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
6月3日,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發布 “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報告顯示,我國不同人群的養老保險待遇差距非常大,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所享受的養老金中位數是新農合養老金中位數的33倍。
說起我國的養老金問題,輿論習慣將其稱為“雙軌制”,即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的退休人員所享受的退休待遇實行兩套不一樣的制度,前者的待遇遠遠高于后者。最近幾年,這種“雙軌制”已經在社會上引起了不良的反應。
但是,“雙軌制”只是對我國城鎮人口中的不同人群所享受退休待遇的描述,如果將占我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村地區老人的養老待遇一并統計進來,就會發現,我國的養老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多軌制”。除了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的兩條“軌道”以外,農村人員的養老待遇實際上被排除在制度之外,他們的“軌道”還處于無序狀態。根據北大的這份報告,我們發現享有新農合養老金的人員,其養老待遇也十分低廉,年收入中位數僅為720元,相比于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中位數24000元和企業單位養老金的中位數18000元,可謂天壤之別。
對于農村地區的新農合養老金來說,其資金來源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養老金資金的來源也有很大不同。新農合是農村集體經濟壯大后用農民自己的錢來提供的養老,正是由于這個原因,目前新農合還只能覆蓋農村1/4的人群,更多的農村老人連這樣低廉的養老待遇都不能得到,即使是那些已經建立了新農合的農村地區,一旦集體經濟出現問題,養老資金供給發生困難,新農合也就無法維持下去了。目前的社;饍H僅針對城鎮人口,并不考慮農村地區。
這種養老待遇上 “多軌制”的形成,與政府在社會保障政策制定上存在的偏誤有直接的關系。就企事業單位養老待遇的不同來說,由于企業從上世紀80年代初就開始實行改革,而且這種改革進行得較為徹底,減輕了政府包括養老在內的負擔,但事業單位的改革則進行得較為遲緩,為了使改革順利推進,國家以提高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的做法來解除其后顧之憂,以至今天出現了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反而高于在職職工工資的怪事。國家為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支付了高額成本,這使事業單位改革的效果打了折。至于政府機關退休人員的養老待遇成為社會各個階層中的最高者,這更是政府權力運用的不當所造成的,政府作為政策制定者,應該以維護社會公平為最高目標。但政府卻利用手中的權力,將全民提供的養老資源集中供給于自己身邊的人,并且按照與政府的“親疏關系”設計出了養老上的“多軌制”。
養老金出現的“多軌制”提醒我們,在改革中,需要加強整個社會對政府的監督,抑制政府利用制度設計的權力來達到利己的目的。只有讓權力真正為民所用,改革才能保障全體的利益,而不致成為少部分人以改革的名義謀取自我利益的工具,F在,改革養老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政府也有了善意接納的態度,但這種改革必須以實現全體公民在養老待遇上的公平為第一目標,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制度設計必須將農民的養老一并考慮進去。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農民養老金的33倍,這種造成嚴重社會分裂的事,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