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嘉寶(600622)近日收到法院關于虛假證券信息糾紛案的應訴通知書11份及民事訴狀11份。
11名原告稱其在閱讀了公司的公開披露信息后,決定對公司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票進行投資,但由于公司信息披露不實,陳述虛假,且受到證券監管機關查處,致原告購入的股票一直被套至今,投資損失巨大,投資收益與回報不能實現。甚至投資本金都難以全額收回
對此,原告根據已拋出情況及未拋出的股票按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通知的第二天即2002年1月26日為基準賣出日,原告要求從公司獲得相應的賠償,并要求公司原12名董事和2名簽字注冊會計師對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據了解,以上11項訴訟的開庭時間未定,公司正積極準備應訴。(范衛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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