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軌道交通11號線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批準
2012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了深圳市軌道交通11號線可行性研究報告。
一、為了加強對外交通樞紐銜接、滿足深圳市珠江東岸地區出行需求、支持特區內外一體化發展、實現城市總體規劃目標,根據《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近期建設規劃》,同意建設深圳市軌道交通11號線。
二、該工程線路起自福田站,經車公廟、后海、前海灣、機場、沙井,到達終點碧頭站。線路全長51.7公里,其中地下線39.4公里,高架線11公里,過渡段1.3公里。設車站17座,其中地下站13座,高架站4座。換乘車站共10座,分別與其他軌道交通線路和鐵路客站、機場等交通樞紐換乘。控制中心設于軌道交通網絡運營控制中心,設松崗車輛段與綜合基地和機場北停車場。
本工程車輛采用A型車,直流1500伏架空接觸網授電方式,最高運營時速120公里。初、近、遠期均采用8輛編組,初期配屬車輛33列/264輛。初、近、遠期均采用單一交路運行方式,高峰小時發車對數分別為13對、20對和24對。工程機電設備配置方案按咨詢評估后確定的方案執行。
三、本工程投資為333.22億元。其中,資本金166.61億元,占總投資的50%,主要來源為軌道交通上蓋物業及沿線土地出讓收益,在土地收益不能滿足需求時由市財政資金投入。資本金以外的資金利用國內銀行貸款等方式解決。
建設工期為4年6個月。
四、項目業主為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
五、下階段工作
(一)要精心準備、積極探索建立“軌道+物業”一體化設計、投資、建設和經營的投融資模式,制訂風險防范措施,確保建設資金的落實。
(二)要結合客流預測、運營管理、票務管理等情況專題研究進一步優化車輛編組和運輸組織方案。及時總結時速120公里A型車的應用經驗,完善相關技術原則和標準。深入研究落實車公廟樞紐的交通疏導方案和運營應急處置預案,以保證建設和運營安全。做好交通接駁設施規劃,深入研究軌道交通與其他交通設施的銜接換乘方案。進一步落實車輛和機電設備自主化方案,努力提高關鍵技術自主化水平。抓緊研究長期穩定的運營補虧政策與措施,落實運營期資金補償方案。
六、項目實施中如有重大變化,須及時上報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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