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股份(600146)公布臨時公告稱,公司于2001年7月1日與深圳民鑫實業公司簽訂了2000萬元委托理財協議,協議約定委托期為半年,約定年收益率10%,100萬元收益已收到。鑒于合作方深圳民鑫實業公司資金周轉困難,沒有按期返回本金,公司已于2002年1月6日與合作方簽訂了延期協議,并將原委托期限延期至2002年6月30日,約定年收益率為10%。
點評:如果上市公司不重視主營業務的發展,不積極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而是把大 量的財力、物力、人力集中在委托理財上,不僅會造成資源浪費,而且其持續發展基礎是非常薄弱的。從投資的角度來看,這類上市公司股票潛在的投資風險較大。有關跡象表明,到去年年底,兩市上市公司還有250億元左右到期的委托理財資金沒有收回。其實像大元股份這樣被迫將原委托期限延期的上市公司還有不少。隨著深滬股市進一步持續下跌,機構投資者的套牢幅度也越來越深,限延期后上市公司能否取得預期的委托理財收益并及時收回委托理財資金呢?投資者應密切留意這方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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