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亮北京8日報道】近日,有股民投書本報,稱峨眉山A(0888)在通過增發(fā)股票等議案的過程中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在這位股民提供的該公司9月21日召開的股東大會的現(xiàn)場記錄中,記者發(fā)現(xiàn)該公司的董事長仍然是峨眉山市現(xiàn)任常務副市長。此外,這次股東大會在通過一項重要的資產收購議案中,還違反了與關聯(lián)交易有利害關系的股東回避的限制性要求。
罕見的兼職
“峨眉山A”全稱是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峨眉山旅游總公司和樂山市紅珠山賓館(均為國有法人)作為發(fā)起人,向社會公開發(fā)行4000萬股社會公眾股,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0月21日在深交所掛牌上市。
該公司在網上公開披露的信息顯示,從上市至今董事長一直是馬元祝。網上對馬的介紹較為簡單沒有披露馬的其他任職情況。為了核實馬元祝的其他身份,記者分別致電峨眉山市政府辦公室和樂山市政府值班室,對方均證實,馬元,F(xiàn)任峨眉山市常務副市長。記者還從其他渠道了解到,馬元祝同時擔任峨眉山市委副書記、峨眉山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副縣級建制)黨委書記和主任等職務。
《公司法》第58條明確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經理。”書記、市長兼任公司董事長不僅嚴重違反這一條款,而且和中央多次明示的“黨政領導干部不得經商辦企業(yè)”的紀律相違背。
信利律師事務所的謝思敏律師說,在一些地方的上市公司中,出于“工作需要”,確有董事長在黨政機關任職的情況,但大多是虛職,比如當個市長助理或人大主任。像這種現(xiàn)居要職的地方官員兼任董事長的情況確實十分罕見。
無法自圓的解釋
令人不解的是,這種罕見的兼職情況竟然在多家協(xié)助峨眉山A上市和增發(fā)的券商、律師事務所的眼皮底下存在長達四年之久。
據(jù)峨眉山A的一個股東反映,去年開股東大會時他就向董事會提出要求糾正這個問題,當時董事會有關人士表示,馬元祝已經不是常務副市長了。而在這次開股東大會前幾天,他在電視上發(fā)現(xiàn),馬元祝還在以常務副市長的身份主持峨眉山市政府的會議。
9月21日的臨時股東大會上,這位股東又一次向董事會提出董事長不應兼職的問題,會議主持人表示董事長曾多次提出過辭去副市長的報告,但市里不批。這位股東又問:為什么不辭去董事長職務呢?對方表示:“這不是你說了算的!边@是一個沒有解釋的解釋。
記者注意到,9月22日《四川金融投資報》的一篇關于峨眉山A股東大會的報道這樣說:“部分高管人員兼職的情況已妥善處理。”人們不禁要問,董事長的兼職到底是怎么妥善處理的呢?
合理不合法的說辭
對于董事長由常務副市長兼任的情況,擬被聘任為峨眉山A獨立董事的杜肯堂先生有自己的看法。他說,這種情況雖然和法律有一定矛盾,但是有其合理的一面。
杜肯堂說,區(qū)縣生產力水平比較低,怎樣把資源調度好是區(qū)縣領導班子在經濟領域考慮的首要問題。一般情況是由副職牽頭搞項目、引資,副職把項目做起來了,就有可能兼?zhèn)董事長和總經理。
杜肯堂認為,這種情況是一種過渡,后進地區(qū)培養(yǎng)經濟增長點的一種過渡。一個旅游景點和旅游勝地,如果沒有當?shù)攸h委和政府行政權力的支持,是沒有辦法發(fā)展起來的。峨眉山的旅游資源是祖先留下來的遺產,是屬于國家和社會的,不能說誰出資就歸誰所有。這種情況決定了旅游景點的開發(fā)和公益事業(yè)有著類似的地方,其經營成果不是都要分掉的。這和一般的制造業(yè)有著顯著的差別,應該把出資人的利益和當?shù)乩习傩盏睦娼Y合起來。
當記者提出“這種政企不分的情況會影響到上市公司的正常運轉,并可能損害投資人的利益”的問題時,杜肯堂說,應該想一種辦法,把這種影響降低到最小的限度。畢竟中小股東拿出的是“血汗錢”。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劉作翔認為,行政權力介入企業(yè)運作,和利益結合在一起,是產生腐敗的根源。他認為,在“發(fā)展經濟的目標”與法律沖突時,毫無疑問要服從法律。
二股東不回避重要議案
在通過“關于收購樂山市紅珠山賓館經營性資產的議案”時,表決的結果是13028000股同意、148112股反對、1360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出席會議持有表決權股份的98.8%。根據(jù)峨眉山A在媒體上公開披露的信息,關聯(lián)法人股東,也是第一大股東的峨眉山旅游總公司回避了此項議案的表決。但第二大股東紅珠山賓館并未回避,而被收購的資產恰恰是紅珠山賓館的。
據(jù)統(tǒng)計,截止到2001年6月30日,樂山市紅珠山賓館持峨眉山A13008800股,占10.963%,系第二大股東;除第一大股東和第二大股東外,其余均為社會公眾股。而前兩者均由峨眉山管委會直接控制。
股東李偉杰對表決的程序持有很大異議。他說,上市公司收購股東的資產,這是典型的關聯(lián)交易,被收購的股東有什么理由不回避呢?
