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民豐(600781):反駁上海第十印染廠指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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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20日 09:10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認為有混淆其長期巨額欠款的事實之嫌 本報訊(記者范衛鋒)*ST民豐(600781)稱,公司第一大股東上海第十印染廠于2003年6月18日對其與公司欠款等事宜做出聲明,認為公司董事會和2002年年度審計報告中所披露的有關上海第十印染廠和公司之間欠款情況嚴重失實。公司特就上海第十印染廠提出的問題作出澄清聲明,稱公司的財務會計資料并不存在嚴重失實的情況。 公司稱,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公司2002年度審計報告和專項審核報告,截至2002年12月31日,上海第十印染廠占用公司資金9697余萬元。上海第十印染廠因其與公司在欠款問題上存在不同意見就擅自在媒體上發布的聲明,指責公司的已經審計的財務會計資料失實,散布不實信息,造成對公司的不良影響,業已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權益。甚至于公司為保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向法院就瞿溪路房產歸屬問題提起訴訟,也被上海第十印染廠認為“不顧事實”。 公司稱,雙方的糾紛應由法院通過法定程序進行判決,在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而尚未作出任何生效裁決之前,上海第十印染廠就在媒體上散布未經法院認定的所謂“事實”,并對公司采取的保護廣大股東利益的措施進行指責,公司及公司董事會對上海第十印染廠的聲明對公司造成的不良后果保留進一步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公司表示,上海第十印染廠在與公司之間關于欠款的爭議中,以公司未能接受其意見和主張為由指責公司及公司董事會決議和年度審計報告嚴重失實,并散布其聲明,公司認為其有混淆其長期拖欠公司巨額資金的事實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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