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況娟 上海報道
西洋集團在朝鮮項目合同糾紛未息。近兩個月來,不少中國在朝鮮已投資和準備投資的企業向西洋集團詢問有關在朝投資的問題。與此同時,西洋集團也遭受到了朝鮮方面的指責。
2012年8月,西洋集團稱公司從2007年至2011年,總計投入2.4億元人民幣,建成現代采礦廠和年產50萬噸鐵精粉選礦廠及相關配套設施,投產后朝鮮卻提出各種借口撕毀了合同。
但朝方也反駁了西洋集團的指責,據朝中社9月5日消息,朝鮮對外經濟投資協力委員會發言人稱,綜觀朝鮮嶺峰聯合公司和西洋集團鋼鐵有限集團公司簽訂和履行合同及有關糾紛過程,西洋集團并不是對毀約沒有責任,從法律上分析履行合同義務情況來看,西洋集團反而負有更嚴重的責任。
朝鮮對外經濟投資協力委員會發言人稱,自合同生效后近4年來,西洋集團以實物兌現自己的出資義務只有百分之五十左右。因此,合同雙方就一期投資完畢時間表和開工問題重新進行了協商,但未達成協議。至于西洋集團作為有關糾紛責任所在的重要依據所提出來的16個條款,雙方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根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合營法簽訂”合同,因此從法律上來看,與之相應地履行合同是理所當然的義務。
2012年1月22日,朝鮮華麗銀行北京辦事處代表高桂芝來西洋與董事長周福仁洽談償還投資款一事,當時承諾償還西洋集團3000萬歐元。但隨后,朝方代表嶺峰會社李成奎與董事長通話時卻說償還3000萬美元。
雙方最終在2012年6月3日達成協議,確定朝方償還西洋集團投資款3124萬美元,并答應20天內在中國支付。但四個月過去,西洋集團稱尚未收到任何來自朝方的資金。“雖然根據合同可向第三國提出仲裁,但可行性不高,我們也無可奈何。” 西洋集團副總經理吳希勝稱。
針對“中國西洋集團在朝鮮投資的一個鐵礦項目合同被中止”的報道,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曾表示,中方一直支持中國企業赴朝投資興業,為中朝經貿合作做出貢獻。對于兩國企業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希望雙方妥善處理。
2012年9月26-27日,由中國貿易跨國促進委員會主持召開的赴朝鮮投資研討會,中方有十四家企業參加。在朝鮮投資了幾年的西洋集團未被邀請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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