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年度報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會、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的法律責任。本年度報告已經三分之二以上獨立董事簽字同意,并由董事長簽發。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據本基金合同規定,于2016年3月21日復核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利潤分配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代表其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策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基金財務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基金管理人在本報告中對相關事項亦有詳細說明,請投資者注意閱讀。
本報告期自2015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報告摘要摘自年度報告正文,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閱讀年度報告正文。
§2 基金簡介
2.1 基金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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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產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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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自2015年11月20日起增加收取銷售服務費的C類基金份額,并自2015年11月23日起接受投資者對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本基金的基金代碼為: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A,001198;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C,002163。詳情可參閱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發布的《關于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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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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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財務指標、基金凈值表現及利潤分配情況
3.1 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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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期已實現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本期利潤為本期已實現收益加上本期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②期末可供分配利潤: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潤的未實現部分為正數,則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的金額為期末未分配利潤的已實現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潤的未實現部分為負數,則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的金額為期末未分配利潤(已實現部分扣除未實現部分)。
③本基金所述業績指標不包括持有人認購或交易基金的各項費用,計入費用后實際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數字。
④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1日生效,無可比期間數據,本報告實際報告期為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2 基金凈值表現
3.2.1 基金份額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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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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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增長率變動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變動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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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1日生效,建倉期為6個月,建倉期結束時各項資產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規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來基金每年凈值增長率及其與同期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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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過去三年基金的利潤分配情況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21日)至報告期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未進行利潤分配。
§4 管理人報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經理情況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經驗
本基金管理人為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本公司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4]80號”批復批準于2004年6月11日成立,本公司注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本公司股東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12800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64%;河北省國有資產控股運營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5400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27%;渤海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1800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9%。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管理28只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東方龍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東方精選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東方金賬簿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東方策略成長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東方穩健回報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核心動力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東方保本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東方增長中小盤混合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東方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啟明量化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安心收益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利群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東方多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新興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雙債添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添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主題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睿鑫熱點挖掘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鼎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永潤18個月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新策略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贏家保本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新思路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新價值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創新科技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穩定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東方金元寶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
