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 體育 娛樂 游戲 郵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點卡 天氣 答疑 交友 導航
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上市公司 > 正文
 
佳通輪胎收購ST樺林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3日 04:55 證券時報

  案例簡介

  *ST樺林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所屬上市公司,主營輪胎生產與銷售。公司于1999年上市,2001、2002年連續兩年出現嚴重虧損。公司股票自2003年4月28日起實行特別處理,簡稱由“樺林輪胎”變更為“ST樺林”;之后,又從2003年5月8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簡稱變更為“*ST樺林”。

AC-尼爾森互聯網調查 51精彩無線大獎等你拿
中國網絡通俗歌手大賽 金犢獎大陸初審揭曉

  樺林集團是*ST樺林的控股股東。樺林集團是業界大型國有企業,曾以“樺林”、“紅旗”、“牡丹”牌輪胎聞名,還是原化工部“九五”規劃確定的四大輪胎生產基地之一。本次拍賣的股權就是樺林集團持有的*ST樺林國有法人股。

  新加坡佳通集團是一家大型跨國集團公司,以生產自行車輪胎介入輪胎行業,幾十年業務遍步全球很多國家和地區。佳通公司自1993年進入中國,先后于1993年、1995年分別成立安徽佳通輪胎有限公司和福建佳通輪胎有限公司,2002年又收購并成立了重慶佳通輪胎股份有限公司,之后不久,又以合資形式成立銀川佳通輪胎有限公司和銀川佳通長城輪胎有限公司。目前,佳通公司在中國的投資規模近100億,輪胎行業占其在中國投資總額的80%,該公司生產和銷售都幾年來一直保持穩健成長的勢態。

  樺林集團于1999年8月以其持有的*ST樺林股份1.5107億股國有法人股作為質押,向中信實業銀行借貸了9541.8578萬元。樺林集團的財務危機嚴重影響了樺林輪胎的經營,到2002年樺林輪胎已連續兩年虧損,重組扭虧已經迫在眉睫。2003年年初,中信實業銀行以樺林集團未按約償還到期借款本息為由,提起訴訟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二中院決定依法對其質押股權進行司法裁決,于2003年6月5日委托北京瑞平拍賣行有限公司對該股權進行拍賣。2003年6月7日、6月18日、7月1日,瑞平拍賣行三次拍賣樺林集團持有的*ST樺林15107萬股國有法人股,經過兩次流拍后新加坡佳通集團以每股凈資產的80%的拍賣保留價獲得拍賣標的,成功入主上市公司。佳通樺林案成為外資企業成功競購中國國有法人股的第一例。

  案例特點

  1)通過司法拍賣獲得股權規避行政審批

  目前國內上市公司國有法人股的協議轉讓需要國資委(在國資委成立之前有財政部審批)的審批,收購方取得國資委的批準文件之后才能夠獲得中國證監會對收購的批準并在交易所進行股權過戶。在協議收購中,國資委的行為屬于法律上的行政審批行為。佳通輪胎對*ST樺林收購的最主要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拍賣規定》),通過法院司法拍賣的程序,收購方無需國資委的批準,可以直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對收購行為進行批準,因為從法律效力的層面出發,司法行為的效力高于行政行為的效力。行政機關無權干涉司法機關的司法行為,國資委成立后,這一慣例依然要延續,即,佳通輪胎對*ST樺林的收購不需得到國資委的批準,只要拍賣過程符合《拍賣規定》,任何收購方競拍獲得上市公司的國有法人股都是合法的。

  此外,由于佳通輪胎通過拍賣將持有*ST樺林44.43%的股權,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將觸發要約收購,同時符合“基于法院裁決申請辦理股份轉讓手續,導致收購人持有、控制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30%的”的要約豁免情形,佳通可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豁免要約收購的申請。

  2)外資企業利用政策進入中國傳統行業

  根據《拍賣規定》的相關規定,國有股權競買人應當具備依法受讓國有股權的條件,但對“受讓國有股權的條件”沒有規定。根據目前法規,在《關于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的通知》(以下簡稱《外商通知》)中,規定“受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的外商,應當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較好的財務狀況和信譽,具有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和促進上市公司持續發展的能力”。佳通輪胎作為收購主體,在目前的法律法規體系內無法推斷其不具有受讓資格,從“法無明文規定不為違法”的法理原則出發,佳通輪胎作為收購主體不存在法律障礙。另外,根據《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在橡膠制品行業中唯一屬于限制類的是:斜交輪胎、舊輪胎翻新(子午線輪胎除外)及低性能工業橡膠配件生產。其他橡膠制品對外商沒有限制及禁止。而*ST樺林的主營產品是子午線輪胎,不屬于外商限制或禁止進入的行業,所以從行業政策的層面來看,佳通輪胎對*ST樺林的收購符合國家對外商投資產業的政策指導。佳通公司董事長吳慶榮只是說“佳通公司如果能夠順利入主,一定會全力以赴把企業搞好”,或許,短期內的扭虧保殼的重組利益并非為其真正看好,長期作實樺林股份,發揮其年產50萬套子午臺的生產能力對佳通更具戰略意義。

  3)資債重組雙管齊下

  2003年7月13日,樺林集團與樺林股份擬簽訂《資產債務重組協議》,對*ST樺林的債務、資產與其他事宜做出相關重組安排。首先,樺林集團以其自有部分資產和土地使用權抵償樺林集團所欠樺林股份的債務,有助于改善其資產質量狀況并減少對大股東的依賴,有助于實質性切斷與原大股東樺林集團的關聯交易;其次,樺林集團替樺林股份償還絕大部分債務,樺林股份將其自有部分資產作為抵償。*ST樺林的部分資產和債務同時剝離,實際上系上市公司以資抵債,結果是資產負債的金額同時下降,資產負債率降低,債務壓力減輕;最后,樺林股份購買樺林集團所有的“樺林”、“紅旗”共五項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并許可樺林集團擬接收的農用胎分廠無償使用“樺林”注冊商標,許可期限一年。*ST樺林需要為購買商標支付一筆現金流,購買商標從長期經營的角度看可以擺脫對原大股東的依賴。整體上看,此次資產債務重組除了使*ST樺林減少6億元債務和不良資產,直接的財務效應是負債率和財務費用的降低。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