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昕)ST猴王(0535)繼昨日被宜昌市商業銀行解除9367.16萬元的擔保責任后,其與宜昌市商業銀行簽訂的《債務和解協議》又得到進一步落實。公司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對宜昌市商業銀行的負債13401.6萬元(其中公司直接向宜昌市商業銀行的借款本息合計7517.6萬元,宜昌市商業銀行為公司擔保的債務5884萬元)已轉由宜昌市夷陵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承擔。
根據宜昌市夷陵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出具的《關于豁免猴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債務的函》,該公司經研究決定將公司所欠宜昌市商業銀行并已轉由該公司承擔之上述債務予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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