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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王老吉(微博)“上火”始末
“王老吉商標回歸廣藥后的遺留官司,至少仍要持續兩到三年”
2010年11月底的一天,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秀微和廣藥集團另一位副總,趕到位于香港的鴻道集團門口,但對方連門都沒讓他們進。
楊秀微此次拜訪鴻道集團,本想就王老吉商標的糾紛和爭議,達成一個雙方都認可的方案,此次閉門羹卻導致雙方原本就頗為緊張的關系降至冰點。
最初在2008年開始的王老吉商標爭議,在今年5月9日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以下簡稱中國貿仲委)裁定,最終回歸廣藥集團。但是,商標爭奪案遺留的爭議至今仍未平息。
按照廣藥集團代理律師馬立峻的預測,王老吉商標回歸廣藥后的遺留官司,至少仍要持續兩到三年。馬立峻已經為廣藥集團服務了十幾年,這也可能是他律師生涯中持續最久、關注度最高、案情最為復雜的一起代理案件。
若梳理王老吉商標案的歷史,就會發現隱患的冰山早已在水面之下潛伏多時,加多寶集團(母公司為鴻道集團)和廣藥集團分道揚鑣也是早已注定的結局。
寄養
在廣藥集團副總經理倪依東看來,王老吉的商標價值之所以能評估到1080億元,原因之一在于它本身就是一個老字號。
1828年,小名阿吉的王澤邦在廣州開設第一間涼茶鋪,不久便風靡羊城,遂成就“王老吉”這一知名品牌,并建立了“王老吉藥廠”。1956年國家實行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將8家私營中藥廠合并后,王老吉藥廠更名為“王老吉聯合制藥廠”,隨后被歸入廣藥集團。
1995年,商人陳鴻道在香港成立加多寶集團。陳皮膚黝黑、一臉笑容,但絕少在公開場合露面。1997年底,廣藥集團正式與加多寶母公司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道集團”)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至此,市場上的王老吉涼茶品牌開始以兩種產品形態共存:綠色紙盒包裝的王老吉涼茶由廣藥集團生產,紅罐包裝的王老吉涼茶則由鴻道集團生產。
在隨后的幾年中,廣藥集團的高管們發現,他們并沒有看錯人———陳鴻道對于王老吉品牌“拿養子當親兒子養”,加多寶一位中層在6月中旬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在加多寶接手之前,王老吉涼茶不過是偏于華南地區的區域性品牌,而涼茶也不是飲料領域內一個單獨的大品類。但是陳鴻道還是花費高薪從百事可樂挖角,開始搭建王老吉的經銷渠道。坊間傳聞,當時很多飲料業界人士都嘲笑陳鴻道不懂行情。
如今回望,從這種孤注一擲的瘋狂之中,亦可見陳鴻道的冒險精神。紅罐王老吉涼茶的銷售額一路飆升,2003年沖到6個億,2011年更是達到了驚人的160億元。
從1995年到2005年,看起來是廣藥集團和加多寶集團的蜜月期,加多寶集團投放了大量的廣告推廣王老吉,并借助2008年汶川地震的1億元捐助而使其美譽度和知名度達到頂峰。廣藥集團旗下運營綠盒王老吉涼茶的王老吉藥業的銷售收入也從4.1億元猛增到12.9億元。
但是,雙方潛伏的矛盾也開始顯露,并逐步激化升級。
行賄
由于加多寶的王老吉品牌是租用而來,這意味著企業命脈掌握在他人手中。
加多寶集團在2002年前后,曾經推出過茶飲料,但2003年之后,隨著康師傅公司和統一公司強勢切入這一市場,加多寶的茶飲料最終被排擠出局。
多種類多品牌運營失敗的經歷,加劇了加多寶集團的不安全感。
當時,李益民開始擔任成為廣藥集團的領導。出生于1951年的李益民屬于廣藥集團元老級人物,在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任職廣藥集團。
2000年到2004年,李益民曾擔任廣藥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廣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按照李益民自己當時的說法,他負責廣州醫藥集團的一切日常事務,集團大的決策和資金流動等重大事項均需要他的簽名。
彼時的李益民迎來了事業上的高峰,卻在生活中遭遇重大不幸。
2000年9月,李益民17歲的獨生女兒在澳大利亞被轉動的游戲機砸成重傷。他后來在法庭中強調,女兒的醫療費加上打索賠官司的律師費大概需要50萬澳元,折合成人民幣大概為300多萬,李益民稱這遠遠超出他的經濟承受能力。
一位需要解除品牌租用帶來的不安全感,一位因為女兒重傷而急需用錢的迫切性,雙方冒險地各取所需,達成了似乎合情合理,而實際是違規違法的“互惠”交易。
知情人士曾對陳鴻道的這段往事做出了如下回憶:有一次,李益民在席間要求他出錢為其女兒治病,他很為難,但因李益民的“一再要求”,也考慮到和廣藥集團的業務往來,他最終還是分3次給了李益民共計300萬元的港幣。
在此期間,加多寶集團曾和廣藥集團簽署了多份商標續租合同,并發巨大爭議。
2000年,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商標使用許可主合同,商標租期從2000年1月至2010年5月。但2002年,在商標許可合同還有8年才到期的情況下,鴻道集團分別與廣藥補簽了《“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于“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將商標使用期限延至2020年,每年商標使用費約500萬元。
在倪依東看來,合同的瑕疵十分明顯,其一,商標權的有效期是十年,到期需要重新注冊,“一下子簽到2020年,不合情理不合規!
