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猴王(0535)發布訴訟案件公告稱,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就猴王集團公司以本公司名義向原告國投原宜公司借款200萬元糾紛一案判決如下: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返還國投原宜借款本金200萬元。公司已就該筆借款向猴王集團公司申報了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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