4.1.2 基金經理(或基金經理小組)及基金經理助理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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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處的任職日期和離任日期分別指根據公司決定確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證券從業的含義遵從行業協會《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4.2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本基金運作遵規守信情況的說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報告期內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及其各項實施準則、《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作基金資產,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份額持有人謀求最大利益,無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本基金無違法、違規行為。本基金投資組合符合有關法規及基金合同的約定。
4.3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公平交易情況的專項說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2011年修訂),制定了《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資決策的內部控制體系和客觀的研究方法,各投資組合經理在授權范圍內自主決策,各投資組合共享研究平臺,在獲得投資信息、投資建議和實施投資決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機會。
基金管理人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確保各投資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執行機會。對于交易所公開競價交易,基金管理人執行交易系統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對于債券一級市場申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購等非集中競價交易,各投資組合經理在交易前獨立地確定各投資組合的交易價格和數量,基金管理人按照價格優先、比例分配的原則對交易結果進行分配;對于銀行間交易,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保證各投資組合獲得公平的交易機會。
基金管理人定期對不同投資組合不同時間段的的同向交易價差、反向交易情況、異常交易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投資組合經理對相關交易情況進行合理性解釋并留存記錄。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執行情況
本報告期內,基金管理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關于公平交易的相關規定,在授權、研究分析、投資決策、交易執行、業績評估等投資管理活動中公平對待不同投資組合,未直接或通過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資組合之間進行利益輸送。本基金運作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規定。
公司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和《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規定對本報告期公司不同投資組合同向交易價差進行了分析。公司采集連續四個季度,不同時間窗口(1日內、3日內、5日內)的同向交易樣本,在假設同向交易價差為零及95%的置信水平下,對同向交易價差進行T分布假設檢驗并對檢驗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分析結果顯示本基金與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資組合在同向交易價差方面未出現異常。
4.3.3 異常交易行為的專項說明
本報告期內,未發現本基金存在可能導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輸送的異常交易行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投資組合參與的交易所公開競價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較少的單邊交易量超過該證券當日成交量5%的情況。
4.4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的投資策略和業績表現的說明
4.4.1 報告期內基金投資策略和運作分析
2015年市場總體表現波瀾壯闊,全年市場呈N型走勢,雖然經過大幅波動,但市場各主要指數均取得正收益,尤其是以成長股為主的創業板指數全年漲幅高達84%,漲幅驚人。上半年,在牛市氛圍帶動下,場外資金加速入市,市場呈單邊上漲行情;六月至九月份,經過連續快速上漲后市場出現明顯泡沫,終于清理場外配資成為導致泡沫破裂的導火索,市場出現異常波動;九月份至年底,在政府強有力干預下,市場開始企穩并在四季度出現明顯的反彈行情。
回顧全年操作,考慮到基金建倉期等原因,本基金基本成立在市場高位區域,我們在報告期內堅持絕對收益的策略,合理控制股票倉位的同時,并積極參與新股申購。
2015年,宏觀經濟增長乏力、維持低位,各項經濟數據均走低。2015年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6.9%,為近六年內首次破7,制造業、房地產、基建投資均不樂觀;隨著人民幣主動貶值、美聯儲加息落地,資本外逃壓力不減。為托底經濟、防止系統性風險,央行全年先后降準五次、降息五次,呵護寬松的資金環境;財政赤字不斷擴大,專項金融債定向發力。
2015年,債券收益率下行幅度較大,十年利率債下行近100BP。具體而言,1-2月債市整體延續慢牛;3月,受地方債務置換等供給沖擊,收益率反彈,直到央行4月降準,市場情緒有所緩和;隨著7月股災發生、8月寬松貨幣政策再啟,資金不斷涌入債市,帶動債券收益率大幅下行,信用利差壓縮至低位;年底機構配置熱情較高,帶動債券收益率快速下行。
回顧全年操作,考慮到基金建倉期等原因,本基金基本成立在市場高位區域,我們在報告期內堅持絕對收益的策略,合理控制股票倉位的同時,并積極參與新股申購。債券配置方面,本基金組合較為穩定,以享受票息以及流動性管理為主,獲得了較好的絕對收益。
4.4.2 報告期內基金的業績表現
2015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A類凈值增長率為4.53%,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為-4.79%,高于業績比較基準9.32%;本基金C類凈值增長率為0.50%,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為0.64%,低于業績比較基準0.14%。
4.5 管理人對宏觀經濟、證券市場及行業走勢的簡要展望
展望2016年,我們對市場持中性態度,我們認為市場行情將以震蕩為主,結構上具有“長期邏輯”同時增長與估值匹配度高的穩定增長類資產可能更優,從全年的角度來看這類資產有望取得絕對收益。
分析宏觀經濟、流動性、估值水平、政策等幾個影響因素,從邊際變化來看,我們認為宏觀經濟、政策對市場的影響偏中性,而流動性和估值水平對市場的影響是偏負面的。展望2016年,宏觀經濟增速大概率繼續下臺階,上市公司整體盈利增速也難有起色,但這些因素均已屬于預期內。從流動性角度來看,流動性寬松這一推動市場從2014年底走牛的核心因素也在發生一些變化,2016年可能總體存量流動性寬松,但邊際變化趨緩,另外,匯率也逐漸成為人們普遍擔心的一個影響因素,雖然,從更長的時間維度來看,我們認為合理有序的貶值對我們的經濟構成利好,但在這一因素出現的早期難免對市場產生沖擊。從估值角度來看,經過2015年四季度的大幅反彈,成長股估值確實又處在偏貴的水平。因此,總體來看,我們認為2016市場總體將呈區間震蕩,全年來看需要降低預期收益率。
從結構上看,全年我們最看好穩定增長類的資產,這類與大盤藍籌類資產相比長期邏輯更優,與新興成長類資產相比屬于長期滯漲。在核心方向上,未來幾年能夠順應經濟時代背景、最具擴張性的行業是我們關注的重點這一核心原則沒有改變。通過中觀維度的行業比較,泛消費、環保新能源、泛娛樂、人工智能仍是我們組合的核心。操作上,我們將繼續堅持絕對收益策略,在控制股票倉位的同時,積極參與新股申購。
對于2016年債券市場而言,在收益率相對較低、宏觀擾動因素較多的情況下,機構心態可能較為謹慎,預計債券收益率將在震蕩中下行,波段交易機會較多。匯率波動、地方債供給沖擊、經濟數據超預期、股市企穩等事件都可能帶動債券收益率反彈。利率債、交易活躍的地方債、高等級信用債、優質ABS等類固收產品具有較好的投資價值。
