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蔣秀娟) PT中浩(0015)今日公布的中報顯示,公司2001年中期實現凈利潤111.57萬元,但會計師拒絕對其中報表示意見。
中報顯示,PT中浩本期盈利主要來自以下兩項非經營性收益:一項是公司通過關聯交易將帳面成本100萬元的深圳市中浩全國高技術產業化中試基地有限公司80%的股權,以1700萬元的價格轉讓與海南萬眾投資有限公司,獲得1600萬元的投資收益;另一項是將帳面成本
285萬元的中山市三鄉鎮雍陌村三棟別墅以1700萬元的價格轉讓與深圳東寶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扣除稅費后獲得1230萬元的營業外收入。故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公司凈利潤為-1119.8萬元,每股凈資產為-6.50元。
對于這兩項收入,負責審計的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公司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因而對該兩項交易難以確認。
該會計師事務所認為,PT中浩已嚴重資不抵債,依目前狀況僅憑自身能力已很難持續經營。雖然公司正在進行債務重組,以改善目前的財務狀況,維持正常的經營能力。但由于債務高企、累計虧損巨大,增加了債務重組成功的不確定性,因此無法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作出合理的判斷。基于以上種種原因,該會計師事務所對PT中浩的中報拒絕表示意見。
PT中浩則在中報中稱,公司重組(股權重組、債務重組、資產重組)已經取得了重大的突破性成果。在債務重組按預期計劃完成的前提下,債務將會縮減至公司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因債務而被查封的部分資產可以恢復正常運營;同時,重組方已經完成了優質資產的評估、審計等相關準備工作,近期內公司將通過重組方置入新的優質資產,形成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因此,在重組成功的前提下,公司將具有較好的盈利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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