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一年人都難見到為簽決議董秘追著跑
一上市公司董秘近日向記者訴苦:近一年來平添了一份新差事:專門奔波數百里,請公司獨立董事簽署董事會決議文件。原因是這位擔任獨立董事的老專家工作繁忙,極少參加公司董事會,相關事宜皆由董秘跑去辦理。又一上市公司去年一口氣聘請了三名獨立董事,分別是金融、財會、風險投資等方面的專家。問其一年來的“政績”,董秘告之:人都很難見到,現在還看不出實際作用。
去年11月,中國證監會明確提出將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獨立董事,進一步規范法人治理結構,促進董事會的規范運作和科學決策。董事會在法人治理結構中處于中心地位,對企業的興衰起關鍵作用,推行獨立董事無疑是促進上市公司規范化的重要舉措。
早在兩三年前,一些上市公司就“自覺”聘請了獨立董事。從記者了解的幾家公司情況看,現有的獨立董事效果不如預想,有名不副實之感。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幾方面:一是一些上市公司聘請獨立董事時多注重其名望和社會影響,而把是否為企業經營和運作的實際需要放在次位,甚至出現了多家公司爭聘同一位專家學者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現象,使獨立董事成了“名譽職務”;二是什么人可以做獨立董事尚無標準,全憑公司主觀意愿;三是一些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對討論的事項建議多、否決少,出于各種原因不愿行使否決權;四是待遇“猶抱瑟琶半遮面”,各公司方式和標準不一,多了怕引起各方面爭議,少了又夠不上專家的“身價”。
以目前的1100家上市公司、500家輔導備案的擬上市公司每家至少設2名獨立董事計算,需要3000多名獨立董事。獨立董事誰來當?
推行獨立董事的好處顯而易見,國家有關部門應就其任職資格、條件、待遇等方面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讓已有的獨立董事真正發揮作用,以免讓獨立董事制度走了樣。
·羅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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