未來,本基金將繼續以持有中短久期、高收益的信用債為主,以獲得穩定的票息收入,實現絕對收益,并擇機參與利率債波段操作。
感謝基金持有人對本基金的信任和支持,我們將本著勤勉盡責的精神,秉承“誠信是基、回報為金”的原則,力爭獲取與基金持有人風險特征一致的穩健回報。
4.6 管理人內部有關本基金的監察稽核工作情況
本報告期內,本基金管理人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有關規定,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在基金日常運作上,開展定期和實時監察,強化內控體系和制度的落實;在加強對基金投資運作和公司經營管理的合規性監察方面,通過實時監控、定期檢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并跟蹤改進落實情況。本報告期內重點開展的監察稽核工作包括:(1)開展對公司各項業務的日常監察,對風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化解,保證投資管理、基金銷售和后臺運營等業務的合法合規。(2)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基金投資運作的監察力度,完善了基金投資有關控制制度。(3)進一步完善公司內控體系,完善業務流程,在各個部門和全體人員中實行風險管理責任制,并進行持續監督,跟蹤檢查執行情況。(4)注重加強對員工行為規范和職業素養的教育與監察,并通過開展法規學習活動等形式,提升員工的誠信規范和風險責任意識。下一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將在不斷提高內部監察稽核和風險控制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的基礎上,確保基金資產的規范運作,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利益,給基金份額持有人以更多、更好的回報。
4.7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項的說明
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告【2008】38號《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了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估值委員會(以下簡稱“估值委員會”),成員由分管運營副總經理、分管投研副總經理、督察長以及運營部、投研部門(包括但不限于權益投資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資部)、風險管理部負責人組成,估值委員會設立委員會主任1名,委員會副主任1-2名,估值委員會成員均具備良好的專業知識、專業勝任能力和獨立性,熟悉基金投資品種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規。職責分工分別如下:
1.委員會主任
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估值委員會工作會議,就估值參與各方提交的估值問題組織討論,進行決議并組織實施;因特殊原因,委員會主任無法履行職責時,由副主任代理其行使主任職責。
2.運營部
①自行或應各方需求提請估值委員會主任召開估值委員會會議。
②征求托管行意見并借鑒行業界通行做法,提出估值模型和估值方法的修改意見。
③根據估值委員會會議決定的估值方法、估值模型及參數計算具體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并據以對基金等投資組合進行估值。
④負責編制投資組合持有的投資品種變更估值方法的相關公告。
3.投研部門
當基金等投資組合持有沒有市價或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投資品種(簡稱“停牌有價證券”)時,根據估值委員會要求和運營部的估值方案,負責評估現有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是否公允、適當,對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的“停牌有價證券”,建議或提示運營部提請估值委員會主任召開估值會議。
4.風險管理部
在日常監控和風險管理過程中發現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法有失公允性時,建議或提示運營部提請估值委員會主任召開估值會議。
上述參與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沖突。
截至本報告期期末,公司已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簽署了《中債收益率曲線和中債估值最終用戶服務協議》,并依據其提供的中債收益率曲線及估值價格對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銀行間固定收益品種進行估值(適用非貨幣基金)或影子定價(適用貨幣基金)。公司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簽署了《債券估值數據服務協議》,并依據其提供的中證債券估值數據對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種進行估值(適用非貨幣基金)。
4.8 管理人對報告期內基金利潤分配情況的說明
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基金實際運作情況,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15年4月21日)至報告期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未進行利潤分配。
4.9報告期內管理人對本基金持有人數或基金資產凈值預警情形的說明
報告期內,本基金不存在連續二十個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數低于200人或基金資產凈值低于5000萬元的情形。
§5 托管人報告
5.1 報告期內本基金托管人遵規守信情況聲明
本報告期,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過程中,嚴格遵守了《證券投資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和其他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完全盡職盡責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應盡的義務。
5.2 托管人對報告期內本基金投資運作遵規守信、凈值計算、利潤分配等情況的說明
本報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基金合同、托管協議和其他有關規定,對本基金的基金資產凈值計算、基金費用開支等方面進行了認真的復核,對本基金的投資運作方面進行了監督,未發現基金管理人有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行為。
報告期內,本基金未實施利潤分配。
5.3 托管人對本年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等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發表意見
本托管人復核審查了本報告中的財務指標、凈值表現、利潤分配情況、財務會計報告、投資組合報告等內容,保證復核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6 審計報告
本基金本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已經審計,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本基金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投資者可通過年度報告正文查看審計報告全文。
§7 年度財務報表
7.1資產負債表
會計主體: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報告截止日: 2015年12月31日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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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報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A類基金份額凈值1.0453元,C類基金份額凈值1.0445元;基金份額總額1,073,463,487.60份,下屬分級基金的份額總額分別為:A類基金份額總額668,911,931.94份,C類基金份額總額404,551,555.66份。
②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1日生效,無可比期間數據,本報告實際報告期為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下同。
③本摘要中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所列附注號為年度報告正文中對應的附注號,投資者欲了解相應附注的內容,應閱讀登載于基金管理人網站的年度報告正文。
7.2 利潤表
會計主體: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本報告期:2015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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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權益(基金凈值)變動表
會計主體: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本報告期:2015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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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附注為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
