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啤酒(600600)公布董事會決議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7日 09:1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就關于青島遠洋祥和工貿有限公司(下稱:祥和公司)訴公司易貨合同糾紛案件二審判決事宜于2004年5月25日召開臨時會議,并作出如下決議: 一、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省高院)二審判決向省高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
二、在2004年中期報告中根據省高院二審判決做出相應撥備。 近日公司收到省高院4月19日對該案作出的二審判決書,判定新世紀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新世紀公司)與案件的易貨貿易沒有法律關系,祥和公司不承擔新世紀公司提取38萬箱啤酒的法律后果,判令公司返還祥和公司貨款及折價支付麻袋款,兩項合計約2378萬元人民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