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信息披露多次違規 岳陽恒立遭公開譴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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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02:23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劉曦26日深圳報道】 深交所今天公開譴責岳陽恒立(資訊 行情 論壇)冷氣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經查,岳陽恒立冷氣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岳陽恒立”)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2004年1月,岳陽恒立控股子公司為湖南深藍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臨時借款3300萬
二、2003年,岳陽恒立為其關聯公司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5000萬元借款的擔保,為湖南國光瓷業(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300萬元借款的擔保,岳陽恒立均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也未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嚴重違反了《上市規則》4.1、6.2、6.8、7.3.12、7.4.3條的規定。 公告中稱,岳陽恒立在最近12個月內先后3次(2003年3月、2003年7月 和2004年3月)因信息披露違規受到本所的內部通報批評,但岳陽恒立未能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積極整改,仍繼續發生信息披露違規行為,情節惡劣。 岳陽恒立現任董事覃虹、劉幫智、彭向東、黃新兆、歷任董事張林安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嚴重違反了《上市規則》2.2.2、4.2條的規定和在《董事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根據《上市規則》12.1和12.2條的規定,本所決定對岳陽恒立及公司現任董事覃虹、劉幫智、彭向東、黃新兆、歷任董事張林安等予以公開譴責。 深交所重申:上市公司及全體董事應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證券法規及《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