散和信息傳播。
我們已經看到,信息通信技術可以使人類現存的、已經嫻熟應用的工業技術得以發揮更大的效能,并能夠孕育新的技術創新方向,也就是說,通過知識擴散和信息傳播、交流和分享,人類的創新活動更趨活躍、創新領域和方向更趨明確、創新周期更趨縮短。
第二,互聯網是當今最具代表性的通用目的的技術(general purposal technology)。通用目的的技術是由美國經濟學家蒂莫西·布雷斯納漢和曼紐爾·特杰騰伯格(Timothy Bresnahan and Manuel Trajtenberg)1995年提出的概念,他們認為,通用目的的技術是經濟增長的引擎。這一概念經過很多學者的豐富和完善,現在已經非常規范化。
作為一種通用目的的技術,必須滿足相應的基本條件:(1)在技術觸發階段就擁有非常廣闊的市場空間和改進空間;(2)它們存在著多重路徑和多種方式的應用;(3)與現存的技術之間存在著強烈的互補關系。
在人類技術變遷進程中,無論是原材料技術、動力技術、工具技術、交通技術、信息通信技術以及組織技術等方面,不少技術都滿足通用目的的技術這組屬性,像銅、鐵等材料技術、像水輪機、蒸汽機、內燃機、電動機等動力技術、像車輪等工具技術、像帆船、鐵路等交通技術、像書寫、印刷、計算機、互聯網等信息通信技術,像工廠體系、大規模生產、集約化生產等生產方式的組織技術,都可以被稱之為通用目的的技術。毫無疑問,在潛在和擴張的市場空間、充沛的技術活力、創新互補性、誘使未來投資、獲利能力以及實現快速、可持續增長等方面,互聯網是最典型的通用目的的技術。
第三,互聯網是一個雙邊或多邊的市場或平臺。在安娜貝拉?嘉維主編的《平臺、市場和創新》一書中,她將平臺理論繪制為表-2。一個平臺的構成要素包括情境、參與者、目標、設計規則、最終產品和服務以及其所面臨的核心問題等要素,從平臺的建構和演化來看,社會經濟活動存在著四種類型的平臺:內部平臺、供應鏈平臺、產業平臺和多邊市場等,互聯網則是典型的多邊市場,也可稱之為第四代平臺。
從表-2,我們可以看出,第一代平臺是單一廠商內部關系的建構,追求的目標是效率、低成本、大規模定制和新產品創新,遵循的規則是在等級制廠商內部中實現模塊化設計和構建,其所面臨的核心問題是低成本與產品標準化、系列化和多元化之間矛盾以及長尾市場的不確定性。第一代平臺是單一廠商的內部化行為,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單一廠商可以兼并和收購實現自身的縱向一體化和水平一體化。
第二代平臺是供應鏈平臺,其情境是基于供應鏈的,這可以說是一個“眾人拾柴”的平臺,比如微軟在上世紀80年代、90年代鼎盛時期,全球大概有九萬多個廠商為它開發所需要的各種各樣的補丁軟件,如果這些補丁軟件能夠彌補微軟視窗的缺陷或漏洞,并且順利通過微軟產品測試平臺的驗證,就可以構成供應鏈體系的組成部分。
第三代平臺是產業平臺,它著眼于產業生態體系,激勵和捕獲技術、產品和服務之間的互補性創新,對于那些擁有一定量的初始性用戶基礎、網絡效應強和收益遞增的產業,越有可能形成產業平臺,可以說一切網絡型產業——如路網、水網、電網、通信網以及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網等,都可以構成產業平臺。但是,產業平臺所面臨的核心問題是創新租金的分配,小型網絡服務商或技術供應商可以搭乘大型網絡服務商的“便車”。
第四代平臺就是雙邊或多邊市場。在情境、參與者、目標和規則等方面,雙邊或多邊市場平臺雖然與產業平臺相近,產品互補性、即時交易和節省交易成本等方面更具有優勢,但是,雙邊市場或多邊市場所面臨的核心問題卻是信息不對稱性、轉移定價和競價機制問題。
互聯網作為一個雙邊或多邊市場或平臺,它不僅全面復活了單一廠商內部平臺、供應鏈平臺、產業生態平臺,而且全面整合單一廠商內部平臺、供應鏈平臺和產業平臺,使得整個社會分工更加細分化、精細化,從產業、產品日益走向工藝流程和工序,催生越來越多的新產業和新商業模式。但是,這里需要強調的是,信息不對稱性不是被弱化和消解了,而是被強化了,也就是說,信息越多,信息不對稱性越強。
我勸在座的各位可以抽時間看一看兩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喬治?阿克諾夫和羅伯特?希勒(George A.Akerlof and Robert J. Shiller)今年出版的新書《釣傻子》(Phishing for Phools:The Economics of Manipulation and Deception)。在信息不對稱性強烈的環境下,如果沒有一種好的競價機制或者拍賣機制存在,信息越多,就越可能滋生一種“釣傻子”的機制。
第四,互聯網是一個雙重的規模經濟聚合體。為什么說它是雙重規模經濟體?比如現在流行的滴滴打車,它既沒有小轎車,也沒有司機,它僅提供一個開放注冊的平臺。同時,對于擁有轎車且注冊提供服務的司機而言,他們也沒有固定的客戶,但是他們擁有在時間和路線等方面的自由選擇權,平臺提供了一種供給和需求適配的機制,而且供給能力本身是需求響應式的。在座的各位可能讀過豪?范里安的中級微觀經濟教程,他現在是谷歌首席經濟學家,他曾經說過,信息規則實現了需求方的規模經濟。
但是,像優步(Uber)、滴滴打車以及airbnb等新興互聯網企業誕生后,人們說這是一個新的經濟類型,即分享經濟、線上線下的融合(Online to Offline),它們可以把各種碎片化的資源集中調度、分時使用。但是,在我看來,互聯網已經不是單純實現需求方的規模經濟,同時也實現了供給方的規模經濟,演變成為一種雙重的規模經濟聚合體,它可以促進一切現有的資源有效優化配置。供給方與需求方的適配以及重構它們賴以實現的機制,使得互聯網成為了一種全面的、動態的、及時的、優化的資源配置方式。回到阿瑟對技術本質的描述,很顯然,互聯網正是滿足人類迎接挑戰、滿足意義、實現目的和保持天性的技術。
三、追尋互聯網驅動經濟發展轉型的路徑
