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产 亚洲 小说图片,337p人体粉嫩胞高清视频,久久精品国产72国产精,国产乱理伦片在线观看

首頁 新聞 搜索 短信 分類 聊天 導航

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上市公司 > 正文
億安科技600萬集體股的飄泊和歸宿

http://whmsebhyy.com 2001年11月16日 07:44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本報記者陳旭敏

  “誰投資,誰擁有產權”,這是產權歸屬的基本原則。

  億安科技600余萬“集體股”的歸屬就沒有繞過這道彎。由于當時的出資問題和后來的法律手續問題,天俊實業的職工自以為捂了十幾年的集體股到頭來“黃粱一夢”。

  “集體股”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其形成過程比較復雜。在八十年代末,由于我國股票還處于萌芽狀態,股份公司的成立及公司上市等政策法律不夠完善,于是一些集體股在過去的認購與配股過程中,由于資金來源或后來法律手續變更等問題,為后來的歸屬糾紛埋下了禍根。

  在深滬股市中,存在“集體股”問題的公司絕非億安科技一家,深圳中院對此案的判決,對“集體股”股權糾紛積累了判例,并將對今后類似的案件產生重要影響。

  鬧得沸沸揚揚的600多萬股億安科技集體股股權糾紛終于塵埃落定。

  日前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原告深圳天俊實業公司袁金福等156名職工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根據深圳羅湖法院的一審判決,這600多萬股集體股屬國有資產投資,性質上屬法人股,由第一被告天俊公司工會擁有;原告天俊公司156名職工要求確認擁有集體股中的股份請求,因依據不足,給予駁回!

  “這可是一個比較少見的證券案件啊,”廣東海埠律師事務所資深證券律師崔玉祥先生說,“我做了二十年律師才遇上這一次!”

  崔玉祥先生介紹說,首先這件案件標的涉有的公司是名震江湖的梟雄億安科技;其次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的集體股遺留問題;而更難見的是,與一般的共同訴訟不同,這件案件是156案并案審理的。

  “我們要加冕為股東”

  如果打開億安科技前身深錦興九八年度以前的歷次公告,細心的投資者就會發現,在公司主要股東一欄中,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集體股赫然在目。

  而自九八年度中報開始,這個前身為深圳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的集體股已改為深圳天俊公司實業工會持有的社團法人股,據深圳證券登記證明來看,占公司總股本12.09%的這部分股票仍被登記為集體股。

  同年,天俊公司為解決公司資金長期占壓問題,先后進行了兩次股權轉讓。根據公告,天俊公司工會以每股2.5元價格將其持有的890萬余股深錦興中的200多萬股轉讓給新未來發展公司;4個月后,天俊公司工會又以每股3.09元價格協議轉讓了其持有的1835000股,受讓方是粵海實業投資發展公司。經過兩次轉讓,深圳天俊公司工會還持有深錦興5066355股,仍位居深錦興第三大股東。

  這兩次股權轉讓引起了一些職工的強烈不滿,并成為億安科技集體股權糾紛的的直接導火索。根據原告訴狀稱,天俊公司工會向外轉讓的這383.5萬股集體股,挪用了職工集體股1033164股,按每股轉讓價3.09元計,總價款為3192477元。

  1999年8月,一份署名為深圳天俊實業“離退休老干部黨支部”有關深錦興集體股意見的信函,在這份針對天俊實業公司工會的致函中,署名人表示負責集體管理的公司工會,近年來所為“嚴重損害了股東的權益”,他們要求公司盡快召開股東大會,公開歷年來集體股的管理情況和落實變動后的股份情況,并積極上市。

  2000年12月30日,156份狀告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和深圳天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訴狀正式遞交給深圳羅湖法院。

  至此,億安科技集體股這場曠日持久的股權之爭,開始揭開序幕。產權陷阱

  事情還得追溯至1989年。

  是年,當時隸屬于深圳經濟特區對外貿易(集團)公司的深圳糧油食品進出口分公司,擬成立成立深圳錦興開發股務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深圳市政府的批復文件,擬組建的深錦興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萬元,其中股本構成為,國家股由糧油食品進出口分公司認購40000股,共計400萬元,占總股份的40%;集體股以糧油食品進出口分公司結存的獎勵基金認購30000股,共計300萬元,占總股份的30%,食出公司職工可購30000股,共計30000股,共計300萬元,占總股份的30%。

  而據第一被告代理律師廣東海埠律師事務所張憶先生說,這個文件的數字實際上是有出入的,從深圳工商部門出示的材料年看,與這個數字基本相符,但在錦興公司上市公告書中,以上股本卻不再是4萬股,3萬股,而是突然變成40萬股、和30萬股。“從這可以看出,當時的工作是很草率的。”

