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廣西紅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收到公司第三大股東杭州天安置業有限公司(簡稱杭州天安)發來的《關于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函》,該函告知公司杭州天安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035550股質押給中國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營業部,質押期限為自2002年3
特此公告。
廣西紅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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