目前,“互聯網+”已經是一個炙手可熱的流行語。李克強總理在今年“兩會”的記者招待會上指出,“互聯網+”、網上網下互動創造的是活力,是更大的空間。站在“互聯網+”的風口上順勢而為,會使中國經濟飛起來。今年“兩會”以來,各級政府都將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提上到優先的政策議程。中央政府也先后頒布了“中國制造2025”、大數據戰略綱要以及“互聯網+”行動計劃,“互聯網+”已經成為經濟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杠桿和動力源泉。
在規范意義上講,這就是要從本質上創造出一條基于互聯網驅動經濟發展轉型的一般路徑。基于互聯網驅動的經濟轉型,最早是從極具個性化的需求體驗開始起步的,著眼于高度數據化的個人消費和生活服務領域率先發力,比如新聞、文化、旅游、餐飲、住宿和商業零售業,然而在逐步過渡到娛樂、中介、金融、房地產等行業。我們可以將互聯網驅動經濟發展轉型的一般路徑總結為一幅圖(參見圖-3)。
我們可以初步將互聯網驅動經濟發展轉型劃分為三個階段:初級階段、成長階段和成熟階段,其滲透到產業中的先后順序分別為第三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一產業。只有整體三次產業全面擁抱互聯網后,互聯網驅動發展轉型才進入成熟階段。
這主要是因為第一產業具有地理位置的專業性——在經濟學中稱為資產專用性,相比于第二產業而言,其配置效率更容易受到地理專用性和區域市場等因素的限制,現在所謂的“風起云涌、萬物互聯”——即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智慧城市以及機器人等新技術應用,已經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的轉型升級和價值鏈擴張創造了必要的技術條件和裝備基礎。
為了深刻理解互聯網驅動發展轉型的路徑,我們可以選取一些案例進行驗證。首先,我們來看互聯網+創客。在上個世紀80年代,北京曾一度流行過“點子公司”,實際上就是“兜售創意”,在互聯網環境下現在統稱為創意產業。概念設計、資源眾籌、商業模式、要素組合、市場機會、營銷渠道以及管理團隊等都可以通過互聯網廣泛擴散。這些構成創新的要素之間不是單向的、線性的,而是可逆的,任何一種要素都可以通過互聯網拼接起來。這是非常典型的創客路子。
截止到2015年5月,全球共有1899個創客空間,分布在120個國家,其中歐洲和美國各占40%,中國實際運行的創客空間共有53家,絕大多數集中在“北上廣深”,如北京的創客咖啡、深圳的柴火創客空間、上海的蘑菇云等等,它們的基本共性是擁有一個開放共享的實驗社區。
在這一社區當中,參與者們進行知識交流和共同工作,大家一起分享自己的一些創新體驗和瘋狂想法,各種想法匯聚在一起構成了一個協同工作的環境。在這一環境中,分工是高度精細化的,有風險投資和私募資金,有原創產品概念設計和流程設計,有會計和法律服務等等,大家共同開發和培育一個利基市場和長尾市場,從而為走向客戶化定制做好必要的準備。
最初,互聯網+創客的領域可能集中于在線游戲,現在早已不僅僅局限于在線游戲和娛樂行業了。比如,據媒體報道,為了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最近,北京房地產商推出一個基于房地產開發的移動應用商店,專門針對“小產權”的農家小院,認購者或者參與者認購76萬元的份額就可以參與自主設計和房地產開發過程。互聯網+創客的實質性含義就是喚醒了大眾希望成為企業家的激情,而且把這種夢想成功的激情放置在一個激勵人們反復嘗試和包容失敗的環境之中。
創客空間的興起撕去了長期籠罩在創新之上的神秘面紗,從資源配置和經濟增長的角度看,創新的實質就是活化各種要素的配置,只要各種要素的價格信號體系校準了,創新的種子就會生根發芽,甚至長成蒼天大樹。這就是中央政府將創新驅動、“雙創”作為應對經濟新常態的戰略的深層次原因。
第二方面的案例是互聯網+工業。目前,德國工業4.0、美國產業互聯網和中國制造2025均已經被推到了搶抓“新工業革命”的戰略前沿。對于美國的產業互聯網而言,是信息通信技術產業與制造業相向而行的結果,而德國的工業4.0則是制造業向信息通信技術產業攀升和躍遷的結果,信息技術與工業技術相互疊加的先后順序不同,反映了美國、德國不同的比較優勢,美國是信息技術產業強國,而德國是制造業強國。
信息技術向工業領域滲透先后出現過幾次重大的變化,從機器與機器之間的通信,到廠房到廠房之間的通信,再到產業供應鏈和客戶關系管理的全球重組。美國產業互聯網強調“向制造業回歸”,實際上回歸高端制造業,是對金融危機后全球產業分工體系的“大洗牌”。
2012年在美國發起成立產業互聯網聯盟時,他們宣稱廣泛地采用物聯網、工業機器人等技術,可以為美國高端制造業節省年度生產成本達千億美元。同時,為了適應這一新的分工趨勢,大學也走出了“象牙塔”,與產業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全美新建了數十家高端制造創新和研發中心。
德國一直深受所謂的“歐洲創新之謎”困擾,強大的制造業而羸弱的信息技術產業,這無疑如同“跛足的巨人”,試圖憑借強大的裝備制造翻轉整個產業生態體系,建立起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的現代產業體系。這樣看來,產業互聯網、工業4.0實際上是金融危機之后美國、德國再造國家競爭優勢和產業鏈優勢的“國家形象營銷”。