  據張憶律師介紹,當時認購集體股的300萬元實行上由兩部分組成,其中180萬元系職工獎勵基金,120萬元系出口創匯獎。

  “這導致這些集體股屬性上都是國有資產。”張憶律師說,“產權界定的基本原則,就是誰投資,誰受益,而這些款項根據有關規定都是國有資產。”

  這些集體股股本隨后也發生了變化,根據1992年5月7日深錦興的《上市公告書》,公司由于計劃不周——超計劃發售個人普通股股票179.145股,因此個人普通股共發售了479.145股,為解決這部分矛盾,公告稱,經董事會和股東代表大會研究決定,個人股超出在內部調整,把集體股原占30萬股調整為120855股,計1208550元,集體股調整后,與原來之差額1791450元暫作集體基金處理。

  經過這次調整,集體股股東的股權也相應發生了變化,食出公司集體股由原來占深錦興總股本30%的比例下降到12.09%,這筆集體股后來由于公司股份送配、拆細,股本也急劇擴張,至上市前夕已擴張到2871514股,至1998年已近890多萬股。

  真正為案件埋下伏筆的是1990年2月食出公司出臺的《關于集體投資股份公司方案》。這個方案明確規定,集體投資的股份歸集體所有,由集體所取得的效益,必須分配給予集體成員共同享受;集體股權應屬于集體股東所有,凡屬集體成員均為集體股東,在股份公司進行集體股成員登記,建立集體股成員名卡,并發給集體股東登記證,代替股票明確股權資格,以維護集體股的完整性。

  “禍根就是這時種下的。”張憶律師介紹說,“這個方案,尤其是有關集體股股金的性質、分配原則和管理方式等內容,是成為日后公司與員工各執一辭的根據。” 1994年《修改方案》

  人算不如天算!

  1994年,深圳市出臺《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暫行歸定》,其中第56條明文禁止“不得將以集體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公益金購買的股份派送給職工。”

  針對這種情況,天俊公司當時的領導人下發了《關于集體投資修改方案》。

  根據這個方案,天俊公司將原來用獎勵基金投入的股金,改為各原來持有股份的股東用現金自行認購,共計1208550元,每股1元,收回資金歸還原食出公司用作獎勵基金,新老職工共享。

  這份《修改方案》同時還指出公司員工集體持有的深錦興這部分集體股性質,既不屬于國家股,也不屬于法人股,而是介于個人股之中。

  《修改方案》認定的依據是,原投資集體股資金的性質,是最終獎勵到個人手中的獎勵資金;在集體股管理方面,公司廣大職工已成為集體股東成員,建有集體股股東名冊和核發的集體股東登記證,并享有股東的權益;在集體股股權運作方面,由群眾先出的工會主席作為代表,參加了深錦董事會,行使了權利。

  根據當時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暫行規定,個人股可劃分為企業職工股和社會個人股,公司在《修改方案》中承諾把集體股改造為集體職工股,逐步過渡為企業職工個人股。

  《修改方案》還進一步明確,由持有集體股職工股權證的集體股東參加的股東大會,是管理集體股的最高權力機構,在股東大會閉會期間,委托天俊實業公司工會作為常設執行機構,執行股東大會議議和向股東大會負責。 “集體股”的法律身份

  其實1994年的《修改方案》是一廂情愿。

  根據1993年4月22日國務院第112號令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四條就明確規定:公司的股份按投資主體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和外資股,法人股為企業法人以其依法可分配的資產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或是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國家允許經營的資產向股份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

  依據上條法律,深圳羅湖法院的判決書認為,億安科技集體股,屬天俊實業工會持有,應為社團法人持有的法人股。

  1993年7月1日國家體改委發布的《定向募集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中規定:內部職工持股是內部職工作為投資者持有公司發行的股份,股權證不得交內部職工持有,由公司委托省級計劃單列市人民銀行認可的證券經營機構托管。

  “而原告并非集體股的實際投資者,不是集體股股東,”羅湖法院一審認定,“其所持有《集體股東股權證》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同時認定,1994年天俊公司頒布《關于集體投資修改方案》將集體股交由原告現金交款認購的作法,未經國家有關證券監管機構的許可,屬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根據錦興公司、天俊公司的上市公告書、公司章程、年度報告及天俊公司文件,該集體股了也明確了由第一被告持有,“但由于該集體股因形成時間較早,錦興公司于1992年上市時,而未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規范。”

  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也鐵證如山,從這個公司頒發的《股票》及《證券登記證明書》看,獲登記的證券持有人名稱為“食出集體股”、“天俊集體股”。