另一瑕疵則是商標使用費過低。按照國際慣例,品牌使用費一般是銷售收入的5%,廣藥對旗下合資公司的品牌使用費都是按照銷售額的2.1%收取。如果香港鴻道嚴格按照銷售額2.25%的比例給廣藥集團,按照其2011年160多億的銷售額,要付3.6億的商標使用費。
盡管上述合同條款都有明顯的失當之處,但是在廣藥集團高層看來,這些都不過是導火線而已,更為重要的是,加多寶集團在確認無法拿到王老吉商標的情況下,遲早會棄用租來的王老吉品牌,最終將導致王老吉品牌的價值大幅度下降。此外,確保國有資產增值保值的廣藥集團,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陳鴻道,雙方所尊崇的游戲規則不同,利益沖突亦不可避免,也不可能成為一條船上的長久盟友。
爭奪
在倪依東的總結中,加多寶集團和其母公司鴻道集團,一直在通過種種手段控制王老吉商標。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加多寶方面曾有意出價1億元左右,獲得王老吉商標,但是最終不了了之。
其次,2005年,香港同興藥業通過增資擴股方式進入王老吉藥業,王老吉藥業由廣藥獨資子公司,變為雙方對等持股48.05%的合資公司,而根據多位人士的說法,香港同興藥業的實際控制人為陳鴻道。根據相關約定,目前王老吉藥業董事長一職,由同興藥業派駐的王健儀擔任。頗為蹊蹺的是,在王老吉商標案的仲裁結果出來后,王健儀曾經站出來力挺加多寶,這似乎印證了上述人士的說法。
此外,加多寶集團依靠積累的人脈關系,曾通過一些人說服廣藥集團出售王老吉品牌,但這一條道也沒走通。
倪依東說,當時針對王老吉商標爭議,廣藥集團做了兩手準備:收回的話就讓王老吉品牌回歸主業,收不回的話就多元化發展,充分利用王老吉品牌的價值。
廣藥集團于2010年底制定的《廣州醫藥集團“十二五”發展戰略與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提出,王老吉品牌要形成植物飲料、涼茶、食品及養生酒、藥妝產品等產品系列。
在5月9日的仲裁結果出來之前,加多寶已經開始了品牌轉換工作。最早一批生產日期為2011年12月底、由鴻道集團生產的紅罐王老吉,已經換上了“新裝”。原來的紅罐身上只印有三處“加多寶”字樣,新罐上的“加多寶”字樣出現了11處。此時,“王老吉商標”案剛剛進入仲裁程序。
“所以我們預測,就算王老吉品牌不收回來,因為他們用租來品牌沒安全感,加多寶也會做品牌轉換工作,到時候,王老吉品牌價值可能會下降。現在是王老吉品牌價值最高的時候。”廣藥集團市場部副部長趙敏說,這種看法在廣藥集團高層亦是共識。
2010年5月1日,鴻道集團租用王老吉商標到期,廣藥集團以電話、公函、律師函等多種形式與鴻道集團聯系,希望重新協商商標許可問題,但對方均未給予回應。
2011年4月26日廣藥集團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5月9日,最終仲裁結果宣布王老吉商標租期在2010年5月1日到期,廣藥集團正式收回紅罐和紅瓶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
未了局
糾紛并未就此平息。
據馬立峻預測,雙方之間的官司最終完結,可能要等到兩三年之后。目前雙方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個是裝潢權問題,另一個則是秘方問題。
對裝潢權的爭議是頗為關鍵的一環,在加多寶不能繼續使用王老吉商標之后,加多寶涼茶和之前運營的王老吉涼茶的聯系之一就是除了商標名之外、完全相似的紅罐包裝,因此對于加多寶集團來說,保住紅罐包裝是其必然會爭取的權益。
倪依東認為,紅罐包裝的裝潢權與王老吉商標是毛與皮的關系,二者不可分割。在其提供的2003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決書中說:知名商品特有的裝潢權與知名商品密不可分,由知名商品的合法經營者享有,并隨著知名商品經營者的變化而可由新的合法經營者繼受。
說服同樣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加多寶集團并不容易。7月31日,加多寶提出的二次仲裁申請已經被中國貿仲裁委受理,這份仲裁要求判定加多可以繼續使用王老吉商標至2013年1月19日。
實際上,仲裁委從受理仲裁到仲裁結果出來一般都要花費數月,這意味著仲裁結果即便判定加多寶勝訴,但是合同到時也已經到期失效。對此,國家工商總局一位前司長在7月對《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分析說:“新推出的加多寶涼茶對于消費者來說,是個陌生品牌。加多寶集團通過各種方式,制造新聞,相當于為加多寶這個新涼茶品牌作免費的推廣,同時也能為加多寶涼茶盡快占領市場贏得寶貴的時間”。
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副總裁葛劍秋曾因改革受挫而離開上藥,他對王老吉商標案非常關注,葛劍秋說,“廣藥集團收回王老吉的決斷和義無反顧,作為曾經的國企經理人,我很佩服也很羨慕。不敢說廣藥一定成功,我個人感覺是成功可能性在提高!薄锉究浾/陳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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