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川(600852)公布關于訴訟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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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27日 09:1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中國四川國際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25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有關民事判決書,就中國進出口銀行訴中國華西企業公司(借款人)和公司(實際用款人)借款合同糾紛案,判決如下: 一、判決公司于判決書生效七日內一次性返還被告中國華西企業公司剩余的貸款本金并償付相應利息(貸款本金余額據公司測算為人民幣513萬元,本金、利息均尚需與銀行方
二、判決公司于判決書生效七日內一次性給付中國華西企業公司拖欠銀行的承諾費人民幣15.2萬元。 三、中國華西企業公司根據上述一、二項所確認的款項于判決書生效十日內一次性返還中國進出口銀行。 四、案件受理費6.7萬元,由中國華西企業公司和公司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