今年中國政府也提出了“中國制造2025”戰略,據參與“中國制造2025”的專家們估計,按照德國4.0標準評估中國制造業的發展水平,大約與美國、德國的工業發展水準相差2-2.5個代際。雖然中國毫無爭議是全球制造業基地和全球工廠,但是傳統的發展方式顯然落伍于“后金融危機”的全球產業分工和全球產業鏈重組,拼資源、拼低廉的生產要素以及付出高昂環境代價的粗放發展方式,就會在“前壓后追”的全球競爭環境中進退維谷,對于中國制造業來講,必須加快“突圍”,躍升到全球產業鏈和價值鏈高端直面競爭,開拓全球第三方市場,實現中國制造的全面升級和轉型。
第三方面的案例是互聯網+商務服務。移動互聯網的普及,商務服務已經徹底擺脫了時間和距離的約束。先前的淘寶、京東、亞馬遜等商務服務平臺以及新興的小區無憂、叮咚小區、大眾點評、餓了嗎、愛大廚、去哪兒、途牛等,完全涵蓋了商業零售、家政、社區服務、餐飲以及旅游等生活服務領域,這些互聯網企業的移動應用商店均可提供可視化的服務,讓消費者身臨其境,感同身受,創造了需求潛力不斷釋放的信息消費市場,成為我國第三產業占GDP份額的比重和消費率不斷攀升的重要支撐。
第四方面的案例是物流的高效配置。除了優步(Uber)之外,美國還有一家專門從事物流配送服務的利福特(www.lyft.com)交通網絡服務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2年,以舊金山為基地,用戶只要在手機上安裝它的移動應用商店,通過臉譜(facebook)等社交網絡,就可以找到合適的卡車司機或者出租車的合乘者和司機。
目前,利福特已經完成了前幾輪融資,它的口號是“你的朋友擁有一輛車”,與傳統的物流服務不同的是,它無需長期的租賃合約,而是來自于客戶的“捐贈”,現在已經在全美的65個城市提供服務,極大降低了貨車或者私家車輛的空駛率(合乘)。與運通、敦豪等不同,利福特完全是一個資源眾籌平臺,它為貨車、集裝箱和客戶提供了一個適配的平臺。
第五是互聯網金融。從一般意義上看,互聯網金融早先是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包括銀行、證券和保險等),比如直銷銀行或者電子銀行等,它們沒有柜臺服務或者實體店面營業網點,針對的目標客戶是那些對利率異常敏感和關注從眾行為的特定人群。它們在招攬客戶、客戶關系管理以及抵押租賃貸款、設備租賃、節省成本、提高資金配置效率等方面均有所斬獲。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興起,出現了新一代的互聯網銀行或者說互聯網銀行2.0,通過手機等移動設備下載擁有自己品牌的移動應用商店或者網站來使用銀行賬戶,利用線上平臺辦理銀行卡,執行在線轉賬、移動支付以及在線理財等業務。互聯網銀行2.0有的擁有獨立的金融牌照,大多數是與銀行合作開展業務。這些業務在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保險、理財產品等領域更為普遍。
像美國嘉信集團(Charles Schwab)、富達(Fidelity)、先鋒(Vanguard)等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都開通了在線基金超市,為投資者提供多元化的基金產品。但是,真正的互聯網金融是基于貨幣基金市場而發起的互聯網貨幣基金。美國第三方支付公司貝寶(PayPal)于1999年11月發起了美國第一只互聯網貨幣基金,在2000年巔峰時其的用戶達到100萬,貝寶貨幣市場基金回報率達到歷史最高值5.56%,到2007年,貝寶貨幣市場基金規模達到9.961億美元。
但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發生后,美聯儲執行量化寬松的貨幣政策,在“零利率”環境下,貨幣市場基金回報率一路下滑,到2011年6月,貝寶貨幣市場基金回報率僅為0.04%,基金規模縮水一半,縮減到4.786億美元,2011年7月29日貝寶宣布清盤,關閉貨幣市場基金。在中國,不僅大量持照基金銷售互聯網化,也存在著類似于PayPal一樣的貨幣市場基金,比如支付寶等。
此外,隨著移動互聯網和社交網絡的普及,P2P以及眾籌等全新的互聯網金融,也使得資產業務的互聯網化。最早的P2P借貸活動出現在英國倫敦,以Zopa為代表,自2005年成立以來,它已經向超過15萬人提供了包括房貸、車貸以及個人信用卡還款等11.9億英鎊的貸款。
在過去的10年間,P2P借貸風靡全球,尤其在美國、中國和英國等三個國家發展格外迅猛,在美國,Prosper(2006年成立)和Lending Club(2007年成立)幾乎壟斷了全美的P2P借貸市場;在中國,拍拍貸、翼龍貸、紅嶺創投、人人貸、恒昌、微貸網、陸金所、投哪網、積木盒子、金銀貓、銀湖網、道口貸等P2P平臺,截止到2014年底,中國P2P平臺多達1575家,行業競爭十分劇烈,而且與國際社會一樣呈現出市場細分化、機構投資者(包括銀行和對沖基金等)介入和全球化等特點。
在全球范圍內,眾籌的主要類型有捐贈型、股權型、產品型以及房地產眾籌。捐贈型眾籌實際上傳統慈善捐贈的互聯網化,這在歐美非常普遍,在中國各大門戶網站和電子商務平臺均開通了微公益和公益頻道。股權型眾籌主要采取“領頭羊+跟隨者”的方式,由個人投資者、信托投資者和基金投資者的組合模式,比較著名的股權型眾籌,如美國的Angellist、equitynet、wefunder、seedrs、onevest,以色列的Ourcrowd和英國Sussex大學創新中心的crowdcube等。
一般而言,股權型眾籌設有投資門檻,可以提供股權、基金、可轉換債券、迷你債券等多種金融產品和服務。產品型眾籌實際上就是產品預售,它主要涵蓋藝術、科研、電影、游戲、音樂等,比如現代大多數智能可穿戴設備均采取產品型眾籌形式,多以公益慈善和明星代言等為營銷手段。
房地產眾籌出現相對較晚,2012年在北美地區開始出現,其主要針對的領域是商業性不動產,其具代表性的企業是fundrise,其目的是消除不動產投資的中間環節,從而降低商業地產行業的高成本高杠桿率。國際社會盛行的互聯網金融在中國都可以找到他們的對等模式,但是,中國的互聯網金融尤其以互聯網貨幣市場基金為甚。這主要是因為中國存在著數量龐大的貨幣基金市場,貨幣相對于收入流轉速度呈現衰減之勢,從而產生了大量的沉淀資金。
