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報記者 李會
之前曝出的黑龍江省除夕高速免費的新聞一石激起千層浪,甚至被有些人上綱上線為“不懂政治“,不知是不是迫于壓力,14日,黑龍江方面確認除夕仍然收費。
對于除夕該不該免費這事人們爭得不亦樂乎,事實上,這是一件公說婆說都沒理的事,因為高速公路收費本身就是一本爛賬。
按道理,對于經營性高速路而言,收費權限是其合同權利,但政府一紙令下,路企就得乖乖抬桿免費,顯然這是不合情理的。政府的惠民行為當然要由財政買單,也就是要與路企重新達成補償協議。
但話說回來,如今的路企收費,又有幾家是嚴格按照合約期收費的呢?幾乎每年都會有高速路超期收費的新聞報出。
為什么路企可以如此隨意地超期收費?這就要從最初講起了。
1984年,由于財力有限,國務院提出“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創立了車輛通行費收取制度。又在1997年頒布《公路法》,將“還貸公路以及經營性公路收費權轉讓”以法律形式確立了下來。2004年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又對此進行了規范。
最初融資修路時,公路性質多為政府還貸公路,但不少地區隨后將還貸公路轉成了經營性公路,轉交給公司負責運行,項目制由此變成公司制。
問題的關鍵是,政府部門與企業之間最終卻演變成利益共同體,而不是監管與被監管的關系,收費公路更成為不少地方政府的“提款機”。
一個最直接的體現就是,許多路橋公司高管來自政府交管部門。一份2011年的資料顯示,成渝高速的24名董事、監事及高管中,除去4名獨立董事,至少15名出自四川省交通廳,另有3人來自與交通部關系密切的華建交通經濟開發中心。
應該說,以上種種糾纏不清的利益關聯,正是路企不得不甘心吃“節日免費”這個啞巴虧的根本原因,一件本來可以大聲抗議的事情,也只得默默“認了”。
因此,捋清高速路收費免費這本爛賬,最根本的是捋清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關系。現在,這本爛賬該著手清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