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2002年02月26日消息 海螺水泥(600585)今日公告稱,公司于2月7日收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被告知該院已受理中國新型建筑材料(集團)公司訴海螺水泥及公司第一大股東安徽省海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債權轉股權糾紛一案。
據悉,在《民事訴訟狀》中,原告對海螺水泥提出如下訴訟請求:確定其為海螺水泥的出資人,出資金額為1.199億元;判令海螺水泥辦理由原告享有相應“撥改貸”轉資本金部
海螺水泥在公告中強調,公司已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受理法院遞交了《答辯狀》。公司在《答辯狀》中答辯認為,原告沒有任何資格成為公司的出資人。公司因此請求受理法院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同時公司董事會經研究后認為,本案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活動造成重大影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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