本報告 7.1 至 7.4 財務報表由下列負責人簽署:
______孫曄偉______ ______秦熠群______ ____張蓉梅____
基金管理人負責人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
7.4 報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況
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根據2015年1月23日中國證監會《關于準予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5]490號),由基金發起人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15日公開募集設立。本基金為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首次設立募集不包括認購資金利息共募集5,265,923,557.49元人民幣,業經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瑞華驗字[2015]第01300033號”驗資報告驗證。經向中國證監會備案,《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額總額為5,265,973,358.78份基金單位,其中認購資金利息折合49,801.29份基金單位。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為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自2015年11月20日起增加收取銷售服務費的C類基金份額,此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額的投資人,其基金賬戶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額余額為A類基金份額。A類基金份額指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前端認購、申購費用,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不計提銷售服務費,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C類基金份額指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在贖回時根據持有期限收取贖回費用的基金份額。 兩級基金份額分別設置基金代碼,分別計算基金份額凈值并單獨公告。詳情請見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發布的《關于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增加C類基金份額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其中,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次級債券、可轉換債券、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品種。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7.4.2 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
本基金的會計報表按照財政部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會計準則、其后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以及其他相關規定(以下合稱“企業會計準則”)、中國證券業協會制定的《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中國證監會頒布的《關于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估值業務及份額凈值計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號—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3號—會計報表附注的編制及披露》及中國證監會頒布的其他相關規定編制。
7.4.3 遵循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的聲明
本基金編制的財務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有關規定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15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經營成果和基金凈值變動情況。
7.4.4 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7.4.4.1 會計年度
本基金的會計年度為公歷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期財務報表的實際編制期間為2015年4月2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12月31日。
7.4.4.2 記賬本位幣
本基金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記賬單位為人民幣元。
7.4.4.3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分類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資產,并形成其他單位的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資產的分類
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下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資產的分類取決于本基金對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同業存單和衍生工具(主要為權證投資)。除衍生工具所產生的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以衍生金融資產列示外,其他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資產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和各類應收款項等。
本基金目前暫無金融資產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持有至到期投資。
2.金融負債的分類
金融負債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下兩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2)其他金融負債。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負債包括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和各類應付款項等。
本基金目前暫無金融負債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7.4.4.4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后續計量和終止確認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于本基金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于交易日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確認金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同業存單以及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等,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購買日止的利息,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應收款項和其他金融負債的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確認金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確認為當期收益。應收款項和其他金融負債采用實際利率法,以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在攤銷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應當確認為當期收益。
當收取某項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已終止或該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已轉移時,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的現時義務全部或部分已經解除的,終止確認該金融負債或其一部分。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其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計價方法具體如下:
(1)股票投資
股票投資成本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價值入賬,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獲得的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現金對價,于股權分置實施復牌日沖減股票投資成本;股票持有期間獲得的股票股利(包括送紅股和公積金轉增股本)以及因股權分置改革而獲得的股票,于除息日按股權登記日持有的股數及送股或轉增比例,計算確定增加的股票數量。
賣出股票于交易日確認股票投資收益。賣出股票按移動加權平均法結轉成本。
(2)債券投資
