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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價格改革的戰略問題,是討論最熱烈,也最富有成果的專題。莫干山會議的重大意義就在于價格改革的突破,故專門設立一節,敘述會議提出的放調結合兩種思路的提出過程。
一、關于價格改革的背景及其改革的現實迫切性問題
關于價格改革的背景。當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的經濟體制改革已展開五年。作為改革的主戰場,農村已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城市雖然尚未展開全面系統改革,但企業領域“放權讓利”已經開始。隨著農村聯產承包和企業“放權讓利”改革的深化,利益問題隨之而來,價格矛盾越來越突出。“由于能源、原材料等基礎工業品價格太低,加工工業品價格太高,結果基礎工業越來越跟不上加工工業的發展。國務院開了很多次會議,討論價格改革問題”,“做了多少方案都行不通”。莫干山會議關于價格改革的討論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展開的。
關于價格改革的現實迫切性。有的代表指出,“價格在商品市場中對無數的微觀經濟單位起引導作用”, “價格改革的進程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不改革價格,就難以突破這個局面”。
有的代表更明確提出,“價格體制不改,其他體制就不可能有根本性的改變”,“從這個意義上說,價格體制的改革就是整個體制的改革,價格體制是改革的‘牛鼻子’”。
即使是當時主張“以計劃價格為主體”的代表也認為,“當前,不合理的價格體系嚴重地阻礙著經濟改革,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
可以說,在莫干山會議上,對“價格體系必須改革”,中青年學者是有共識的。
二、關于價格改革的目標模式及其理論依據問題
在討論改革思路過程中,還是可以看出目標模式及其理論依據的不同。
一種主張“以計劃價格為主體”同時“放開部分價格”。如有的代表指出:“價格改革的目標模式大致是:以計劃價格為主體,其中包括統一定價和浮動價格,其他的不適于納入計劃價格的放開為自由議價”。
另一種側重于強調“導入市場機制”。如有的代表指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應該是:通過改革,把計劃建立在價值規律的基礎上,導入市場機制,建立一個具有自動調節功能的計劃經濟的新體制”,而在這一論者看來,“價格體制的改革就是整個體制的改革”,由此可以判斷,上述“基本目標”也就是“價格改革的目標模式”。持這種觀點的代表強調“市場機制的核心是價格,價格體制的改革過程實際上就是市場機制的形成過程”。
價格改革目標模式的不同,實際反映了理論依據的差異。主張“以計劃價格為主體”的代表,強調自己的理論依據為“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的價格形成理論”;而稱另外強調“導入市場機制”的觀點為“自覺不自覺地接受了‘均衡價格’理論”。
三、關于價格改革的路徑問題
這是會議討論最深入、爭論也最激烈的問題。
從會上討論實況和既有文獻看,會上并沒有出現“休克療法”或“大震蕩模式”、“漸進模式”等提法,當時出現的是“調”或“放”等提法。而且,就歷史資料,討論中持不同意見的代表都沒有把“調”、“放”截然對立起來(“非此即彼”);不同程度地包含有“調放結合”的意涵,但側重點確實有所不同,形成以下三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主張“以調為主”。國務院價格研究中心田源認為,“改革不合理價格體系的對策,自然應該是除了那些可以放開的價格以外,通過有計劃地調整價格的辦法,逐步解決”,并認為“國家完全有能力通過有計劃地調整解決中國價格體系中初級工業品和消費品價格不合理的問題”。基于此,在會上提出“大步調整”的建議。
清華大學系統工程專業在職博士生周小川、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樓繼偉、李劍閣(與會)在提交論文中提出用“小步快調”的辦法,不斷校正價格體系,既減少價格改革過程的震動,又可以逐步逼近市場均衡價格。他們在會前還專門做了模型,試圖把價格改革的底數計算清楚。
在會后執筆上報的報告中,“以調為主”派代表田源強調價格改革的四個約束條件:(1)改革不能大量減少財政收入或增加財政支出;(2)不能降低絕大多數群眾的生活水平;(3)市場不能出現大的波動;(4)價格總水平只能有控制地、收斂式上漲,不能螺旋式推進上漲。
