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就本公司國有股份轉讓事宜,本公司已進一步向第一大股東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以下簡稱“深投公司”)進行了問詢,現將有關事項作如下補充公告:
一、本公司已于2004年2月4日在《證券時報》和香港《大公報》上就深投公司與國藥集團醫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藥控股”)關于本公司國有股份轉讓事項簽署框架協議進行了披露。
二、根據深投公司與國藥控股簽署的框架協議及附件,若此次國有股份轉讓獲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國藥控股承諾,在股份轉讓登記過戶后六個月內(非國藥控股原因推遲除外),將所持有的廣州分公司股權重組進一致藥業;在股份轉讓登記過戶后兩年內在一致藥業現有醫藥工業的基礎上以各種方式投資不少于8000萬元用于改擴建;在股份轉讓登記過戶后三年內在深圳建立研發中心。國藥控股還承諾,在受讓成功后,將妥善處理一致藥業員工的就業問題。深投公司與國藥控股還就本次股權轉讓的違約責任進行了約定。
三、本次股份轉讓工作尚在進行之中,目前尚未簽署正式的股份轉讓協議,相關條款以正式協議為準。本公司董事會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四、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報紙為《證券時報》和香港《大公報》,本公司有關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報紙上的正式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四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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