買入債券于交易日確認為債券投資。債券投資成本按債券的公允價值入賬,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上述公允價值不包含債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購買日止的利息(作為應收利息單獨核算)。
配售及認購新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于實際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對分離交易可轉債的認購成本進行分攤,確認應歸屬于債券部分的成本。
買入零息債券視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附息債券,根據其發行價、到期價和發行期限推算內含報酬率后,逐日確認債券利息收入。
賣出債券于交易日確認債券投資收益。賣出債券按移動加權平均法結轉成本。
(3)權證投資
權證投資于交易日按公允價值入賬,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獲贈的權證(包括配股權證),在除權日按照持有的股數及獲贈比例,計算確定增加的權證數量,成本為零。
配售及認購新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而取得的權證,于實際取得日按照估值方法對分離交易可轉債的認購成本進行分攤,確認應歸屬于權證部分的成本。
賣出權證于交易日確認權證投資收益。賣出權證的成本按移動加權平均法結轉。
(4)分離交易可轉債
申購新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于獲得日,按可分離權證公允價值占分離交易可轉債全部公允價值的比例將購買分離交易可轉債實際支付全部價款的一部分確認為權證投資成本,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扣減可分離權證確定的成本確認債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債券和權證分別按上述(2)、(3)中相關原則進行計算。
(5)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為本基金按照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證券等金融資產所融出的資金。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按交易日應支付或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入賬,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成本。買入返售金融資產于返售到期日按賬面余額結轉。
(6)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為本基金按照回購協議先賣出再按固定價格買入票據、證券等金融資產所融入的資金。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于交易日按照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入賬,相關交易費用計入初始成本。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于回購到期日按賬面余額結轉。
(7)同業存單
同業存單視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附息債券,根據其發行價、到期價和發行期限推算內含報酬率后,逐日確認債券利息收入。
7.4.4.5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估值原則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衍生工具(主要為權證投資)按如下原則確定公允價值并進行估值:
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日無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且證券發行機構未發生影響證券價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場交易價格確定公允價值。
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無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等因素,調整最近交易市價以確定公允價值。
當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躍市場,采用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估值技術包括參考熟悉情況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進行的市場交易中使用的價格、參照實質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當前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和期權定價模型等。采用估值技術時,盡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場參數,減少使用與本基金特定相關的參數。
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則仍不能客觀反映相關投資品種的公允價值的,基金管理公司根據具體情況與托管銀行進行商定,按最能恰當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國家有最新規定的,按其規定進行估值。
具體投資品種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資
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收盤價為公允價值。
本基金對于長期停牌股票,根據2008年09月12日證監會發布的【2008】38號文《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因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以參考類似投資品種的現行市價及重大變化等因素(如指數收益法),調整最近交易市價,確定公允價值。
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轉增股、配股和公開增發新股等形成的流通暫時受限制的股票投資,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盤價估值。
首次公開發行但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估值。首次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于同一股票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場交易收盤價作為公允價值。
非公開發行有明確鎖定期的股票,按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有關規定確定公允價值。
(2)債券投資
①證券交易所上市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估值。
②證券交易所上市未實行凈價交易的債券按估值日收盤價減去債券收盤價中所含的債券應收利息(自債券計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當日的利息)得到的凈價進行估值。
③發行未上市流通的債券,按成本估值。
④同一債券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交易的,按債券所處的市場分別估值。
⑤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債券,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計量。
(3)權證投資
①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權證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收盤價估值。
②首次發行但尚未上市的權證在上市交易前,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計量。
③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權,以及停止交易但未行權的權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
④因認購或獲配新發行的分離交易可轉債而取得的債券和權證,上市日前,分別按照中國證券業協會公布的債券報價和權證報價確定當日債券和權證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債券和權證分別按上述相關原則進行估值。
(4)資產支持證券等其他有價證券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估值。
(5)同業存單根據其交易場所,采用相應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在估值技術難以可靠計量公允價值的情況下,按成本計量。
7.4.4.6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抵銷
當本基金具有抵銷已確認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法定權利,且該種法定權利現在是可執行的,同時本基金計劃以凈額結算或同時變現該金融資產和清償該金融負債時,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以相互抵銷后的金額在資產負債表內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在資產負債表內分別列示,不予相互抵銷。
7.4.4.7 實收基金
實收基金為對外發行的基金單位總額所對應的金額。由于申購、贖回、轉換以及分紅再投資引起的實收基金的變動分別于基金相關活動確認日認列。
7.4.4.8 損益平準金
