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108 證券簡稱:亞盛集團公告編號:2015-091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15年12月29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21號本公司14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 董事王海清先生因病未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會秘書殷圖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公司在任的8名高管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以自有資金置換已投入募集資金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2、議案名稱: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使用方式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3、議案名稱: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
(二)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第一項《關于以自有資金置換已投入募集資金的議案》、第二項《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使用方式的議案》,關聯股東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甘肅省農墾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回避表決了上述兩項議案。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甘肅中天律師事務所
律師:裴延君、王愛民
2、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大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以及通過的決議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證券代碼:600108 證券簡稱:亞盛集團公告編號:2015-092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于2015年12月29日在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21號公司14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董事長楊樹軍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會會議通知已按規定提交全體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會議以現場表決和傳真表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會議應參加董事 9人,實參加董事8人,董事王海清先生因病未出席本次會議,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與會董事經充分討論,以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會議以4票回避、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工業土地使用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詳見同日公告的《關于轉讓工業土地使用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臨2015-094)。
二、會議以4票回避、4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亞盛集團關于收購資產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詳見同日公告的《亞盛集團收購資產暨關聯交易公告》(臨2015-095)。
三、會議以0票回避、8票同意、 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詳見同日公告的《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臨2015-096)。
特此公告。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2月30日
證券代碼:600108 證券簡稱:亞盛集團公告編號:臨2015-093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15年12月29日在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21號14樓會議室召開,會議以現場方式進行,會議由監事會主席李金有主持。會議應到監事5人,實到5人。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采取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會議形成以下決議:
1、以5票同意,0 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工業土地使用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經審核,公司監事會認為:此次交易,有利于盤活公司存量資產,減少無形資產攤銷值;有利于優化公司資產狀況,補充流動資金,提高本公司資產的整體盈利能力和資產使用效率。
2、以5票同意,0 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收購資產暨關聯交易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此次交易是公司根據主營業務,有效配置相關農業類資產及現代農業物流體系資產,可有效解決控股股東與本公司間潛在的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提高本公司主營業務的競爭力。
特此公告。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2015年12月30日
證券代碼:600108 證券簡稱:亞盛集團公告編號:2015-094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轉讓工業土地使用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交易內容及標的:本公司擬將一宗工業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作價1,086.29萬元轉讓給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此次交易總額為1,086.29萬元。
●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公司董事會4名關聯董事就此項議案進行了回避表決。
●本次交易實施過程中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項的基本情況
公司為了盤活存量資產,擬將位于蘭州市城關區九州經濟開發小區69號地內,占地面積為19,645.40平方米(約29.50畝)的工業土地使用權,轉讓給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本公司與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就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達成協議。
經交易雙方商定:此次轉讓的工業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9,645.40平方米,約29.50畝),以2015年9月25日為基準日,甘肅新方圓不動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新方圓估字[2015587]號土地評估報告所確認的評估值1,086.29萬元,作為上述資產的交易價格。
(二)本次交易各方關聯關系
本次交易對方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東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資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三)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情況
1、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現代農業物流體系建設項目蘭州果蔬保鮮庫項目的地點變更。
