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概:今天(3月1日)嘉寶實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已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下發的應訴通知書,有兩名投資者要求公司對虛假信息給他們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本欄目記者日前走訪了代理這一訴訟的上海市聞達律師事務所。
今天嘉寶實業發布公告,稱公司已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下發的應訴通知書,有兩名投資者要求公司對虛假信息給他們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本欄目記者日前走訪
了代理這一訴訟的上海市聞達律師事務所。
上海市聞達律師事務所規模并不大,可自從刊登了征集代理證券市場民事侵權案件訴訟委托的啟事,這里的電話成了熱線。我們剛剛來到這里,又有一個電話打了進來。“這位先生,您可以先把您的聯系方法留給我們,然后我們會在本周內,把您要了解的詳細信息都寄給您。您想起訴嘉寶實業讓它賠償您的損失。我們給您寄去的信息單里面也具體告訴您應該做哪些準備,這樣好吧?”
上海市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楊敏也對記者介紹說,自從律師事務所刊登委托代理書以后,電話特別多,估計有470多人打來電話。
那么目前訴訟進展情況如何呢?記者采訪了上海市聞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宋一欣。他介紹說,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在1月29日接受了第一批起訴“圣方科技”投資者的訴訟一共5件,第二批大概100多件最近也會送過去。2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他代理的一起“嘉寶實業”股東訴嘉寶公司的起訴,第二批大概也有100多人最近準備送過去。法院對此事的態度還是“單獨立案、合并審理、分別判決”。
假如上市公司無力承擔民事賠償,投資者的權益又如何保障?宋一欣認為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它有財產可以執行,執行以后又發生了另外一個問題,上市公司的財產不完全是違規者的財產,這樣將來就會出現一個相配套的制度,就是“股東代表訴訟”。這個“股東代表訴訟”就是上市公司支付了賠償款以后,要求違規的股東或董事把這些賠償款再付到上市公司來。第二種情況是沒有財產可以執行。假如你現在還是股東的話,那么如果這個公司破產,你就是最后一個清償程序;如果你已經把這個股票拋掉了,那么你連這個機會都沒有了。
據了解,1998年嘉寶實業上市不久,就涉嫌違規買賣股票,同時還存在虛假陳述等問題,并因此在2000年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處罰和通報批評。那么作為訴訟的被告“嘉寶實業”目前情況怎么樣呢?
記者:公司現在的經營情況如何?利潤主要來自哪里?
孫紅良(嘉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公司的經營狀況一切正常,并沒有受到訴訟等其它因素的影響。公司的利潤來源主要來自于三個電子控股企業和兩個房地產公司。
記者:公司目前對這起訴訟作了哪些準備?
孫紅良:公司正在聘請律師事務所進行積極應訴。
記者:你對公司有可能面臨的賠償怎么看?
孫紅良:這個賠償是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對上市公司今后的發展也會帶來一定的影響。公司2000年度已經虧損,2001年已經預虧,如果2002年因為股東賠償這個問題而導致虧損的話,那么對公司的新、老股東都是十分不利的。具體的因為這個賠償結果還沒出來,所以影響到底到什么程度,目前還沒有辦法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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