損益平準金指申購、贖回、轉入、轉出及紅利再投資等事項導致基金份額變動時,相關款項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潤。根據交易申請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已實現與未實現部分各自占基金凈值的比例,損益平準金分為已實現損益平準金和未實現損益平準金。損益平準金于基金申購確認日或基金贖回確認日認列,并于月末全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7.4.4.9 收入/(損失)的確認和計量
(1)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與適用利率逐日計提。
債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債券期內,按債券的票面價值和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扣除適用情況下由債券發行企業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后的凈額,逐日確認債券利息收入。貼息債及同業存單視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的附息債,根據其發行價、到期價和發行期限推算內含票面利率后,逐日確認債券利息收入。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收入按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在返售期內以實際利率法逐日計提,若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則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2)投資收益
股票投資收益為賣出股票交易日的成交總額扣除應結轉的股票投資成本的差額確認。
債券投資收益于交易日按賣出債券交易日的成交總額扣除應結轉的債券投資成本與應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額確認。
同業存單投資收益于交易日按賣出同業存單交易日的成交總額扣除應結轉的債券投資成本與應收利息(若有)后的差額確認。
衍生工具投資收益為交易日的成交總額扣除應結轉的衍生工具投資成本后的差額確認。
股利收入于除息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紅派息比例計算的金額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后的凈額確認。
(3)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并于相關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賣出或到期時轉出計入投資收益。
(4)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在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給對方,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額可以可靠計量時確認。
7.4.4.10 費用的確認和計量
(1)基金管理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1.00%的年費率逐日計提并確認。
(2)基金托管費按前一日的基金資產凈值的0.25%的年費率逐日計提并確認。
(3)基金銷售服務費按前一日東方惠新靈活配置混合C類基金資產凈值的0.30%年費率計提并確認。
(4)賣出回購金融資產利息支出,按賣出回購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及實際利率(當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時,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購期內逐日計提并確認。
(5)交易費用
進行股票、債券、同業存單及權證等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交易費用,在發生時按照確定的金額計入交易費用。
(6)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系根據有關法規及相應協議規定,按實際支出金額,列入當期基金費用。如果影響基金份額凈值小數點后第四位的,則采用待攤或預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選擇采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分紅資金將按紅利發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轉成相應的基金份額,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費。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則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類別內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受當次分紅,分紅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受當次分紅;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本基金本報告期無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7.4.5 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7.4.5.1 會計政策變更的說明
本基金在本報告期間無需說明的重大會計政策變更。
7.4.5.2 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
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估值核算工作小組關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以下簡稱“估值處理標準”),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自2015年3月30日起實施新的債券估值標準。對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估值處理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選取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提供的相應品種當日的估值凈價。對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的可轉換債券,選取每日收盤價作為估值全價。對在交易所市場掛牌轉讓的資產支持證券和私募債券,采用成本估值。
7.4.5.3 差錯更正的說明
本基金在本報告期無需說明的重大會計差錯更正。
7.4.6 稅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2】128號文《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78號文《關于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03 號文《關于股權分置試點改革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84號《關于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04月23日發布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交易相關系統印花稅率參數調整的通知》、2008年09月18日發布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征收方式調整工作的通知》、財稅【2012】85號《關于實施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及其他相關稅務法規和實務操作,主要稅項列示如下:
1.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繳納營業稅。
2.對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繳納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3.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紅利收入,自2015年9月8日起,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4.對基金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由發行債券的企業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時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暫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5.對于基金從事 A 股買賣,自2008 年09 月19 日起,由出讓方按0.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受讓方不再繳納印花稅。
6.基金作為流通股股東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股份、現金等對價,暫免予繳納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7.4.7 關聯方關系
■
7.4.8 本報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間的關聯方交易
下述關聯交易均在正常業務范圍內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
7.4.8.1 通過關聯方交易單元進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下轉379版)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東方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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