2、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因該宗土地涉及部分募集資金,公司按相關規定將此議案提交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3、2015年11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表決本項議案時由于未達到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總數的1/2以上通過的要求,未獲通過。
4、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自有資金置換已投入募集資金的議案》,保薦機構亦對公司本次以自有資金置換已投入募集資金發表了無異議審核意見。
5、2015年12月29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以自有資金置換已投入募集資金的議案》。
(四)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公司相關制度規定,本次轉讓工業土地使用權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無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聯方介紹
1、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成立于1993年,為國有獨資公司,公司注冊地為: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興路21號,法定代表人為:張進國,注冊資本:壹仟萬元人民幣;主要經營業務: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銷售。
2、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三、關聯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土地位于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九州經濟開發小區69號地內,本公司擁有該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建筑面積為19,645.40平方米,約29.47畝; 地類(用途):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號:蘭國用(2005)第J102號;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甘肅新方圓不動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對該宗土地主要采用基準地價作為評估方法,進行了評估并出具了評估報告(新方圓估字[2015587]號),評估基準日為2015年9月25日,評估結果如下:
單位:萬元
■
截止協議書簽署日,上述資產未設定擔保,也不存在涉及該宗土地等資產的訴訟、仲裁或司法強制執行或其他重大爭議的事項。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本公司與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簽訂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雙方自愿簽署上述協議,協議中對資產范圍、交易價格、定價依據及支付方式、資產交割等事項都做出了明確的約定:
1、交易標的及定價依據
本公司將坐落于蘭州市城關區九州經濟開發小區69號地內的工業建設用地19,645.40平方米(約29.47畝)全部轉讓給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
以具有從業資格的評估機構甘肅新方圓不動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對標的物之一—土地使用權所出具的新方圓估字[2015587]號土地評估報告的評估價作為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上述土地使用權成交價格為1,086.29萬元。
2、交易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后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土地轉讓價款20%作為定金,剩余款項在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完成后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
3、稅費的負擔
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售及變更登記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全額繳納。
4、協議的生效條件、生效時間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五、與本次交易有關的其他事項
本次交易協議履行完畢后,上述土地使用權相應的權益及風險由甘肅省農墾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承擔和享有。
六、該關聯交易的目的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交易目的
此次交易目的是公司為盤活存量資產,減少資金占用,公司決定將該宗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
2、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通過轉讓該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權,有利于盤活公司存量資產,減少無形資產攤銷值;有利于優化公司資產狀況,補充流動資金,提高本公司資產的整體盈利能力和資產使用效率。
七、獨立董事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有利于盤活公司存量資產,減少管理成本。交易方式符合市場規則,交易內容客觀真實,定價方法、結算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沒有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本次交易涉及關聯交易事項的表決程序合法,公司關聯董事回避表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因此,同意此項關聯交易。
八、備查文件目錄
1、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經獨立董事簽字確認的獨立董事意見;
4、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5、土地評估報告(詳見2015年10月29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土地評估報告)。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2月30日
證券代碼:600108 證券簡稱:亞盛集團公告編號:2015-095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購資產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本公司擬以現金6,474.69萬元、募集資金2,099.64萬元收購甘肅條山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部分實物資產、1萬噸恒溫庫及其相關配套設施。
2.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3.本次交易已取得甘肅省國資委的批復。
4.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5.本次交易實施過程中不存在法律障礙。
一、關聯交易概述
(一)交易事項的基本情況
為有效解決控股股東與本公司之間潛在的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根據本公司所屬的條山分公司實際需要,擬以現金購買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甘肅條山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條山集團)的部分農業類實物資產,包括非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
經甘肅省國資委批準,并經北京中科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為基準日進行評估,出具的中科華評報字[2015]第205號資產評估報告對上述相關資產的市場價值所確認的評估值為8574.33萬元,報經省國資委備案確認,作為上述資產的交易價格。
經雙方協商,擬以現金6,474.69萬元收購有關生產經營性資產和設施;以現代農業物流體系建設項目的募集資金2,099.64萬元收購條山集團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萬噸恒溫庫及其相關配套設施;并分別簽署了《資產收購協議》。
