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君擇
日前,貴州中國第七砂輪股份有限公司(000851)因其大股東中國七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欠交電費及電建基金款項,公司遭“停電”之災。對于靠電能冶煉的高耗能企業(電費占總成本的65%左右),停電已使該公司的一切生產經營全部停止。據估算,如果停電一個月,公司將損失近千萬元的產值。
按理說,ST七砂被迫停產實屬冤枉。該公司自設立以來,不僅始終足額交清了電費和電建基金,而且去年還為大股東中國七砂集團多交電費250萬元,今年至今又多交了電費50余萬元。但是,ST七砂多交的這300多萬元電費難以填補大股東歷年來所拖欠的巨額電費。
經初步核定,中國七砂集團公司共欠交貴陽市南供電局清鎮分局電費總額1.2億元,其中欠交電建基金約7000萬元,欠交電費約5000萬元。據悉,大股東欠交電費也是事出有因,一是因貴州省政府批復緩交,企業在執行電費定價政策上同供電部門存在一定的異議,另外,該集團經濟效益不佳,財務狀況緊張。
那么,為何“父”之過要讓“子”來受呢?這就要歸咎于ST七砂與大股東中國七砂集團的資源共享,ST七砂上市前股份制改造時,將供電系統及其他輔助供電設施均剝離給了大股東,這樣,ST七砂的全部用電是從大股東的電源轉供過來,致使公司沒有單獨的供電渠道,所以,供電局對大股東停電也就等于同時停止了對ST七砂的供電,這真可謂“城門失火,殃及池魚。”
或許貴州供電部門出此招術,可能是一種被逼無奈的清欠方式,因為依大股東目前的經營狀況,已無力支付巨額欠款,只能逼上市公司作出反應。但是,不管當地供電部門的初衷如何,對于ST七砂而言,都是不該承受的傷害。
2000年以來,ST七砂連續兩年虧損。去年底以來,該公司為確保不退市,奮力自救,使今年一季度產量增加,虧損開始減少,生產經營已呈現明顯轉機。當此緊要關頭,如果再不能恢復供電,該公司不僅仍會大額虧損,年底將可能面臨暫停上市。
據悉,目前,該公司不僅沒有了生產用電,白天連生活照明用電也不能保證供應。為解燃眉之急,該公司正在請求協調供電部門恢復供電,他們提議,由供電部門直接與該公司簽訂《供用電合同》,單獨對ST七砂供電,以盡快恢復公司的正常生產運行,將損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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