同時,中小企業貸款難、貸款貴,隨著電子商務和第三方支付的迅猛發展,自然產生了大量的“寶寶們”,到2014年底,各種“寶寶”基金數量達到93只,資金規模達到1.61萬億。如,2014年余額寶在頂峰時其7天日均年化收益率一度高達6.763%,用戶達到2.2戶,資金規模達到6170億元,但是,隨著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特別2015年中國央行的降息降準操作和利率市場化改革,最近余額寶7天日均年化收益率已經跌破了3%,而且存在著繼續下跌趨勢。
我一直對互聯網貨幣基金市場持審慎態度,因為它是一個具有超級流動性的市場,如果按照實體銀行每天8小時、每周工作6天計算,存款準備金率按照16%計算,而互聯網貨幣基金市場是7*24小時運轉,那么這樣折合計算,其準備金率起碼要達到56%。因此,對于互聯網金融必須持審慎監管的態度,特別是要謹防“茶杯中的風暴”、局部風險演變為系統性風險,更要阻斷“龐氏騙局”的發生。
第六是互聯網+教育。2001年4月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率先啟動開放式課程計劃(Open Course Ware),從最初的靜態課件發展到視頻課。目前,麻省理工學院已將2000多門課件上網,月訪問量平均在100萬人次,并在全球設立了244個鏡像網站,總訪問量突破1億人次。2005年2月國際開放課件聯盟宣告成立,全球168所高校加盟。
2011年下半年開始,從斯坦福大學在線課程人工智能開始起步到計算機課程,“慕課”(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即大規模在線開放課程,簡稱慕課MOOCs)風起云涌,先后成立了Udacity、Coursera等在線教育平臺,比如斯坦福大學人工智能教授塞巴斯蒂安?特倫(Sebastian Thrun)于2012年1月注冊成立的Udacity,2年后已能提供22門免費課程和12門完整課程,注冊學生達到160萬;斯坦福大學計算機科學教授達芙妮?科勒(Daphne Koller)和吳恩達(Andrew Ng)于2012年4月成立的Coursera,截至到2015年10月,吸引了密歇根大學、普林斯頓大學等138所世界名校加盟,提供計算機科學、生物、物理、經濟、法律等1506門課程,注冊學生超過1600萬。
2012年5月,哈佛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聯合建立在線教育平臺Edx,并各出資3000萬美元支持這一非盈利教育平臺的開發和應用,中國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2013年5月已加入Edx教育平臺,Edx在線教育平臺形象地成為“X大學”聯盟,截至到2014年10月,來自全球合作院校600所,注冊學生300萬,提供在線課程300門。Udacity、Coursera和Edx是眾所周知的全球三大在線教育開放平臺。
除了這三大教育平臺之外,還有可汗學院(Khan Academy)、Udemy、學術伙伴(academic partnerships)、智慧女神項目(Minerva Project)、UniversityNow、Codecademy、Echo360等專門提供核心課程為主的教育平臺,美國亞利桑那、克利夫蘭、阿肯色等40所公立大學也紛紛計劃將學校的所有課程開放上網。
目前,“慕課”的興起激發了大學、出版商、互聯網公司、教師學生社群以及風險投資、私募基金、技術標準化組織等的熱情。相比于關于教育產業化、高端化等爭論,我甚至在想,世界上最終會不會僅剩下屈指可數的幾所名校?“慕課”拆除了大學的圍墻和藩籬,引發了對教育成本、教育權利以及優質教育資源的深刻討論,教育門檻必須降低,教育權利公平化以及通過優質教育資源公平接入勢必會強化大學之間的競爭。
我們需要深刻反思的事實就是“生源離岸化”或者說“優質生源離岸化”。中國具有尊師重教、因材施教和“學而優則仕”的悠久歷史傳統,“慕課”是我們不得不面臨的沖擊和挑戰。解放心靈、培育大師、傳承核心價值、滋養民族、創建一流學府,這是互聯網時代賦予中國教育的使命。無論是大學“去行政化”還是深化教育改革,教育都必須擁抱互聯網。
第七是互聯網+交通出行。去年是“滴滴”與“快的”大戰,今年3月,“滴滴”和“快的”合并后演變成為“滴滴打車”與“優步”之間激烈競爭。現在關于網絡約租車已經到了沸沸揚揚的地步。據估計,中國城市出租車市場大約1600億元,短期租賃車市場大約600億元。滴滴打車、優步等網絡約租車平臺出現后,出租車市場很快成了社會輿論的熱點,處在風口浪尖上。
目前,交通運輸行政監管部門正在制定網絡約租車監管辦法,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我們幾乎每個人都有“打車”的經歷,司機挑肥揀瘦、抬價、拒載以及“雨雪天尤其一車難求”。出租車行業屬于特許經營監管行業,有嚴格的準入門檻,既存在數量管制(出租車投放量),又存在價格管制(起步價、峰時加價、分時加價和里程定價等),在上繳“份子錢”的情況下,司機對成本(目的地遠近、道路擁堵程度、油耗等)異常敏感,而在城市化加速和社會流動加快的情況下,乘客會從時間成本、生活成本和限號限行的角度選擇出行方式,在這種情形下,出租車與乘客是隨機匹配的。
這樣就產生兩種結果:一是司機占優,他(她)可以挑活,即使存在著乘客投訴機制,司機依然可以挑活,二是滋生了“黑車”市場。以北京市為例,從2004到2015年,常駐人口從1492萬增至2115萬,但是,從2003年到2012年,出租車數量僅從6.5萬輛增至6.6萬輛,而“黑車”數量據估計是正規出租車數量的2倍以上,主要集中在偏遠城鄉結合部,甚至部門與乘客達成長期租賃關系的私家車也加入到“黑車”行列。
