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駱曉鳴盧曉利) 美爾雅(600107)的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開得頗不尋常。15日,公司200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現場表決決定將轉讓美島議案延期到28號表決,不料,在連續停牌三個交易日后,公司今日公告說,19日,董事會采取措施恢復了股東大會,對關于出讓美島公司股權進行了審議,結果是否決了該議案。
15日上午,美爾雅200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在公司五樓會議室召開,但開會時間比公告的時間晚了一個多小時。按照公告的會議議程,本次股東大會將審議兩項議案,其一是李萍女士辭去董事職務的議案,其二是關于出讓美島股權的議案。但公司臨時提交的一份情況說明稱,由于美島公司股權受讓方黃石市裕隆紡織服裝有限公司方面的原因,致使公司無法在股東大會前五日披露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為此,公司提議將出讓美島股權議案延期至28日表決。到會股東投票表決通過了該臨時提案和原定的第一項議案。董事會秘書在有見證律師及新聞記者在場的情況下,宣讀了表決結果,并逐一請與會董事簽了名。
美爾雅今日發布的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說,與會股東以197078738票反對,占有效票數的99.99%,不同意出讓美島公司股權。一次股東大會為什么會產生兩樣的表決結果?延期表決何以變成了否決?和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同時見報的美爾雅董事會“說明”告訴我們:“12月19日董事會采取措施恢復了股東大會,對關于出讓湖北美島服裝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進行了表決。”有專業人士認為,現在議案的具體內容已退居次要,重要的是程序是否合法。他指出,首先,公司應該在股東大會前五日公告不能按時披露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第二,公司在股東大會上臨時提交延期審議的議案缺乏法律依據;第三,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具有法律效應,董事會怎么能“采取措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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