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紅日(000662):因擔保而負連帶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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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9日 07:25 京華時報 | ||||||||||
本報訊 昨天,廣西紅日(資訊 行情 論壇)發出公告稱,他們已收到法院送達的關于其因擔保而負連帶責任的執行通知書。 公告稱,因梧州市對外經濟貿易公司(簡稱外經公司)向中國工商銀行梧州分行(簡稱梧州工行)貸款2401萬元未還,而作為該借款的擔保人廣西紅日前身———廣西康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康達公司)負連帶擔保責任。對此,法院要求廣西紅日承擔本金及利息共
據廣西紅日介紹,梧州工行在明知外經公司無力還貸情況下,同意外經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個人名義擔保。外經公司的法人代表當時兼任康達公司的董事長,但這一擔保未經康達公司董事會討論表決。因此,這一借款擔保屬于無效擔保。再者,此前廣西紅日已與梧州工行、外經公司等簽署了《擔保責任轉讓協議書》,同意將擔保責任轉至外經公司。 梧州工行負責此事的市場風險管理部陸經理表示,他們不想對此事發表意見,一切由法院判決;而廣西紅日則正在請求法院暫緩執行此通知書。(記者 葉永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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