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上“特富龍”官司 蘇泊爾稱未接到傳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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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2日 07:52 晶報 | ||||||||||
近日有報道稱,北京一位消費者將蘇泊爾(資訊 行情 論壇)公司及出售蘇泊爾不粘鍋的商場告上法庭。本報記者昨日就此電話采訪了蘇泊爾總裁助理王先生、受原告委托的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的于律師等相關人士。蘇泊爾: 尚未收到傳票
據報道,今年8月7日,北京關先生從某商場購得蘇泊爾經杜邦公司特許制造的“蘇泊爾炒不怕特富龍鐵金剛30CM不粘炒鍋”1只,售價196元。獲知不粘鍋可能含致癌物質后,關先生認為產品的使用說明及包裝上均未標示“必須在250℃以下使用,超過此溫度限制后不粘鍋的內壁涂層分解出的有害物質可能會殘留在人體內影響消費者健康”等字樣,生產商和銷售商涉嫌故意隱瞞實情,遂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北京海淀區法院于8月25日受理了此案。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收到法院的正式傳票!碧K泊爾總裁助理王先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他表示,此事目前還不會對公司造成什么影響。當記者問及特富龍不粘鍋的生產和銷售情況時,他回答說“沒有太大變化”。如果公司收到傳票,是否會向投資者發布公告呢?王先生表示,到時會和證監會有關部門溝通,決定是否披露。 王先生最后強調說,蘇泊爾一向抱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此前國家一些權威鑒定部門也介入了此事,在鑒定結果出來前企業不宜發表評論。律師:3個月左右可能有結果 “我們還沒有和蘇泊爾接觸!北本⿷浲蓭熓聞账挠诼蓭熣f。 于律師認為,生產廠家明明知道國家有相關規定,但未對消費者解釋;從經銷商的角度來說,不能簡單地認為有各種合格證就予以市場準入資格,經銷商和生產商都對消費者有告知的責任,現在兩家都不告知,這是一種欺詐。按照《消費者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原告可以要求售價1倍以上的賠償,現原告要求生產商和銷售商支付392元賠償金,并承擔訴訟費用。 對于其他可能提起訴訟的消費者,于律師建議可以等此案有初步結果后再考慮起訴。記者追問多久會有結果,于律師稱預計3個月左右可能就會有結果。焦點: 權威鑒定何時出來 特富龍風波剛起時,杜邦(中國)公司常務副總經理任亞芬曾公開表示,“260℃是我們對不粘涂層炊具用戶比較建議的溫度,在260℃以下使用是非常安全的;在260℃連續高溫的狀況下,它的使用還是安全的,所以其實260℃是我們比較保守的一個數字。” 任亞芬甚至還提到,根據美國塑料工業學會氟聚合物分會的《安全使用手冊》,400多℃高溫下連續燒1個小時都沒有問題。但這不能完全消除消費者的疑慮。 “特富龍風波未了,關鍵問題在于至今國內的權威部門沒有拿出結論。”一位觀察人士指出,國外的烹飪方式與中國有別,完全中式的廚房里特富龍不粘鍋是否真正安全,消費者需要一個確定的答案。他表示,雖然早在7月14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就針對特富龍事件發表過聲明,并開始論證特富龍對人體健康有沒有危害,但“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才會有結果!(晶報記者 張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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