(二)本次交易各方關聯關系
本次交易對方甘肅條山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東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全資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三)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情況
1、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募投項目現代農業物流體系建設項目實施單位和地點的變更,擬在景泰縣由本公司條山分公司投資2100萬元建設1萬噸恒溫庫,用于特色果品的收購與存儲。
2、2015年11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募投項目現代農業物流體系建設項目實施單位和地點變更的議案,同意在景泰縣由本公司條山分公司投資2,100萬元建設1萬噸恒溫庫,用于特色果品的收購與存儲。
3、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使用方式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進行了審核并同意以現代農業物流體系建設項目的募集資金2,100萬元收購條山集團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萬噸恒溫庫及部分實物資產,保薦機構亦對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使用方式發表了無異議審核意見。
4、本次交易以募集資金收購的1萬噸恒溫庫及其相關配套設施的議案,已經公司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在審議本項議案時,關聯股東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甘肅省農墾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進行了回避表決。
(四)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公司相關制度規定,本次關聯交易標的價格合計8,574.33萬元,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未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無需要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聯方介紹
1、本次交易對方為甘肅條山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12日,為國有獨資公司;注冊地: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一條山鎮泰玉路68號;法定代表人:張慶春;注冊資本:6,710萬元;農副產品,日雜百貨,針紡織品,五金交電(不含進口攝、錄像機),建筑材料的批發零售;家電維修,農業技術服務,服務加工,養殖種植。蜜餞,果脯,糕點,蜂蜜的加工;一般旅館;正餐服務(僅分支機構經營)、(憑許可證經營)。
2、甘肅條山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一)擬收購資產基本情況
1、本次擬收購的標的
本次擬收購的標的資產是甘肅條山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條山集團)的部分農業類實物資產,包括非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
根據北京中科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評估報告作為定價依據,對上述相關資產的市場價值所確認的評估值為8,574.33萬元,本公司擬以現金6,474.69萬元收購有關生產經營性資產和設施、以現代農業物流體系建設項目的募集資金2,099.64萬元收購條山集團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萬噸恒溫庫及其相關配套設施。
經具有從事證券業務資格的北京中科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持續經營為前提,主要采用資產基礎法進行評估并出具了評估報告,中科華評報字[2015]第205號,評估基準日為2015年6月30日,評估結果如下:
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單位:萬元
■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與條山集團簽署的《資產收購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交易標的
本次交易標的是條山集團的部分農業類實物資產,包括非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本公司擬以現金6,474.69萬元收購有關生產經營性資產和設施、以現代農業物流體系建設項目的募集資金2,099.64萬元收購條山集團已經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萬噸恒溫庫及其相關配套設施。
(二)交易價格
依據中科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華評報字[2015]第205號《資產評估報告》,交易雙方根據評估結果確認:交易的有關生產經營性資產和設施和1萬噸恒溫庫及其相關配套設施的交易價格合計8,574.33萬元。
(三)交易款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條山集團將所涉及資產向本公司完全交付后90日內,本公司向條山集團一次性支付全部收購費用。
2、支付方式:銀行轉賬方式。
(四)目標資產的交付
1、 交付時間:在本協議簽訂后及本協議所涉事項的評估結果經由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確認,且在乙方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后的30天內完成交付;
2、 交付地點:乙方指定的交付地點;
3、 甲方應自資產交付之日起開始辦理資產權屬的變更登記,變更登記所需的相關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目標資產交付之日的過渡期內,甲方應妥善善意管理目標資產,不得有任何有損于目標資產的行為。
(五)期間損益的處理
1、 甲乙雙方同意,自目標資產的評估基準日(2015年6月30 日)至目標資產交付完畢之日止,目標資產產生的損益由乙方聘請的審計機構在交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審計確認并按以下約定處理:
1.1 經審計轉讓資產的凈資產增加的,增加部分歸乙方所有;
1.2 經審計轉讓資產的凈資產減少的,減少的部分從乙方對甲方的應付尾款中扣除。
(六)人員的安排
條山集團截止該協議簽訂日涉及收購資產的已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將在本次收購資產完成后由本公司聘用,條山集團終止與該等員工的勞動合同。因提前與條山集團解除勞動關系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有關補償或賠償事宜,以及因此所發生的勞動糾紛等均由條山集團負責處理。
(七) 稅費
1、與擁有、管理、經營或運作目標資產有關的,在目標資產交付之前產生的一切稅項和費用(無論該稅項和/或費用是在目標資產交付當天或在該日以前或以后征收或繳納)均由甲方承擔;
2、 因目標資產評估增值而產生的全部稅項和/或費用由甲方承擔;
3、 因本次收購產生的其他任何稅費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八) 協議生效及其他
協議于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
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各自公章;
2、 本協議以募集資金收購的1萬噸恒溫庫及其相關配套設施交易方案經乙方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3 、本協議所涉交易資產的評估結果經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確認。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人員安置采取人員隨資產走的方式進行,不涉及土地租賃等情況,交易完成后不會產生關聯交易,不會與關聯人產生同業競爭,本次交易的資金為公司自籌資金和現代農業物流體系建設項目的部分募集資金。
六、本次交易價格及溢價情況