黑車市場純屬地下經濟,既侵蝕了出租車市場的客源,又逃避監管,也是潛在公共安全的禍端。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網絡約租車平臺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社交網絡等技術,司機和乘客只要下載相應的移動應用商店,就可以尋找到相適配的供給和需求,降低了出租車空駛率和乘客的候時成本。
據滴滴打車2015年4月統計,滴滴打車業務已經在全國300個以上城市開通服務,出租車司機注冊總數達100萬,乘客注冊總數超過1億,日峰值成交訂單530萬單,出租車空駛率平均下降20%以上,94.7%司機反映其收入增長幅度提高了10%-30%;乘客打車成功率85.8%,平均候車時間僅為5.4分鐘。
整體上,全國130多萬輛出租車每天減少40-50公里空駛,油耗節省4-5升,每年可減少碳排放730萬噸。顯然,互聯網+交通出行使得既存的高度分散資源可以精準配置,構建了城市交通的新供給模式和交易關系,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城市交通供給不足,提升了市民出行的效率和質量。從當前互聯網+交通出行以及汽車行業的變革趨勢來,今后的乘用車輛可能不再單純是交通出行或運輸的工具,而可能是一個綜合信息平臺。
同時伴隨著地理位置產業的發展,互聯網+地理位置服務+交通工具可能會在整體上構建“大流通”格局,全面重組交通運輸、物流以及日常出行、長距離旅行的方式,成為經濟增長的下一個引爆點。
上述的轉型路徑和案例分析,對于中國經濟發展而言具有深刻的啟示。
啟示之一:互聯網正不斷激發經濟社會發展面臨深刻變革。面對互聯網,無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可能都面臨轉型的挑戰,在發展方式、經濟結構和經濟效率上都必須作出相應的調整。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迫切需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發展提質增效。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需要尋求新的經濟增長動力,傳統工業經濟依靠增加要素投入的經濟增長方式已經難以為繼。全面深化進入了深水區,破除體制機制障礙,釋放經濟發展的活力,必須通過外部倒逼機制來破除大量既存的隱性的體制機制壁壘。互聯網已經成為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重要平臺,互聯網正常運行關系到了經濟發展增速,關系到了國計民生,關系到了社會穩定。
啟示之二:互聯網作為一種基礎設施遍及經濟社會各領域,政府、企業、居民寬帶上網率大幅提升,交通、金融、醫療、教育、制造、環保等領域互聯網應用正在向更深層次推進,互聯網已經成為最具代表性的通用目的技術。由于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的廣泛應用,互聯網的應用場景得到了極大的延伸和拓展,今天的互聯網已與10年前的互聯網不可同日而言,未來的互聯網與今天的互聯網也會存在天壤之別。特別是云計算、大數據等應用技術的崛起,應對互聯網的演化等同于應對經濟社會結構、監管體制和生活方式的演化。
啟示之三:信息通信產業正在成為產業融合的黏合劑。一方面信息通信技術變革速度進一步加快,從上個世紀90年代10年一個周期,到本世紀初5-8年一個周期,目前3-5年一個周期;另一方面,信息通信產業的內部融合正在加速,硬件和軟件、軟件和服務、網絡和應用之間的邊界正在變得進一步模糊,軟硬一體化、軟件即服務、網絡即應用已經成為了一種發展趨勢,數據資源成為了互聯網經濟的重要生產要素。
更為重要的是,信息通信產業與其他產業正在加速融合,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慧醫療等的發展,信息通信產業將不再是一個獨立的產業部門,而是支撐其他產業發展的基礎性產業。在我看來,我們可以將未來的企業稱為“有芯企業”和“無芯企業”,以往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或資本密集型產業看成軟件密集型產業和系統密集型產業。
啟示之四:互聯網無所不在,互聯網應用正在從生活性服務業向生產性服務業快速滲透,互聯網產業正在從消費互聯網時代全面邁入產業互聯網時代。互聯網經濟已經不再是一種虛擬經濟,社交娛樂、新聞資訊等是互聯網發展的歷史寫照,產業互聯網、智能電網、智能家居、智能交通等互聯網應用可能是互聯網未來發展的畫像。云集成應用將把硬件與軟件、技術與產品、創新與應用、應用與網絡、網絡與數據、數據與計算、計算與存儲等融為一體。
啟示之五:互聯網觸發的綠色可持續發展將漸行漸近。依靠要素投入的傳統發展方式,已經對環境產生了巨大的破壞。傳統發展方式由于缺乏信息通信網絡技術的應用,不僅影響了資源優化配置,而且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和損耗。互聯網經濟具有綠色、低污染,創新驅動和帶動效應強等特點,智能網絡技術應用可以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以及任何設備、任何人都可以對資源利用、環境監測等做到超前定位、精準調控,從而使得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成為可能,這樣就擁有了一把打開綠色增長的大門的智能鑰匙,這對于降低資源浪費損耗、促進節能減排必將產生深遠影響。
