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23日)晚間,水井坊發布公告表示,公司10月2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證券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水井坊稱,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生產經營狀況正常。
在此之前的10月11日,水井坊曾發布公告稱,公司于10月8日收到四川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水井坊公告稱,經四川證監局核查,水井坊于2011年1月21日向上海糖業轉讓全興酒業40%股權前,曾于2010年12月23日,與全興酒業、全興集團及上海糖業簽訂了合作框架協議及合作備忘錄(簡稱四方協議),約定了公司在轉讓全興酒業40%股權后在技術、人員支持和避免業務競爭等方面的義務。而水井坊僅公告了股權轉讓事項,未披露四方協議,信息披露不完整。
那么,此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是否與此前的信息披露不完整有直接關聯呢?當被問及這一問題,昨日(10月23日),水井坊新聞發言人許勇在電話中向記者表示,他對此“不太了解”,以公告為準。《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