第二種意見主張“以放為主”。西北大學經濟系研究生張維迎主張應該放開價格控制,實行市場供求價格。張維迎說,“所謂改革價格體制,就是有計劃地放活價格管制,逐步形成靈活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平衡的價格體系”。張維迎在會上還用“溫度計”為比喻,闡述其價格根據市場供求變化“靈活反映”的觀點。
對此觀點爭論激烈。主張“以調為主”的代表,不贊成 “以放為主”的觀點。主要理由是:在計劃經濟為主的情況下,一下放開價格控制太不現實,同時市場發育也需要一個過程。在市場不完備時,市場均衡價既難以實現,也未必優化。
而張維迎在同一個“溫度計比喻”中說,“調價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水銀柱,而是鐵柱子,要降價就得鋸;要加價就得接。”并指出:“價格的問題在于現行的價格制度切斷了供給與需求的關系,使價格不成其為價格。在這種價格體制下,即使初始價格完全合理,也會很快變得不合理,除非經濟處于絕對靜止狀態。這并不是一般地否定價格調整,而只是說,價格調整還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第三種意見主張“調改結合”。爭論最初是在上述“以調為主”還是“以放為主”兩種意見之間進行的。在爭論激烈之時,出現第三種意見: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華生、何家成、張少杰、高梁和中國人民大學計統系研究生蔣躍等代表,經過分析討論,吸納和綜合雙方觀點,形成并提出了“調改結合”的價格改革思路。
持“調改結合”思路的學者主張,應該自覺利用客觀上已經形成的生產資料雙軌價格,使計劃價格和市場價格逐步靠攏。在這個過程中,逐步縮小生產資料計劃統配的部分,逐步擴大市場自由調節的部分,最后達到兩個價格統一。
由華生執筆撰寫的《價格改革建議之二》(會后上報領導層)指出:“價格改革不宜全面出擊,而應加以分解,各個擊破”,“大調小調皆有局限,出路何在”,“總思路:因勢利導,外改內調”,“步驟:先改后調,改中有調”。這可以說是“調改結合”的價格改革思路的精練概括。
四、價格改革報告的形成及上報
在討論基礎上,會后,會議副秘書長、來自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的徐景安將會議討論的有關價格改革的思路(加上他自己的考慮)專門撰寫了一份報告,題為《價格改革的兩種思路》。報告指出,價格改革應主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以提高采掘工業品價格為中心,改革工業品價格體系;二是以解決農產品價格倒掛和補貼過多為中心,調整消費品價格和公用事業收費。
關于改革工業品價格,該報告指出,有兩種思路,即:(1)“調放結合,以調為主”;(2)“調放結合,先放后調”。并指出“上述兩種思路,側重點有所不同,但并不互相排斥和對立,在改革中可把‘調’與‘放’結合起來,能放的先放,能調的先調,互相促進、相輔而行。”報告建議,先將供求基本平衡的機械、輕工、紡織的價格放開,所需的原料也由計劃價改為市場價;隨著一個個行業的放開,統配煤、鋼材的比重就會縮小,這時較大幅度地提高能源、原材料價格,就不會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很大沖擊。一個個行業的放開,就會出現統配內的計劃價與自銷的市場價。
雖然報告沒有明確使用“價格雙軌制改革”的范疇,但是“調放結合”必然導致價格雙軌制的改革過程。這一思路受到國務院領導的重視。
實踐表明,在調放結合、雙軌推進的改革思路形成過程中,無論是“以調為主”,還是“以放為主”,還是“調改結合”或“放調結合”,都從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作出了貢獻。從更大視野審視,中國價格雙軌制改革的思路,是莫干山會議諸多中青年學者共同討論、集體智慧的結晶。
(作者系清華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教授。本文摘自《新中國經濟學史綱》,張卓元等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8月出版,因篇幅原因注釋未能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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