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冬
“從元旦開始,基本就耗在擬發行企業現場,和春運大軍一塊上路。”上海一家券商保代這樣描述近一個月備戰IPO“史上最嚴核查令”的情況。
證監會日前發布了《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相關問題的答復》(下稱“答復”)。針對券商和會計師事務所能否在3月31日之后延期提交自查報告的疑問,證監會稱,如果確實出現在3月31日前無法提交自查報告的情況,發行人和保薦機構可提出中止審查申請,但在規定時間內不提交自查報告,又未及時提出中止審查申請的,將按程序對本次發行上市申請予以終止審查。
這一條在一些保薦人看來,即便3月31日前申請中止審查,但并不能免除被證監會抽查的可能,反而被抽查的可能性更高。甚至有保薦人認為,延期提交自查報告會被終止審查。
對于一個月前開始的IPO財務報告專項檢查的嚴厲程度,一位外資會計師事務所人士這樣描述,“‘嚴’在證監會沒告訴你懲罰措施,但預設了每家企業都有問題,知道你們都有問題,現在要你們先自查。”也正因為如此,接受本報采訪的券商均表示,現在擬IPO項目財務核查工作已經成為其投行部門的第一“要務”,按照3月31日的“大限”倒排了各項工作時間表。
不排除僥幸者
“有業績下滑風險或者潛在業績下滑風險的,有財務風險的,企業本身質量一般、在行業內排名一般、可上可不上的,我們都建議其撤材料。”中部地區一家券商高管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對于這類“可上可不上”的企業,如果有被并購的機會,券商更希望它能夠被同行業的上市公司并購,而不是“死磕”IPO上市,“因為即使這次不被抽查出來,上市的速度也會非常慢。”
但也有保薦人認為,不排除有一些企業,自知存在瑕疵,但還抱有僥幸心理,不配合中介機構的核查。如果最后一些問題無法形成結論,那就只有申請中止審查,延遲上報自查材料。
在企業的整個上市“鏈條”中,除去已經給中介機構的費用,還有重組規范過程中的財務、稅務、社保等項支出。一旦撤回上市申請,這些花費都“打了水漂”,因此擬IPO企業及其股東不到萬不得已不會主動撤材料。
但在前述保代看來,這次財務核查證監會是動了“真格”的,造假的后果將得不償失,“我們不會為了兩三千萬的承銷費去冒險,但不排除有關企業會不配合核查。”
緊趕時間節奏
在答復中,證監會要求,此次專項檢查并非僅針對在審企業的2012年度報告,而須覆蓋IPO在審企業的整個報告期(如2010年申報的,須核查2010年度至2012年度),因財務資料更新而不在報告期內的會計年度不納入自查范圍。
由于擬IPO企業還在更新2012年年報,因此中介機構會先核查其2010和2011年度報告。有些券商和會計師事務所有一定的分工,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基礎財務數據的核查,券商負責走訪擬發行企業的大客戶和供應商,之后券商再和會計師事務所開“碰頭會”。有的券商一邊進行基礎數據核查,同時走訪大客戶和供應商,而會計師項目組則一邊更新2012年的年報一邊進行既往財報的核查。
在證監會此前發布的專項檢查通知中,發行人或關聯方是否與其客戶或供應商以私下利益交換等方法進行惡意串通,以實現收入、盈利的虛假增長,是本次核查的重點事項之一。
此外,在答復中,證監會要求保薦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應分別編制工作底稿,收集調查證據,發表自查意見,分別出具自查報告,且自查意見不得以其他中介機構意見為前提。這意味著券商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核查均需獨立開展。
“2012年的年報審計結果不出來,也不能明確前十大客戶是哪些,還是會有障礙,因此1月底2月初2012年年報必須要趕出來。”前述保代稱。
從時間安排上,一些券商要求2月底之前將自查初稿交給公司質控部門,即給質控部門留出一個月的時間。“滿打滿算,我們的時間非常緊張。”上述保薦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