在中國的證券市場上,大股東利用其在上市公司中的優(yōu)勢地位影響關聯(lián)交易的正常進行,以不合理的高價將其產品或劣質資產出售或置換給上市公司,換取上市公司的現(xiàn)金和優(yōu)良資產,進而損害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的案例可謂屢見不鮮。關聯(lián)股東不回避,在這種情況下通過的議案能讓股民放心嗎?
中小股東反對增發(fā)
據(jù)了解,在9月21日召開的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上,通過了增發(fā)2500萬股的議案,計劃募集資金2.6億—3.6億元。按照公司的設想,增發(fā)新股募集資金有1.2億元用于對紅珠山賓館的大規(guī)模改造,即“在現(xiàn)有基礎上將其改造為功能齊備的國際一流的溫泉旅游度假村!睘榇,公司擬收購該賓館的全部經營性資產及必要的土地使用權,收購資金由兩部分構成:公司對楊零公路的實際投資額7271.79493萬元和現(xiàn)金944.16738萬元。這兩項議案均遭到部分中小股東的反對。
股東李偉杰是反對者中的代表。據(jù)他介紹,在這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他在峨眉山進行了20多天的實地考察,并與部分董事做了長談。對于公司擬投巨資改造紅珠山賓館項目,李偉杰認為盈利前景暗淡,并提出了具體的反對理由。如公司現(xiàn)有的峨眉山大酒店、金頂大酒店以及紅珠山賓館一直都在虧損及一家名為峨眉山溫泉度假區(qū)發(fā)展有限公司的企業(yè)已在峨眉山市313.83平方公里范圍內取得溫泉開采權,將要啟動的項目峨眉山溫泉度假區(qū)一旦建成,將對由紅珠山賓館改造的溫泉度假村構成直接威脅等。
增發(fā)目的令人生疑
李偉杰對記者說,根據(jù)公開披露的信息,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從1997年9月發(fā)行股票至今共募集資金2.6億元,4年來投入的項目中只有一個項目投資的518.22萬元產生過效益,產生效益的資金僅占募集資金的2%。根據(jù)《上市公司向社會募集股份暫行辦法》第四條“前一次募集資金使用效果良好”的規(guī)定,峨眉山這樣的公司能增發(fā)嗎?
無獨有偶。華夏證券的一位分析師今年3月在評點峨眉山A的年報時也這樣說:“峨眉山作為資源型旅游類上市公司,年報反映的業(yè)績很平淡。由于盈利能力偏弱,最近三年的平均資產收益率均不到10%。已經喪失配股融資的能力。”
這種情況在2001年上半年沒有什么改觀。華夏證券的這位證券分析師8月份發(fā)表的另一篇分析文章說,與桂林旅游相比,峨眉山A的中報要暗淡許多。與去年上半年相比,公司稅前利潤僅增長2%。不過他指出,雖然公司業(yè)績平平,但潛質尚存。公司去年追加投資的楊零公路改造項目和另外一個項目有望成為今年下半年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
而在這次通過的相關議案中,楊零公路這個“新的利潤增長點”卻被拿出來去抵償收購管委會擁有的紅珠山賓館。
楊零公路是峨眉山A1997年上市時首次募集資金投資的項目之一。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在8月17日刊登的一則公告中陳述的放棄楊零公路的理由是:根據(jù)四川省加強經營性收費公路標準控制的有關政策,經營性收費公路標準提高,楊零公路作為景區(qū)公路為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不可能達到此要求,使該工程的投資回報受到嚴重的影響。
巧合的是,這次為峨眉山A做增發(fā)的券商也是華夏證券。華夏證券一方面說楊零公路是“新的利潤增長點”,另一方面卻說其“投資回報受到嚴重影響”。這種對同一塊資產前后矛盾的評價不能不讓人懷疑增發(fā)的真正目的。
據(jù)一位知情人透露,峨眉山A存在資金被挪做與公司無關的峨眉山市建設及其他活動的情況。
記者曾就部分股東提出的上述問題詢問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秘周棟良認為其反映的問題與事實不符,但不愿對此作出解釋,只是稱公司“該披露的信息已經都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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