  “第一被告及第二被告將集體股拆散,由第一被告頒發《集體股東股權證》,交由原告持有的作法,是違反了法定登記的行為。”羅湖法院下達的判決書這么認定,深圳中院二審也認為引用法律正確。確認之訴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原告李巧云等156名天俊公司職工一審敗訴,很大原因是因為他們對標的只是進行了內部非法登記,如果當時證券登記公司給他們登記過戶,也許現在的官司是另一種結局。

  “是的,不過這場官司將是另一種打法。”張憶律師說,“我們打的不是現在的確認之訴,而是侵權之訴。”

  根據張憶律師的介紹,天俊公司156名職工之敗訴的真正原因,是因為當時出資購買集體股的300萬元是食出公司結存的獎勵基金認購,這是“國有資產”,而非“最終獎勵到個人手中的獎勵資金。”

  大量的帳薄、單據也表明,天俊公司初始認購集體股和交納配股款共達13646260元,這些錢天俊職工不僅未出資,反而參與分配了集體股被轉售收回的179萬元基金,而1994年個人補交的少量錢款,也是在事隔多年之后,且不足以抵償之前已分配到手的“基金”。

  羅湖法院的一審判決書認為,這筆資金的性質,根據1984年4月16日國務院關于國營企業發放獎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應屬國有資產,而食出公司將獎勵基金用于投資集體股,應屬違反該規定。

  根據這個通知,國有企業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獎勵基金,發放獎金后有結余的,可以結存以后年度繼續使用,任何部門不得抽調。

  此外,1992年5月15日,國家體改委等部門發布的《股份制企業》也明確規定,不準把國有資產以股份形式分給集體、個人,不準把屬于集體的資產以股份形式分給個人。

  1992年7月27日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家經濟體改委發布的《股份制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改組為股份試點企業,不得用國有資產設置股份制企業自已的企業股或職工集體股。

  1992年9月21日及同年11月10日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國務院清產核資領導小組辦公室頒布的《關于清產核資中全民所有制企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清理和界定的暫行規定》中規定:“從留利中形成的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暫作為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登記”,“全民企業、單位以資產、設備、技術、廠房、土地使用權、物資等投入其他企業、單位,其原投資及投資部分的增值均屬國有資產,全民企業單位遞延資產結余和工資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等消費性質資金結余投資于其他企業、單位購建形成的資產,應視同全民企業,單位法人對外投資。

  另據張憶律師調查,投資集體股的資金純屬留利資金,由于公司1989年該兩項基金入不敷出,故只能從1987、1988兩年在發放該兩項獎金后的結余中支出。

  從這筆資金的轉帳程序看,該筆資金并未劃入工會帳戶進行認購,而是由深圳糧油食品進出口分公司直接劃入錦興開發服務公司帳戶。

  “因此食出公司節余的獎勵基金,應屬國有資產,不屬原告個人。”羅湖法院一審這么認定。 資產“黑洞”

  從這件案件本身來看,這是件不必要的訴訟紛爭。

  “本次訴訟的產生,只是原于1989年至1994年當時公司領導班子一系列的違法操作,在未經市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改變用公司資金認購的該部份法人股的權屬,逐步蠶食國有資產引起的。”張憶律師說。

  國有資產流失的黑洞赫赫在目:以1989年投入的300萬元認購集體股計算,天俊公司工會到1996年應持有億安科技股票可達1700萬余股,而目前僅存5066353股,不到三分之一。

  國有資產就是這樣流失的:

  其一,公司上市時將集體股所占份額從30%下降到12.09%,而占集體股59%份額的這部分上市流通股歷經拆細送股,至1992年7月錦興股票上市已增至4256406股,如以上市價20元計算,其市值高達8500余萬元。

  其二,將上市流通集體股轉售的179萬余元以集體股基金的名義,發放給包括當時在冊人員。

  其三,1994年7月,將剩余的12.09%集體股量化到個人,以未分紅股和拆細前的117306股為基礎,以申購原始股面值的價格即每股1元的價格量化到個人,特別指出的是這時公司股票已經上市二年。職工股已上市流通,公司早已沒有“職工內部股”,但實際上按交款時間上計,量化個人股份已為原先的三倍多,每股價格不到30元,如以發放給個人的179萬元相抵,加上享受的分紅,則個人不僅等于未出錢,還大約有多出交款額80%以上的收入。

