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17日訊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稅務總局今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公布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其中行政許可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80項,主要涉及稅務日常管理、涉外稅收管理、減免退稅管理和稅務師事務所管理等行政審批領域。
審批事項目錄的確定意味著稅務總局對稅務審批事項實行清單管理。按照國務院要求,此次公開的稅務行政審批事項,主要包括由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系統,以及既可以由國稅局也可以由地稅局實施的審批事項,但不包括只由地稅局實施的審批事項。地稅局單獨實施的審批事項由地方政府組織清理。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不得在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要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明放暗收等問題。
如何看待稅務總局的行政審批事項數量相對較多,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原因是多方面的:從部門特點看,稅務部門實行垂直管理,審批事項既有國家稅務總局的,又有各級稅務機關的,目前總局機關實施的只有10多項,大部分已經下放至基層稅務機關。從審批內容看,很多行政審批事項是基于稅收征管需要設定的,大部分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市場準入等資質審批。從統計口徑看,原來涉稅事前核準性備案事項是不作為行政審批事項統計的,此次按照國務院統一要求也納入了管理范圍,因此數量上有所增加。從設定方法看,稅務總局基于方便企業理解、有利基層稅務機關操作和保障稅收安全等因素考慮,對減免、退稅審批事項實行按稅種單項設定,此次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減免、退稅審批事項占到全部審批事項的近60%。
自去年4月國務院啟動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來,稅務總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摸底核實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底數,研究提出相關處理意見,對貫徹落實取消審批事項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研究制定后續管理辦法。2013年稅務總局取消下放稅務行政審批事項11項,其中自行取消2項。在2013年底召開的全國稅務工作會議上,稅務總局進一步提出了要建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制度,對現有稅務行政審批項目實行目錄清單制度并向社會公開,對已經下放的審批事項管住、管好。
為了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扎實推進稅務總局圍繞“為民務實清廉”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主題提出的“三個服務、三個實在、三個禁止”工作要求在基層落地扎根,稅務總局從2月份開始在全系統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此次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標志著“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正式啟動。下一步,稅務總局將重點開展辦稅服務提速、誠信納稅公告、規范稅收執法、全面推行首問責任制、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等行動,切實解決納稅人反映突出的問題,讓納稅人辦稅更方便、更快捷、更滿意,使稅務人管理、執法、服務更規范。(中國網財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