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ST猴王新董事會通過四項提案,內容包括:轉移公司部分擔保責任、轉讓公司對猴王集團部分債權、調整應收關聯公司款項壞帳準備提取比例、調整為猴王集團及其子公司擔保而負連帶責任損失比例。
這四項提案的具體內容是:根據此前簽訂的協議,宜昌市商業銀行將解除ST猴王為猴王集團貸款余額19865.4萬元的擔保責任,此部分責任轉移至宜昌市大地信用擔保公司;董事會決定將公司對猴王集團的債權20540.93萬元轉讓給宜昌市夷陵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后者是目前ST猴王第一大股東,同時,大股東承諾以實物資產形式支付相同數額轉價款;將應收猴王集團款項壞帳準備提取比例由80%調整為95%;鑒于猴王集團已宣告破產,董事會決定將為猴王集團及其子公司擔保而負連帶責任的損失比例調整為95%。
有關方面為ST猴王與大股東宜昌市夷陵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進行的上述資產置換提案出具了法律意見書。以上提案有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后通過。
盡管宜昌市當地有關方為ST猴王擺脫破產困境而努力,但ST猴王目前的主要債權人華融等對董事會的提案持何種態度,將更為引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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