啟示之六:國際競爭走向價值鏈競爭。電子商務、社交網絡、外包等的全球化實踐表明,國際分工已經從基于產業分工走向產品分工、流程分工和工序分工。我們可以把這種競爭稱之為“鍵盤上的競爭”或者“指尖上的競爭”。由于互聯網具有強大的資源整合能力,因而這一競爭的實質是價值鏈競爭。去年G20會議討論的焦點就是全球價值鏈。價值鏈競爭將是一個越來越重要的話題。
四、中國互聯網發展的問題和挑戰
目前,中國經濟發展已進入新常態。實現中央“十三五”規劃建議的戰略目標、實現“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著力推動互聯網驅動發展轉型,我們必須直面中國互聯網發展的問題和挑戰。初步歸納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信息基礎設施跟不上應用發展需求。目前,中國高速寬帶網絡覆蓋率不高,光纖入戶率低、公共場所免費WiFi接入點有限,應用體驗較差,4G網絡覆蓋率不高,廣大農村和鄉鎮地區4G網絡覆蓋率亟待提高。根據國際電聯的數據,2014年,我國人均國際帶寬僅為4.23Kbp/s,而發達國家和國際平均水平分別為115.9Kbp/s和403.8Kbp/s。
我上周在內蒙古烏蘭察布調研集中連片貧困縣的發展情況,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就是交通不暢,通信也不順暢,互聯網和寬帶普及率更差。同時,網速慢、資費高——尤其是移動上網資費高嚴重制約了應用發展。此外,下一代互聯網開發和應用部署、廣播電視網絡升級改造等也滯后于發展應用的需要。
第二,傳統監管模式難以適應。傳統政府監管模式按行業或者地域劃分的監管架構已經難以適應互聯網監管的需要,互聯網平臺運營主體和服務對象在時間和空間上高度分離,同時,互聯網服務對象也參與網絡平臺的運營,按照傳統的監管規定,難以找到合適的監管主體。
比如傳統的對實物交易的監管模式,很難適應電子商務和電子化的虛擬交易以及線上締約線下交易的情形。再比如,醫療、教育、交通、金融等領域相關行業法律法規、監管規則都對從業主體的資質、從業內容范圍、從業組織方式、從業場所、從業區域范圍等作了具體規定,這些規定只考慮線下時空緊密結合、以群體組織從業為主、從業主體數量有限可控、從業的物理地址等情況,很難適應互聯網線上時空分離、大眾創業、從業主體數量海量不可控、從業空間虛擬等情況。
此外,傳統監管模式以經濟性監管為主,忽視社會性監管,多采取集中式管控監管模式,也難以適應對互聯網分布式、自組織事務的監管,監管對象的資質審查和準入核定的監管模式,也面臨管轄權爭議以及“監管對象漂移”等新的難題。同時,對于雙邊市場和多邊市場的監管,也存在監管者被捕獲或者監管者被套牢的問題,這樣反而會加劇市場不對稱性。轉變監管理念,改進監管方式,節省監管成本,增強監管效率,需要樹立以客戶中心的意識,改變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問題,徹底改變監管者被捕獲的問題。
第三,網絡信息安全保障有待不斷加強。2010年6月,“超級震網”(stuxnet)病毒集中摧毀了伊朗那坦茲(Natanz)核工廠的1000余臺離心機,據說“超級震網”病毒是由美國和以色列所研發的網絡空間武器,可以精準地破壞現有的工業控制系統和電力、能源、交通、水壩等基礎設施控制系統。2013年5月,“斯諾登事件”再次喚醒了互聯網時代網絡空間信息安全的警覺。
網絡空間是繼陸、海、空、天之后人類經濟社會活動的新興空間,由于其擺脫了時間和空間的束縛,它不僅可以操控陸海空天的活動,而且可能使得非主權國家行為成為潛在安全威脅的來源。在廣義上講,“鍵盤上的行為”和“指尖上的行為”就成了網絡和信息安全的觸發器。
由于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在經濟社會各領域的大規模應用,網絡信息安全問題已經從傳統桌面PC機上延伸到了經濟社會各個領域,工業控制系統、智能家居、智能交通等各領域由于智慧化應用和聯網,網絡信息安全問題也開始凸顯和日益嚴重,可是,相應的安全防御體系尚未建立起來。
同時,信息通信技術產業的自主可控體系尚未建立起來,核心電子元器件、高端芯片和基礎軟件等受制于人,尚未取得實質性突破,始終處在被動模仿和無法大規模推廣應用的階段,網絡信息安全缺乏產業基石。隨著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應用,網絡大數據安全形勢日益嚴峻,用戶數據泄密事件頻頻爆發,而且事后缺乏完善的措施補救。今年北京某醫院在處理醫療檔案的過程,就出現了患者隱私大量泄漏的事件。
第四,信息通信技術產業的自生能力亟待增強。在集成電路產業方面,存儲芯片、高端物聯網芯片、移動通信信息處理芯片、顯示芯片,生物芯片等領域,自主設計能力和自主創新能力相當薄弱。2014年,我國集成電路進口額達2865億美元,連續多年位居單一產品進口額第一。
在通信產業方面,網絡通信服務質量難以滿足工業控制網絡低時延、高可靠性等各類特色服務需要。在軟件產業方面,社交娛樂、網絡通信、財務管理等方面應用軟件較多,但是在工業控制系統、科研設計模擬仿真、大數據分析、云計算服務管理等高端專業領域,我國軟件產業能力相當薄弱。信息通信技術產業的承攬外包和代工(OBM)方式相當普遍,基本上處于國際價值鏈低端。
第五,互聯網治理有待創新和加強。互聯網內容治理、網絡設施安全治理體系架構已經建立起來,但是,網絡數據治理、網絡誠信治理體系架構尚未建立起來。同時,互聯網治理體系因為方法、手段和措施彼此之間缺乏協調,政府部門之間越位、缺位和錯位時有發生,有時甚至出現適得其反的治理效果。
