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國嘉(600646):欠款案敗訴 債務利息加倍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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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18日 15:00 證券日報 | |||
ST國嘉(600646)今日就涉訴事宜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傳票》及《執(zhí)行通知書》,因上海銀行金橋支行訴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公司未能自覺履行民事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申請人向一中院申請執(zhí)行。限令公司在2003年6月19日之前履行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即歸還利息、受理費人民幣1228677.79元,執(zhí)行費人民幣3229元及依法應支付的延遲履行期間的加倍債務利息。 另,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zhí)行通知》,因公司與交通銀行上海分行楊浦支行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公司未能自覺履行民事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現(xiàn)權利人已向該院申請執(zhí)行,責令公司2003年6月17日以前向已履行保證責任的長發(fā)集團長江投資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10280163.00元,并承擔本案執(zhí)行費12280元,及依法應支付的延遲履行期間的加倍債務利息。 同時,因公司向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借款,由長發(fā)集團長江投資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江投資提供擔保一案,長江投資已代公司歸還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借款本金2000萬元及利息,故長江投資以本案向公司追償,提請訴訟。(海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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