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兩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本報記者 左永剛
2月26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證監會及派出機構近期對2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1宗是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另1宗是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
在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中,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利安達)在對北京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南華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迪傳媒)2012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利安達在知悉賽迪傳媒高鐵列車雜志擺放權由免費上車方式變更為全國統一招標方式,且賽迪傳媒于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決定退出參與擺放權招標后,未考慮上述事項對2012年年末股東權益的影響,未對商譽計提減值準備并調整2012年報;在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咨詢報告不足以實現審計目的的情況下,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能恰當利用專家工作。2013年10月份,賽迪傳媒因上述事項追溯調減2012年年末資產1.52億元,致使凈利潤由盈利調減為虧損1.51億元。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利安達業務收入35萬元,并處以違法所得1倍的罰款;對簽字的注冊會計師汪應華、雷波濤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上海寶銀創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寶銀)系銀川新華百貨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百貨)第二大股東,崔軍系上海寶銀董事長、法定代表人。2015年6月2日,上海寶銀在公司官網和500倍基金網公開發布了《上海寶銀創贏投資公司致新華百貨全體股東的一封公開信》(以下簡稱《公開信》),《公開信》包括將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并審議5項議案,即共同成立私募基金、收購保險公司、承諾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收購基金網絡銷售平臺——500倍基金網、改選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項,以上議案內容明確具體,屬于對新華百貨及公司股票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上海寶銀自行以《公開信》方式在非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布上市公司上述信息的行為,構成信息披露違法。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寧夏證監局決定對上海寶銀給予警告,并處以40萬元罰款;對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崔軍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證監會將持續對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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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任倩倩 SF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