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我國上市公司嘗試運用可轉換公司債券來籌資始于20世紀90年代。1991年8月,瓊能源發行3000萬元可轉債,隨后成都工益、深寶安、中紡機、深南玻相繼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券。近年來上市公司中又陸續有上海機場和鞍鋼新軋兩家公司進行了可轉債發行的試點,還有南寧化工、吳江絲綢和茂名石化等3家重點國企發行了可轉債。但和滬深股市新股發行、配股增發熱鬧非凡相比,可轉債卻是冷冷清清。據統計,去年滬深兩市發行A股(包括增發)154只,配股162只,籌資1499億元;發行B股,H股和紅籌股共18只,籌資20.8億美元;發行A股可轉換債券卻只有28.5億元。
今年在《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實施辦法》出臺后,已有江蘇陽光、威孚高科、西寧特鋼、東方電子等數家公司宣布了可轉債發行計劃。雖然說短期內可轉換債券的規模難以超過增發新股融資規模,增發新股仍是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要方式,但從長期發展趨勢來看,可轉換債券有望成為上市公司主要的融資方式之一。
對于廣大投資者來講,可轉換債券的吸引力在于可以充分利用該債券的特殊性,取得更高的投資收益。即:當股市較為低迷或上市公司的業績不佳之時,投資者可以坐享債券的穩定利息收益;而當股市較為活躍,公司股價出現了明顯的上漲趨勢,或公司的業績顯著增長時,投資者可以按約定的價格將手中持有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成上市公司的股票,從而取得分享股票升值和股東分紅所帶來的更高收益。
當然在可轉債向股票轉換的漫長過程中,也充滿了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存在一定的風險,如轉股價的不確定、政策的不確定、機構操縱的可能性以及企業經營形勢的變化等。同時也正是這些不確定因素給予了市場極大的想象空間和豐富的炒作題材,它既為投資者提供了獲利機會,也增加了投資風險。
對于上市公司來講,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以有效地解決公司在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資金缺口問題,給發行公司提供長期穩定的資本供應;從籌資成本角度來看,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一般低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這給發行公司提供了較低的籌資成本,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財務負擔、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和股東收益水平,從而增強公司的競爭力。并且可轉債給發行公司提供了進行股權和債權比重調節的工具,因為,可轉債兼具債券與股票的雙重特征,在轉換前,它是公司負債,轉換后,它又變成了公司的資本。此外,可轉債的發行還有利于公司股票價格的長期穩定和促進公司證券的銷售,也有利于我國證券市場的繁榮和發展,并為國有企業進行債務重組提供了新的途徑。
可是,可轉債也并非對發行公司有百利而無一弊,有些潛在的負面影響也要多加注意,如攤薄公司效益、增加公司經營壓力等等,這都需要發行公司慎重對待和積極防范。
綜合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及結合以上分析,筆者對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有以下看法:
一、應該傾向于高成長性、高科技公司。雖然管理辦法中規定,發行可轉債的公司其“募集資金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向”,然而,從近年來的可轉債公司發行來看,對大型國企是有一定傾斜的,第一只可轉換債券給了公用事業股虹橋機場,第二只給了大盤鋼鐵股鞍鋼新軋,看來利用證券市場為國企三年全面解困作貢獻仍是一項任務。從國外市場情況來看,在去年歐洲發行的可轉換債券中,發行公司主要集中在效益在行業中居領先地位的科技和電訊公司,分別占總額的18%和16%。我國發行可轉換債券也應該傾向于那些投資項目的產品技術含量高、市場競爭力強、見效快、效益高的公司,如生物制藥、IT行業、新材料行業公司,這樣才能做到既保護投資者又兼顧證券市場的良性發展。若不考慮讓可轉債市場服務于效益優良的企業、不考慮讓可轉債市場籌資資本市場化而利率管制依舊,那么這樣的債市就僅僅是對滬深股市依葫蘆畫瓢式的“債券式股市”,或對政府和投資者回饋更少而風險更大的“準股市”,其發展難以令人樂觀。
二、發行條件有待進一步商榷。從可轉債的發行條件看,原則上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發行可轉債,具體要求包括期限最短3年,最長5年,發行后公司資產負債率應不高于70%等。而目前滬深兩市符合發行可轉債核準要求的上市公司約85家,不到總數的一成。我國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只限于上市公司,也使得一些質地優良的非上市公司被排斥在門外。而在國外的成熟市場上,大多都允許那些在股市中失寵但效益較好的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
三、利率是否太低。新辦法規定“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這種規定對于可轉債公司以較低成本籌資無疑意義重大,但問題在于我國證券市場上的可轉債利率太低。例如:“南化轉債”的年利率為1%,以后每年增加0.20個百分點,遠低于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和國債、企業債券的利率;西寧特鋼決定發行4.9億元可轉債,期限五年,第一年利率1.2%,以后每年增加0.2個百分點。如此利息對投資者可謂毫無吸引力,還不如直接將錢存進銀行來得省心省力省風險。以“債”而言,利息微薄不足以吸引投資者,以“轉”而言則投資者投資上市公司的可轉債實在和投資股票期貨差不多。在一些發達資本市場,可轉債的利率比普通債券的利率一般低20%左右,而我國可轉債的利率比普通債券的利率要低50%以上,而且我國現行利率已基本上沒有下跌空間,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投資者投資的積極性。
整體而言,從國際融資趨勢來看,可轉換債券已經成為西方國家一種廣為流行的融資和投資工具。今年歐洲已發行了大約140億歐元(合127.7億美元)可轉換成股票的債券。據著名國際投資銀行及證券公司高盛集團稱,按目前的速度,歐洲企業今年可轉換債券的發行量將超過去年創紀錄的390億歐元。自1999年以來,歐洲企業同時發行上述兩種證券的次數已達23次,其中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價值達125億美元,股票的發行價值達278億美元,分別占總額的31%和69%。相比之下,我國證券市場可轉換債券的發展相形見絀。雖然目前我國的可轉換債券發行限制性條件較多,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可轉換債券市場的發展潛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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