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息萬科A(000002、125002、200002)今日發(fā)布公告稱,為充分體現(xiàn)對中小投資者建議的尊重,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對《關于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議案》中"發(fā)行方案"的部分條款以及"募集資金投向用途"部分項目進行修訂。
公告稱,公司擬將可轉債發(fā)行規(guī)模由最高30億元、最低不低于19億元改為19.9億元人民幣。
在轉股價確定方面,將原來規(guī)定的可轉債初始轉股價以公布募集說明書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盤價格為基礎上浮1%改為上浮5%;向下修正轉股價的條件由原來的當公司A股股票連續(xù)30個交易日中累計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高于當時轉股價格的80%改為不高于70%時;提前回售條件則由原來的在可轉債發(fā)行6個月后的轉股期間,如果公司A股股票連續(xù)30個交易日中累計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低于當期轉股價的70%改為低于當期轉股價的60%。
此外,萬科對可轉債提前購回條款也進行了相應的修訂,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也由原來的10個減少為6個。
與此同時,為使投資者充分了解修訂后的可轉債發(fā)行方案,萬科將原定于今年10月10日召開的2003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延期至2003年10月27日召開。
(上海證券報記者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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