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邢梅) “國資局一直未在正式場合對濟百重組事件發(fā)表意見,今天到了不得不說話、澄清事實的時候了。”對濟南百貨重組事件表示有話要說的濟南市國資局昨天正式直面媒體。市國資局有關負責人認為選擇華建電子受讓國家股股權是市政府經深思熟慮、反復研究后決定的,政府從來沒有“包辦”濟南百貨的重組。
昨天上午九時,濟南市國資局局長和兩位副局長,市國資局聘請的律師,市政府新聞
處有關負責人親自解答來自各方有關資產重組的疑問。濟南市國資局認為,作為第一大股東,其一直秉承著“要把好事辦好”思想,重組濟南百貨符合濟南百貨職工的根本利益,政府重組的決心不會改變。事實上,濟南百貨自上市以來,經營狀況一直不佳,濟南市政府為搞好濟南百貨的發(fā)展,調整了領導班子,并在資金和政策上給予支持,但是由于經營不善,公司目前已經陷于了困境,資產重組成為公司發(fā)展唯一的出路。
至于“包辦的重組”,國資局認為,這是濟南百貨的部分董事通過媒體對濟南市政府提出的毫無道理的指責。濟南市國資局認為,之所以說不是政府“包辦”,有五大理由。一是按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股東轉讓股份是法律賦予股東合法的、正當的權利;二是濟南市國資局既是政府管理國有資產的專司機構,又是濟南百貨的控股股東,有合法權利介入濟南百貨的重組;三是市政府及有關部門介入濟南百貨的重組是濟南百貨所要求的;四是重組濟南百貨是濟南百貨董事會首先提出的;五是股權轉讓協(xié)議簽署后,濟南百貨主要負責人才提出了不同意將股權轉讓給華建電子的意見,濟南百貨的主要負責人參與了股權轉讓談判的全過程。
關于市政府同意借給華建電子4000萬元的過程,國資局解釋說,在重組過程中,華建電子考察濟南百貨后,認為濟南百貨的資產狀況比預想的要差得多,提出了由濟南市借給濟南百貨4000萬元啟動資金的要求,市政府考慮到啟動濟南百貨確實需要大量資金,為了促進濟南百貨的發(fā)展,使其早日走出困境,市政府同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情況下,以用于濟南百貨為前提條件,才同意借款4000萬元給華建電子,主要用于濟南百貨的啟動經營和補發(fā)工資,實際上截止到目前市政府還沒有借給華建電子一分錢。
面對濟南百貨重組僵持的局面,濟南市國資局局長呼吁:“時不我待,大家應該共同努力,從上市公司前途和根本利益出發(fā),盡快把重組搞好,否則最終受損的將是多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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