  此外,在公司違規將集體股廉價量化給個人之前,公司在1993年又以高達每股10元的配股價購買不能流通的法人股,共動用天俊公司生產用流動資金861萬余元。

  “所有這些違規操作行為經過哪級政府批準?又有什么政策和法律根據?”張憶律師疑心重重,“如無任何法律依據,是否應予深究。”

  深圳市外貿(集團)糧油食品進出口分公司當時身兼要職的原告持股情況

  原董事長郭計景:名義交款11302元,分得基金、紅利共計21236.07元,本次訴訟請求股份66021.67股

  原副董事長朱錦章:名義交款8701元,分得基金、紅利16349元,本次訴訟請求58931.73股

  原工會主席曾偉芳:名義交款7193元,分得基金紅利13515元,本次訴訟請求36536股

  背景資料:確認集體產權歸屬的有關規定

  ●1984年4月16日國務院關于國營企業發放獎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指出,國有企業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獎勵基金,發放獎金后有結余的,可以結存以后年度繼續使用,任何部門不得抽調。

  ●1985年6月3日財政部、國家經濟委員會發布《關于認真核定國營企業稅后留利中五項基金比例和加強管理的通知》第二條指出:所有國營企業都必須按照上級核定的生產發展基金、新產品試制基金、后備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和職工獎勵基金的比例,分別管理、分別使用。前三項基金用于發展生產方面的資金,可以統籌用于發展生產和技術進步,不得挪用于職工福利開支和發放獎金。企業發放的獎金,必須從按規定比例提取的職工獎勵基金中開支,不得挪用職工福利基金發放獎金和實物。

  ●1992年5月15日,國家計委、體改委等部門發布的《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第一條第四項規定:不準把國有資產以股份形式分給集體、個人,不準把屬于集體的資產以股份形式分給個人。

  ●1992年7月27日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家經濟體改委發布的《股份制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改組為股份試點企業,不得用國有資產設置股份制企業自已的企業股或職工集體股。

  ●1992年9月21日及同年11月10日,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國務院清產核資領導小組辦公室頒布的《關于清產核資中全民所有制企業單位對外投資的清理和界定的暫行規定》中規定:“從留利中形成的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暫作為國有資產進行清查登記”,“全民企業、單位以資產、設備、技術、廠房、土地使用權、物資等投入其他企業、單位,其原投資及投資部分的增值均屬國有資產,全民企業單位遞延資產結余和工資基金、福利基金、獎勵基金等消費性質資金結余投資于其他企業、單位購建形成的資產,應視同全民企業,單位法人對外投資。

  ●1993年12月21日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以國資法規發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糾紛處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產權界定應遵循“誰投資、誰擁有產權”的原則進行。第八條第五項規定:在實行《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以前,全民所有制企業從留利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和“兩則”實行后用公益金購建的集體福利設施而相應增加的所有者權益,界定為國有資產。

  ●1992年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頒布的《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暫行規定》第五十六條:企業、公司等法人均不得將持有的公有股份、認股權證和優先認股權轉讓給自已的職工,不得將以集體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公益金購買的股份派送給職工。

  ●1992年5月國家體改委《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第二十八條: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書面憑證。


訂短信頭條新聞 天下大事盡在掌握!
    新浪企業廣場誠征全國代理



發表評論】【談股論金】【短信推薦】【關閉窗口

 所屬專題:億安科技違規操作
“億安幕后人物”喊冤索賠40萬 《財經》雜志沒有應訴
前所未有奇案:為億安科技股民討公道
億安科技民事索賠案擱淺 律師稱受害股民要有耐心
和解可能微乎其微 億安科技索賠案周四見分曉

新 聞 查 詢
新浪個人家園全面升級,買一送二超值大禮!


分 類 信 息
訂信息獲掃描儀!
:人大研究生班招生
   奧德行汽車專修
   大型白領專場聯誼
   1.8元租別墅辦公
:完美機會等著您
   搬運找祥勝貨運
:誠邀彩妝通路高手
   三毛錢打國際長途
:吃花正餐大獎100%
   最新人才招聘信息
:深圳通寶跳蚤商行
   伊美堂全國招商
:最新飛行器廣告
   人大學歷學位招生
:濱河精品現房發售
分類信息刊登熱線>>


新浪商城推薦
  數字卡專題
  • 網通全國IP卡59.99
  • WSG石器時代9折
  • 聯通IP卡32.49
  • 吉通IP卡 63折
  • 移動IP卡 48折
  • 網通包月上網卡52
     (以上推薦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賣>>
    ${頻道商城推薦}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3361   歡迎批評指正
    網站簡介 | 用戶注冊 | 廣告服務 | 招聘信息 | 中文閱讀 | Richwin | 聯系方式 | 幫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網
    北京市電信公司營業局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