本次交易的交易價格以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評估機構北京中科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華評報字[2015]第205號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確定、并經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案確認的評估結果為依據。截至評估基準日(2015年6月30日),標的資產賬面值合計為5,750.13萬元,經交易雙方協商,標的資產作價為8,574.33萬元,較資產賬面價值增值49.12%。固定資產賬面值為5,200.32萬元,評估值6,423.70萬元,增值為1,223.38萬元,增值率為23.53%;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值為549.81萬元,評估值為2,150.63萬元,增值為1,600.82萬元,增值率為291.16%。本次交易溢價主要是固定資產和生產性生物資產增值所致。固定資產增值原因有二:一是評估使用的折舊年限較長,而財務折舊年限較短,從而造成評估增值;二是評估基準日的建造成本高于建設時期的建造成本,故造成評估值增值。生產性生物資產增值主要原因是由于評估時盛產期果園采用經濟林收益現值法,未來收益轉換成資產現值,導致評估增值。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前,標的資產為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主要從事農作物種植、農產品、果品的儲存銷售等業務。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將根據主營業務,有效配置相關農業類資產及現代農業物流體系資產,可有效避免控股股東與本公司間潛在的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提高公司主營業務的競爭力。
(二)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通過本次交易,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促進公司主營業務更好更快地發展。有利于進一步避免與控股股東的同業競爭并有效減少關聯交易和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八、法律顧問對本次交易的意見
就本次交易,本公司聘請甘肅中天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甘肅中天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本次交易相關主體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在交易對方完善了交易標的資產的權屬情形下,并完整履行了相關法定批準和授權程序,本次收購資產遵循了有利于亞盛集團可持續發展和全體股東利益的原則,取得本法律意見書所述必要的所有批準、授權、備案和核準,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實施本次收購資產不存在法律障礙。
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次收購資產所必備的文件。
九、獨立董事對本次交易的獨立意見
獨立董事對本次交易進行了事先確認,并發表獨立意見認為:本次交易方案切實可行,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可有效避免控股股東與公司間潛在的同業競爭、減少關聯交易,提高公司主營業務的競爭力。沒有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本次收購資產涉及關聯交易事項,公司關聯董事回避了相關議案的表決,表決程序合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十、備查文件:
1、亞盛集團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亞盛集團獨立董事關于本次交易的意見;
3、亞盛集團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4、亞盛集團2015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5、本公司與條山集團簽署的《資產收購協議》
6、北京中科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標的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
7、甘肅中天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8、甘肅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評估結果的備案確認書。
特此公告。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2月30日
證券代碼:600108 證券簡稱:亞盛集團公告編號:2015-096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甘肅亞盛田園牧歌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本次擔保數量及累計為其擔保數量:
本次擔保數量:10,000 萬元人民幣
累計為其擔保數量:24,800 萬元人民幣
● 對外擔保累計數量:87,800 萬元人民幣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零
一、擔保情況概述
1、甘肅亞盛田園牧歌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向甘肅銀行蘭州市七里河支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2,000 萬元,期限一年。
2、甘肅亞盛田園牧歌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蘭州分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4,000萬元,期限一年。
3、甘肅亞盛田園牧歌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擬向蘭州銀行秦安路支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4,000萬元,期限兩年。
上述三項流動資金借款金額共計10,000萬元,由本公司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合同尚未簽署。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次擔保經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簽署擔保合同后生效。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甘肅亞盛田園牧歌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資子公司。該公司于 2010 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張延林,注冊資本:10000 萬元,經營范圍:各類牧草產品(包括草粉、草塊、草顆粒)的種植、加工、銷售; 紫花苜蓿種植、加工、銷售;飼料銷售;農副產品(不含糧食批發)種植、 銷售;農機作業。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該公司總資產 68,146.90萬元,負債總額44,727.03萬元,資產負債率65.63%,凈資產23,419.87萬元;營業收入21,525.41萬元,凈利潤3,432.77萬元。
三、董事會意見
本公司董事會認為甘肅亞盛田園牧歌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具有一定規模的農業產業化龍頭帶動公司,是集各類牧草產品、紫花苜蓿種植、加工、銷售等的專業化草業集團,該公司自成立以來生產經營運行良好,引進國外先進的生產技術和運營模式,為做強草業,持續進行技術、管理創新,本次融資是為進一步擴大草產品種植生產規模,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本公司董事會同意為其在上述三家銀行申請流動資金借款金額總計10,000 萬元提供信用擔保。
四、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 2015 年 12 月29 日,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數量 87,800 萬元,逾期擔保數量為零。
五、備查文件:
1、第七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2、甘肅亞盛田園牧歌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甘肅亞盛田園牧歌草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會計報表。
特此公告。
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 年 12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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