互聯網治理必須立足治本,必須與線下社會治理有效結合起來。目前互聯網治理和社會治理兩者之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脫鉤,實現標本兼治還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從理論上講,任何人在互聯網上的任意行為都是透明的,但是,由于參與者數量太大,淹沒效應過于廣泛,但是,運用大數據分析以及因果過程追蹤等技術,恰恰可能使得互聯網治理取得突破。
五、關于互聯網發展前景的展望和前瞻性思考
對于互聯網發展的未來,一個流行的說法是“未知大于已知”。早在1989年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舉行的阿帕網20周年閉門紀念會上,互聯網的先驅者們也曾預言,人們不可能斷言互聯網現在完成了變革,或者在未來某個時候會完成變革。我想,互聯網是現實經濟社會生活的映射,只有將互聯網上所頻繁出現的事件與現實經濟社會生活對應起來,才能觀照互聯網的未來。
畢竟互聯網是人類的發明創造,也是人類文明演進的組成部分,人類發展進程中所確立的重大制度變革——如產權制度、貨幣制度、市場設計以及科學研究組織等,對互聯網未來勢必會產生重大影響,因而,關于隱私權、數字版權、虛擬貨幣、市場匹配機制設計以及針對互聯網的交叉學科研究等是值得密切關注的前瞻性問題。
(一)隱私權問題。2012年1月,歐盟委員會提交建議徹底修改1995年頒布的數據保護指令,代之以數據保護監管法,提出了“被遺忘的權利”(right to be forgotton)。當時,歐盟司法、基本權利和公民委員會執行專員維尼亞·芮丁(Viniane Reding)指出,“如果一個人不再希望他的個人數據被一家數據控制者所處理或存儲,并且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保留這些數據,那么這些數據就必須從它們的系統中刪除。”“被遺忘的權利”應該賦予數據所有者掌控他們自身在線身份的權利。“被遺忘的權利”擴展和替代了1995年數據保護指令所規定的“清除權利”(right to erasure)。
2014年12月,歐盟理事會重申《數據保護監管法》第17款關于“被遺忘的權利和清除的權利”的立場。“被遺忘的權利”確立后引起了軒然大波,并引起了美歐法學和互聯網專家之間的激烈爭論。由于歐美之間在隱私權方面存在著顯著的差異,美國強調“自由表達”(free speech),而歐洲強調“遺忘權”(right of oblivion),這根植于法國法律,即有犯罪前科的人士在回歸社會后具有一種既往不咎的權利,英國也有類似的《罪犯前科消除法》。
而在美國,罪犯前科的歷史記錄信息是由憲法第一修正案予以保護。歐盟的立法者確信,在互聯網時代,幾乎每個公民都面臨逃避他們歷史紀錄的難題,這對于有前科者尤為困難。歐洲個人數據保護法對媒體的公司(比如報紙和新聞工作)提供了保護和豁免,但是,谷歌不作為媒體公司,而是作為數據的收集者和傳輸者,受制于歐盟數據保護法關于“數據控制者”(data controller)的約束。
根據歐盟數據保護法,“數據控制者”必須刪除“不恰當的、不相關的或不再相關的”個人數據。“被遺忘的權利”體現了個人對某些數據要求刪除的權利,以至第三方不再能夠查詢到它們,這一權利賦予個人有權要求將包含他們自身的信息、視頻或圖片從某些互聯網的紀錄中刪除,以至這些信息從搜尋引擎中消除掉。2014年5月13日,歐洲司法法院審理了谷歌與西班牙數據局和馬里奧·C.岡薩雷斯(Mario Costeja González)案,判決谷歌敗訴,合法作出了“被遺忘的權利”是一種人權的裁決。
“‘被遺忘的權利’區別于隱私權,法定的區別在于隱私權所構成的信息不能為公共所知曉,然而,被遺忘的權利包含需要刪除的、在某個時間已經為公共所知曉的信息以及不允許為第三方所評估的信息的要求權。”然而,諸如谷歌、臉譜等公司對歐盟數據保護監管法律進行了辯解。
谷歌首席隱私官彼得·弗萊舍爾(Peter Fleischer)認為,這一權利涵蓋了三種不同的范疇,即(1)“如果我上傳了某些信息,那么我有權利再次刪除它?”(2)“如果我上傳了某些信息,其他人復制并再次轉貼在他們自己的網站上,那么我有權刪除它?”(3)“如果其他人上傳了涉及我的信息,那么我有權刪除它?”
弗萊舍爾認為,這三種情形都會帶來對自由表達越來越多的威脅。自歐盟數據保護監管法生效以來,德國、西班牙、阿根廷等已經陸續出現了公民關于“被遺忘的權利”的訴訟,而且這些訴訟均導致了“數據控制者”敗訴。據有關學者估計,如果谷歌、臉譜等不遵守“被遺忘的或清除的權利”,就要承受嚴厲的貨幣制裁,處罰的額度將達到其全球業務收入的2%。
2015年5月13日,來自全球的80位互聯網學者(主要來自政治學、經濟學、法學以及媒體等領域)簽名發表致谷歌公司的公開信,敦促谷歌公司公開遵從歐盟關于“被遺忘的權利”(Right to be forgotten)的數據。從姓名搜索結果來看,谷歌已經對超過25萬份請求清除與數據保護相抵觸的鏈接作出了回應,這些學者要求谷歌公布相應的決策,到底哪些類型的信息具有代表性、哪些類型信息不具有代表性,比例多少、國家分布如何?并且要求最少要披露請求者訴求刪除信息的類型、接受或拒絕的理由以及資源定位符(URLs)和相應的比例。
他們認為,“公眾應該知道治理的法理是如何正在發生變革的。我們希望谷歌以及所有搜索引擎遵守這一監管,并使這一權利成為可能。”今年5月,在我國南京,也出現了公民訴百度侵犯隱私權案例,結果原告敗訴。裁決的理由是,百度公司搜索頁面提醒用戶會提取存儲在用戶端本地的數據功能(cookie),因而根據用戶的訪問記錄向用戶推送相應的廣告產品和頁面,不屬于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很顯然,互聯網時代公民隱私權的問題將會成為一個全球性的話題,而且涉及到公民隱私權保護與憲法權利的衡平。
