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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1年02月05日 07:26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1月21日,春節前最后一個周末,成都街頭彌漫著濃濃的節日氣氛。這一天,轟動全國的成都聯益集團公司訴廣東飛龍集團公司詐騙一案終于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天審理的是被控負有單位犯罪直接責任的廣東飛龍董事、副總經理張朝暉。由于已有過一次“庭審流產”,這次的審理格外引人注目。 記者親臨現場,發現案情遠比我們想象的更加復雜。而臨到開庭之前,本案被控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之一廣東證券手拿“出庭傳票”卻不讓出庭的一幕多少讓人感到有些不解。 曾漢林胞弟出庭受質疑 除了當天公開審理的被告張朝暉及其辯護律師,現已被公安機關通緝的曾漢林之胞弟曾勝祥也出現在庭審現場。其出庭身份為廣東飛龍訴訟代表人。但一開庭,張朝暉的辯護律師即對曾勝祥的出庭資格提出了質疑,并以工商登記為據,說明曾勝祥只是飛龍下屬亞洲日化的工作人員,并非飛龍的董事,不應列為訴訟代表人。公訴人則提供了飛龍向深交所報送材料,指出曾不僅是亞洲日化的法人代表,同時也是飛龍的董事會成員。到底以哪份證據為準,雙方的爭訟一開始就顯得火藥味十足。而坐在席上的曾勝祥在長達10個小時的審理中,對所有問題及證據則一概表示不知道或不清楚。 張朝暉:不關我的事 在審理過程中,庭審雙方向法庭提交了大量證據,其核心在于論證張朝暉是否構成犯罪。法庭上,張朝暉極力否認自己與曾漢林有利害關系,自己只是一個無辜的“替罪羊”。在成都聯益與廣東飛龍進行簽訂股權轉讓談判時,他是以非工作人員身份參加的。他指出,自己在飛龍并不擔任任何職務,曾漢林也沒有透露給他任何財務狀況。而對于他給曾漢林出據的在“股權詐騙”中起關鍵作用的銀行資信證明書,是在曾的花言巧語下騙簽的,他沒有任何主觀的故意。他稱自己只是曾的一顆“棋子”。對公訴人出示的多份證據,張均稱那不是自己的筆跡。 律師:張朝暉無罪 休庭間隙,記者采訪了張的辯護律師上海市恒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文華。宋律師稱,就目前已有證據看,他將為張實施無罪辯護。他指出,張不是單位犯罪的直接責任人,只不過是一個名不副實的“董事”、“副總經理”。從主觀客觀方面均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務的目的和行為。從法律理論上講,“如果詐騙案成立,那么在聯益法人股轉讓至廣東飛龍時,所謂的犯罪行為就已經即遂了。但公訴人所列證據中張的行為都發生在這一法律事件之后,怎么能說他參與了詐騙呢?”同時,該律師還向記者暗示廣東飛龍的行為也并不構成詐騙。但當被問及原因時,他笑言,他只是作為追究張朝暉是否應當承擔直接責任的辯護律師。待法庭開庭審理廣東飛龍單位犯罪時,方可知道個中原由。 聯益集團:我們必勝 相對于被告方的一臉輕松,聯益集團的有關負責人也顯得信心十足,志在必勝。在庭審現場,聯益集團的總經理助理施鳳水向在場的眾多媒體散發了公司印制的訴訟“舉證報告”,詳細列舉了廣東飛龍涉嫌詐騙的種種證據。據記者了解,在此之前,聯益股份有限公司和聯益集團公司分別就相同訴訟請求狀告了廣東飛龍和廣東證券,其訴訟標的都為人民幣2億元。但開庭之前,聯益股份已經撤訴,原因尚不得而知。 廣東證券:我們只是開“婚介所”的 從廣州風塵仆仆趕到成都的廣東證券法律事務代表李輝榮一到法院就被告知“可以回家過年了”,因為“今天只審刑事部分”。作為本案附帶民事審理的被告之一廣東證券只好就此拿著法院才送達的“出庭傳票”坐到了旁聽席上。李對此始終一臉茫然。 趁休庭,記者采訪了李輝榮。李稱,廣東證券絕不存在參與聯益所訴廣東飛龍合謀詐騙一事。關于成為廣東飛龍的財務顧問,李則說“就好比廣證開了個婚姻介紹所,聯益和飛龍都是征婚的男女雙方。”“廣證沒有資格對征婚人的真實情況一應俱全的了解”。同時,他還對本次庭審的程序提出了一點質疑:按照刑訴法的規定,列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必須是因其刑事犯罪行為而導致的民事賠償。而現在刑事部分又沒有將其列為被告。“沒有犯罪行為,又哪里需要承擔因此而發生的民事賠償呢?” (記者 華雪 見習記者 廖繼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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