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智科技(600503)稱,公司于2003年9月16日收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公司起訴中國光大銀行福州鼓樓支行儲蓄合同糾紛一案的受理案件通知書。
據介紹,公司于2002年12月4日、5日分別將公司上市募集資金2000萬元人民幣及3000萬元人民幣,通過轉賬存儲于被告中國光大銀行福州鼓樓支行提供的賬戶中。2003年1月份,公司財務人員到被告處欲將該筆5000萬元存款轉賬,但被告的工作人員卻告知,該筆存款有問題
,已被凍結,暫時無法轉出。公司負責人與被告方負責人交涉,要求被告查清事實并保證存款的安全,被告向公司承諾保證5000萬元存款的安全,同時要求公司給予被告一段時間處理此事。
公司鑒于被告的承諾,就暫時等待被告對此事的處理。此后,被告按正常情況向公司提供了賬戶的對賬單,并且在被告提供的對賬單上體現了公司在該賬戶上的存款余額為5000多萬元人民幣(含利息)。
2003年6月,公司因經營的需要,欲動用該筆存款,又到被告處要求轉賬該5000萬元存款,但被告繼續以該筆存款的問題尚未解決為由,既不讓公司轉賬,也不讓公司查詢該賬戶上的存款余額。公司請律師與被告交涉,被告才告知該賬戶上的5000萬元存款已被劃走,但拒絕向公司提供對賬單。后來在公司的強烈要求下,被告于2003年6月19日將其于2003年6月12日打印出來的對賬單給予公司,公司才得知被告已于2003年6月12日將該筆5000萬元存款擅自劃走。后來,公司又多次與被告交涉,要求被告兌付5000萬元存款,均遭到被告拒絕。
由此,公司于2003年9月16日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起訴中國光大銀行福州鼓樓支行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權益,并請求被告立即向公司兌付存于被告處的5000萬元存款及相應的利息,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證券時報范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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