(二)關于數字版權。人類一直擁有鑄造“巴別塔圖書館”(Library of Babel)的夢想。據英國《經濟學家》周刊報道,自2004年開始,谷歌開始組織團隊掃描那些已經絕版的大約2000萬種圖書供人們網上瀏覽,人們可以根據索引免費閱覽大量的段落。早在10年前,一些作者就對谷歌提出了侵犯著作權訴訟,經過數年的法律審查后,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在2013年作出了有利于谷歌的裁決。
但是,這些原告并沒有善罷甘休,而是繼續向紐約聯邦第二巡回法院提出上訴,2015年10月16日最終裁決駁回了原告的上訴,判決谷歌勝訴。美國聯邦第二巡回法院法官皮埃爾?勒瓦爾(Pierre Leval)認為,著作權法授予潛在的創造者排他性的權利復制他們的作品,以便擴大到每個人都可以使用知識,這種權利并不是為了使作者們更加富有,它的最終的、主要的收益應該是公共的。
他認為,根據1976年著作權法,谷歌將那些絕版的圖書數字化,是為了實現“創造性轉換的目的”(Transformative Purpose),可以被看成是經法律認可的“公正使用”,谷歌圖書將數千萬冊圖書上載到互聯網,供大量網民搜索,并僅提供每種圖書中每頁3/8的片段,這些功能本身就是“典型的創造性轉換”(quintessentially Transformative)。
(三)關于虛擬貨幣。2009年1月,比特幣(bitcoin)誕生。據說是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2008年11月1日在互聯網密碼學評論組上提出的電子貨幣構想。基于P2P網上運行“挖礦工”軟件,用戶將中央處理器(CPU)的運算能力貢獻出來,這樣就構成了一個共同的“區塊鏈”(blockchain),在這一過程中就生成了比特幣。
比特幣本質上是一組復雜的算法所生成的特殊解,特殊解就是“區塊鏈”方程組所能夠得到的無限解中的一組,每個特殊解都能夠解開方程,并且是唯一的。實際上就是一枚比特幣的序列號,擁有了序列號就擁有了比特幣。“區塊鏈”方程組被設計為只有2100萬個解,因此比特幣的上限就是2100萬。2009年首批比特幣誕生,在“區塊鏈”中每10分鐘生成50枚,當總量達到1050萬時(2100萬的50%),生成的比特幣就減少為25枚,當總量達到1575萬時(即新增525萬,1050萬的50%),生成的比特幣再繼續減少一半,以此類推。
由于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不受任何中央銀行監管的貨幣,深受那些敲詐勒索、綁架以及毒品交易等的青睞,因而一直聲名狼藉。但是,現在的情況已經有所改觀,不僅有Airbnb等網絡公司和從事連鎖零售的商業實體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而且歐盟理事會承認它為貨幣,同時,目前全球已有美國銀行、紐約梅隆銀行、花旗銀行、德國商業銀行、德意志銀行、匯豐銀行等25家銀行加入了由有一家金融技術服務公司(R3 CEV)所創建的區塊鏈聯盟,共同制定標準。
此外,納斯達克也即將開始利用區塊鏈技術,記錄私營企業的證券交易。盡管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宣布比特幣非法或者禁止比特幣與實際貨幣兌換,但是,它作為實體經濟活動的支付媒介被接受以及如此眾多商業銀行加盟“區塊鏈”聯盟,這就意味著比特幣同時具有了交易價值和財富價值,它將與實體經濟興衰相關聯。
(四)關于市場匹配機制的設計問題。作為一個雙邊或多邊市場,互聯網正在改變并仍將改變市場機制的資源配置功能。在互聯網環境下,如何設計更有效率的市場機制是目前最前沿的經濟學問題。
近期,斯坦福大學經濟學系已經開始作出回應,聘用了諸如蘇珊·艾瑟(Susan Athey)、拉吉·切迪(Raj Chetty)以及馬修·根斯科(Matthew Gentzkow)等著名的中青年經濟學。這些學者均是貝茨·克拉克經濟學獎獲得者,他們在在線市場拍賣、機器學習和因果推理、現代傳媒對人力資本形成的影響以及線上線下意識形態的互動等方面已經走在同行的前列。更為重要的是,斯坦福大學的遠見與學者們的遠見在硅谷匯聚,也充分說明了硅谷高技術公司在鍛造大學遠見和吸引知名學者方面具有獨特的魅力。
(五)關于心理學、認知科學和行為科學。互聯網對學科——特別是交叉學科的影響也是格外引人注目,在過去幾年的諾貝爾獎項中,我們可以看到諸如信息化學、生物信息學等領域的學者成為眾望所歸的獲獎者,但是,我非常看好心理學、認知科學和行為科學的發展。
從學科進步的角度看,有學者曾經斷言,20世紀心理學從無到有,建立完整的實驗體系和學科體系,20世紀堪稱是心理學的世紀。僅從心理學來看,心理學已經向經濟學、政治學等社會科學加速滲透,并帶來了社會科學革命性的變革。在互聯網時代,無處不在的實驗環境和群體行為數據,如同為心理學、認知科學和行為科學的發展注入了“源頭活水”,而這正是理解人類認知能力和行為特征的“基因池”。21世紀伴隨著互聯網的不斷演化,很可能成就認知科學和行為科學的發展,并建立一個“大學科時代”。
最后,還需要強調的是,直面互聯網,我們必須摒棄盲人摸象式的觀察和思考方式。從人類技術進步和增長方式轉變來看,互聯網是物理世界的鏡像,這一鏡像不僅映襯人類的行為模式和發展方式,而且反射人類進步的取向。這一取向是包容性的,需要我們精心設計。同時,互聯網的發展正在改變人類博弈的情境,崛起了一大批非主權國家行為體——即一大批“數字帝國”,集體行為越來越包含了“鏈接行為”(connective action)的意蘊,一旦這樣的博弈情境形成,我們可以想象,信任和合作可能構成了互聯網情景下博弈的戰略行為。謝謝各位!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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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