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脫貧人口 過上體面的小康生活
邵海鵬 唐樂融
[2015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從上一年的7017萬減少到5575萬,減少1442萬人,貧困發生率從上年的7.2%下降到5.7%。]
今年是“十三五”的開局之年,也是扶貧攻堅戰的第一年。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劉永富在此前召開的2015年全國扶貧開發工作會議上提到,“十二五”期間,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從2010年的1.66億人,減少到2015年底的6000萬左右,減少了1億人。
在這場政府強力推動下的扶貧攻堅戰中,日前,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表示,部分農村人口未能脫貧的根本原因是,沒有充分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和社會分工。政府理當主導幫助最后五六千萬貧困人口脫貧,但是要想擺脫貧困實現小康,還是需要讓農村的土地、勞動力等要素更加市場化。
農民貧困的根源
在黨國英看來,雖然貧困是由一連串的因素造成的,但是多年來貧困的根本原因還是農民的隱性失業,就是農民的有效工作日不多。“他們自給自足,沒有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和社會分工,這導致農民的勞動效率很低。”同時這也跟當地的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有關。
黨國英舉例說,農民務農,平均每戶約10畝地,按照正常標準來計算,四五十個工作日就足夠了。相對于城市工作三百多個工作日(考慮加班等因素),顯然收入沒有優勢。若是農民兼業外出務工,在工種轉化時,勞動時間的損失比較大。當他們參與社會分工,跟市場結合成為專業性的產業工人,每年的有效工作日就會延長,收入自然會提高。這時,農民已經不再是農民。
他認為,如果在貧困地區,各種要素市場化以后,會很好地解決貧困問題。
以勞動力要素為例,在充分的市場條件下,貧困人口只要有就業能力,在家鄉不能充分就業時,就會主動做其他選擇,比如轉移到城市中就業。農民的流動最終會形成一個城鄉居民收入的均衡點。
那么,這種轉移是否存在門檻呢?
黨國英認為,轉移肯定是比不轉移要好。最主要的門檻不是就業難,而是農村土地制度不合理。現行制度不利于耕地流轉,影響農業規模經營水平提高。土地制度還不允許農民的宅基地進入市場交易,限制了宅基地實現其市場價值,其他所謂的教育資源短缺、社保體制不順等問題,均不是最主要的。
具體來說,在農村,宅基地是一戶一宅,相對于城市居民所居住的樓房來說,土地的價值相對要高許多。在競爭充分的市場條件下,農村住房的價格應該比城市的單元樓房價格要高。只是現行的土地制度導致情況正好相反。
脫貧后要考慮3億人的“體面”
在中國,最新的扶貧標準是2011年設定的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每年還將根據物價指數、生活指數等動態調整。相較于此前的標準1196元,增幅為92%。
貧困線的提升,意味著減貧任務的增加。這直接導致當年農村貧困人口數量從2688萬人增加到1.28億人。
國家統計局上月底發布的《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5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從上一年的7017萬減少到5575萬,減少1442萬人(比上年多減210萬人),貧困發生率從上年的7.2%下降到5.7%。
劉永富在去年10月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講到,2014年貧困標準上升至2800元,按購買力平價計算,約相當于每天2.2美元,略高于世界銀行1.9美元的貧困標準。
黨國英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在甘肅調研時,他做過估算,現行2800元的貧困標準線,其實只是滿足了中國擺脫絕對貧困的標準。即使每人每天8元,能夠保證吃飽,大體上還有營養保證。但是如果翻番的話,就能夠讓他們過上更體面一些的生活,因為他們還需要有一些其他消費。
他說,這是按照恩格爾系數不高于50%來估算的。按照16元的標準,每月每人差不多應該有500元,一年就是6000元。要是這樣的話,在甘肅農村,一個四口之家,年收入就達到24000元,這對農村家庭來講是比較可觀的。當然在其他發達地區,要求就更高一些。在他看來,“這是脫貧以后達到小康的標準”。
黨國英表示,按照他的理解,目前官方的標準解決的是絕對貧困的狀態,按照不超過50%的恩格爾系數來扶貧的話,達到的是小康標準。換句話說,面對五六千萬的貧困人口,要解決的是生存的問題。不過,要達到有意義的小康標準,讓人們都過上體面的生活,那么這部分群體無疑數量更大,大約有3個億。
那么,是否應該在2020年之后再去提高扶貧標準呢?
他認為,從政策的穩定性來講,不建議現在就提高扶貧標準,而是考慮物價指數、生活指數進行動態調整。只是需要認識到,這兩個標準的存在。在解決絕對貧困問題基礎之上,還要有比現行脫貧標準更高的小康標準。
黨國英認為,要實現擺脫絕對貧困狀態的脫貧,財政兜底是可以實現的;不過,要實現“3個億”這一更高層面上的小康狀態下的脫貧,就一定要做到改革脫貧、發展脫貧。如何改革?還是要講市場化,特別是要素的市場化;如何發展?就是要通過城市化,讓貧困人口逐步進入社會分工體系,在農村要搞規模經營,走專業化的道路。
要用更市場化的方式來脫貧
到2020年實現全面小康的目標,使得目前扶貧開發已經到了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沖刺階段。中央明確提出,必須要以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思路、更精準的舉措、超常規的力度,眾志成城實現脫貧攻堅目標,決不能落下一個貧困地區、一個貧困群眾。
為此,中西部22個省區市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向中央簽署脫貧攻堅責任書,立下“軍令狀”。并且還將脫貧攻堅實績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在脫貧攻堅第一線考察識別干部,激勵各級干部到脫貧攻堅戰場上大顯身手。
黨國英認為,脫貧工作政府當然不能缺位,主要是因為五六千萬的絕對貧困群體,要解決他們的貧困問題,是一個公共性的問題。政府理應發揮這樣的主導作用。而且,國家有條件提前完成現行脫貧目標。
不過,要想讓發展具有可持續性,還是需要借助市場的力量。黨國英提到,貧困地區不論如何扶貧,都需要規模化,才能實現脫貧。以前在河南一個地方調研的時候,他發現當地有農戶種蘋果,但是賣蘋果要花掉其70%的時間。隨著當地農民普遍種植蘋果,形成規模以后,收購商就主動上門了,這樣賣蘋果就變方便了。
這就涉及精準扶貧。中央明確要求找準路子、構建好的體制機制,要解決好“扶持誰”的問題,把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致貧原因等搞清楚,以便做到因戶施策、因人施策。
黨國英表示,除了精準識別外,還要注意扶貧資金要花得有效率。
他舉例說,如果一個村莊有10戶人家,只有1戶貧窮,那其余9戶也不會特別富裕。如果不提高這9戶的水平,那么這1戶即使提高,也只是會跟他們一樣,仍然無法實現整個經濟的發展。也就是說,經濟活動要具有集約性,農戶經營要達到一定的規模,這樣才能提高效率。將扶貧當成發展的一個方面,通過提高市場化、專業化的程度,就可以改善整個社區共同體的生活狀態,說白了,就是“水漲船高”。
對于外界有聲音稱,扶貧缺乏第三方評估,黨國英認為,所有的公共政策其實都涉及評估問題。這個錢應該由政府來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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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柯敏 SF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