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保護要動真格
《中國經濟周刊》特約評論員 葛豐
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著重部署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會議明確,“打造更好保護和運用知識產權的法治、市場和文化環境,是政府監管的責任”。
知識產權是發展的重要資源和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保護知識產權必須動真格、求實效。這種國家戰略重心的及時轉移和提升,以及政府對自身職責的主動確認與擔當,無論怎樣強調其意義均不為過。
習近平主席近日在APEC峰會上首次公開全面闡述中國經濟“新常態”。他認為“新常態”的主要特點,一是從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二是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三是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這三項特點中有關經濟提質增效的后兩項,無不有賴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鼓勵創新創造。
我們其實不難從反面認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因為在過去相當長的時期內,中國政府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所作的努力不小,但是這些努力并未完全取得預期效果,而知識產權問題引發的惡果,除了加劇國際貿易摩擦,更重要的是,盜版、仿冒等行為嚴重壓制了本土企業研發的熱情,并阻礙企業做大做強,以及經濟轉型升級。
近年來,我國科研經費投入保持穩定、快速增長。2012年,全國科研經費投入首次突破1萬億元(1.03萬億元),穩居世界前三;科研經費占GDP的比重,也已經超過1.6%的世界平均水平。不過這種科研投入的總量劇增,主要來自于非私營部門,譬如2012年,全國公共財政科研支出就已達到5600億元,而企業研發經費投入中相當大比重來自國有企業。
這種支出結構與發達國家迥然相異。近年來,發達國家科研總支出雖然仍保持較快增長,但是政府投入在總支出中的比例不斷呈現下降趨勢,目前已普遍降至30%以下。這些國家的政府在擴大科研投入方面的工作,已主要集中在通過規劃目標、制定標準、修訂法案等辦法,建立良好的科技投入回報機制,引導、鼓勵私營部門增加研發投入。
導致上述結構性差異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譬如發展中國家科技進步的迫切性比較高,而市場自發的擴展能力相對不足;再譬如中國的“強政府”模式習慣于“集中力量辦大事”,公私部門的權利邊界相對模糊等等。不過無論舉出多少條原因,其中最重要、最直接的一條,還是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以致企業缺乏內在投資意愿。
以公共資金為主體的科研投入模式很難完全繞開低效率的陷阱,近來集中爆發的科研經費腐敗丑聞是其先天不足的極端反映。因此,要改變我國科研投入與產出不匹配的狀況,迅速適應并利用好經濟發展“新常態”,根本之道還是要通過硬碰硬的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從源頭上鼓勵企業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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