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滬深交易所《關于落實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報告工作的通知》,預計2001年中期盈利將出現大幅下降的公司應在7月31日前及時刊登預警公告,然而我們發現,今年一些公司的預警公告在體現時效性和完整性上留下諸多遺憾。
首先從時效性看,今年預警公告公布的時間大部分在7月20日以后。是否可以提前一些呢?從公司運作的角度看,一家公司效益不好至少在四五月份便可“心中有數”,如果能及早披露相關信息,對投資者主動規避風險極為有益。
其次是公告輕描淡寫。從公告的內容看,大部分公司將業績下滑歸根于外部因素,諸如行業競爭激烈、原材料漲價、新的會計制度等,但沒有一家公司找自身經營方面的失誤。一些公司盲目鋪攤子導致投資項目嚴重虧損,一些公司提取巨額壞帳準備的項目卻是業務決策失誤造成的,還有一些公司在行業向好的大背景下業績不佳恐怕更多的還是經營管理出了問題。
其三是該“預”時不預,有家公司3月中旬上市,而其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只字未提公司上半年經營有可能不盡人意,真不知是中介機構的“疏忽大意”還是公司為了發行上市刻意隱瞞。幾個月前在媒體披露價格戰有可能使一些公司業績大幅下滑時,有些公司還信誓旦旦地說不受影響,讓投資者信以為真,雖然現在終于“認帳”,但其真的做到了誠信嗎?
作為上市公司,可以說公信力比業績更重要,尤其是中小投資者不可能像機構投資者實地調研,因此上市公司能否真正做到信息及時披露就顯得特別重要了。
筆者認為預警報告還有待完善,一是“大幅下降”可否量化,同比下降50%以上還是80%以上,讓上市公司有一個易于掌握的尺度,同時投資者也易于判斷其對股價的沖擊力。二是預警的時間可否放寬,只要公司估計業績下降較大便應在第一時間公之于眾,畢竟無論上市公司還是投資者都希望長痛不如短痛。三是上市公司要本著對股東負責的態度,一五一十地向投資者講明下滑緣由,尤其是要估計下降的大致程度,并最好提出應對措施,從而有助于投資者判斷其對股價的影響,也有助于提高公司危機公關的能力。
進入【新浪財經股吧】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