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海虹控股證券代碼:000503 編號:2016-13
海虹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855,22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95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為2016年5月6日。
一、股權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方案概述
由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共計送出90,528,739 股股份,作為非流通股股東獲得流通權的對價安排,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3股股份的對價安排。
股權分置改革執行對價安排后首個交易日,非流通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本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股本總數、凈利潤等財務指標均不會因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施而發生變化。
2、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27日經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
3、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日期:2006年5月16日實施。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項承諾及履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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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16年5月6日;
2、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855,22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95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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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本結構變化和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結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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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東持股變化情況及歷次限售情況
1、本次解除限售股東自公司股改實施后至今持股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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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改實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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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保薦機構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是否符合解除限售的條件發表結論性意見如下:
(一)前述股東不存在違反股權分置改革承諾的行為。
(二)前述股東嚴格遵守了股權分置改革時做出各項承諾,不存在尚未完全履行承諾前出售股份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會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請符合國家關于股權分置改革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則等規定,本次符合條件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
七、其他事項
1、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
2、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情況;
3、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八、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保薦機構核查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海虹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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