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產經 > 健康元被曝采購1.45億地溝油制藥 > 正文
熊曉輝、韋承武
全國首例特大“地溝油”案背后牽出了多家藥企。日前,以生產保健品起家的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康元”;600380.SH)因旗下子公司涉嫌采購1.45億元地溝油作為制藥原料,身陷輿論旋渦。
8月28日,全國首例特大地溝油案在浙江寧海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曝出涉案地溝油企業的最大買家,竟是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焦作健康元”),健康元公司曾向涉案企業購買了高達1.62余萬噸的地溝油,“用于生產制藥原料”。
受健康元地溝油事件影響,健康元實際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麗珠集團(000513.SZ)30日股價大跌,截至午間收盤,麗珠集團A股跌6.56%,報26.35元,午后亦緊急停牌。
在30日下午的緊急電話會議上,健康元董事長朱保國就此事回應稱采購的地溝油只是用來做培養基,生產出來的產品7-ACA完全合格,對于召回的問題未作回答,并表示公司產品供至上百家藥品企業,但未指明具體流向。
據記者了解,涉及此案的尚不止健康元一家,根據檢方的起訴書,包括正大集團、齊魯制藥等多家知名企業也涉嫌采購使用“勾兌豆油”。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隨著影響的擴大,很有可能成為又一個“毒膠囊事件”。
健康元:對勾兌“毫不知情”
“我們的產品(7-ACA)屬于藥品的更前段,藥監部門只檢測成品藥,因此沒有覆蓋到我們的產品。”
8月30日,身陷輿論旋渦的健康元臨時停牌一天。當天晚些時候,健康元在公司官方網站和上交所網站掛出“澄清公告”。
健康元在公告中承認“向惠康油脂公司所購原料系大豆油”,但表示,對惠康油脂公司在銷售大豆油時摻雜包含地溝油在內的劣質成品油進行勾兌后銷售的情況“毫不知情”。
健康元董秘邱慶豐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企業在采購過程中采購的是大豆油,但供貨方在大豆油中混入了餐廚廢棄油為原料提煉劣質成品油,“國家對油品的進廠檢驗有4、5項,我們根據藥品生產需求還增加了幾項,但確實檢測不出地溝油,地溝油成分復雜,檢驗標準很難確定,相關部門也沒有出臺檢驗標準。”
健康元還稱,公司向包括惠康油脂公司在內的多個原料供應商采購大豆油,均逐批次檢驗入庫。經調閱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十余份焦作健康元《(原材料)FD用大豆油檢驗報告》,除按照《有機大豆油國家質量檢測標準》檢測酸值、過氧化值等指標外,還額外增加冷凍試驗、油酸等四項企業標準進行檢驗,均沒有檢出惠康油脂公司所供大豆油中含劣質成品油情況。
據了解,焦作健康元采購“地溝油”主要用來生產7-氨基頭孢烷酸(簡稱7-ACA)。7-ACA是頭孢菌素關鍵性中間體,是當今國際抗生素市場的主角。近10年來頭孢菌素類抗生素發展十分驚人,臨床應用十分廣泛。
焦作健康元工廠2008年年底投產,2009年實現利潤6000多萬元,2010年項目利潤3億元,毛利率50%以上,但到2011、2012年利潤下跌得很厲害。
從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在持續長達一年半的時間里,焦作健康元采購1.45億元地溝油用于生產7-ACA,而這批產品作為抗生素的中間體,通過銷售給下游制藥企業從而流向醫藥市場。
8月30日下午健康元緊急召開電話會議,回應稱地溝油只是培養基,用來作為食物提供給微生物,進而在一系列的工藝下生產出7-ACA,并不是直接作為產品原料,不會影響產品的最終質量。
董事長朱保國稱,健康元生產7-ACA工藝為兩步酶法,生產的產品銷往國內國外多個市場,產品合格,符合現行標準。“化工原料沒有質量問題,如果不合格我們愿意承擔任何責任。”
邱慶豐告訴記者,目前相關的衛生、藥監等主管部門尚沒有說法。“我們的產品(7-ACA)屬于藥品的更前段,藥監部門只檢測成品藥,因此沒有覆蓋到我們的產品。”
“地溝油”節約成本
與化學法生產7-ACA相比,酶法生產具有環保和低成本優勢。為此,多家券商分析師曾給予健康元“增持”的評級。
針對健康元用“勾兌油”生產抗生素中間體的問題,健康元董事長朱保國公開承認公司管理存在疏忽,但否認公司有意低價購入問題油用作酶法生產7-ACA的培養基。
健康元公司自2009年起,開始使用“健康元酶法”生產7-ACA,也是國內目前最早使用該方法生產7-ACA的企業。
與化學法生產7-ACA相比,酶法生產具有環保和低成本優勢。為此,多家券商分析師曾給予健康元“增持”的評級。
2010年,焦作健康元實現銷售收入9.41億元,實現凈利潤約為3.39億元,占母公司健康元凈利的將近一半,7-ACA營業利潤率也同比增加17.8個百分點至43.34%。健康元在財報中也表示,7-ACA是健康元“重要利潤貢獻來源之一”與“重要的利潤增長點”。
值得注意的是,焦作健康元批量采購“地溝油”正是從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2010年是焦作健康元大量采用“地溝油”的一年。
健康元2012年8月21日發布的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酶法生產7-ACA的生產基地焦作健康元實現銷售收入2.29億元,較上年同期下降約 53.27%,對健康元凈利潤的貢獻為負5100萬元。
健康元并未在報告中提及成本上升的因素,而是將利潤下降歸結為產品價格的下降。
健康元董秘邱慶豐稱,利潤下跌得很厲害,主要是這幾年7-ACA產品產能增加迅速,另外抗生素類藥品被限制使用,影響了需求,價格下跌得厲害,此前最貴賣到1000元/千克,但目前才400多元/千克。
“我們最大的損失還是名譽的損失,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目前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影響。我們早已更換了豆油的供應商。目前客戶沒有任何取消訂單或者減少采購的計劃,公司7-ACA的生產銷售和平時一樣正常。”邱慶豐說。
背景
2011年8月,寧波警方從寧海縣一個地溝油加工窩點入手,由多省公安合作,破獲了一起從掏撈、加工到銷售的全國首例特大全環節“地溝油”案。2012年8月22日該案在寧波開庭審理,共有20名被告人分3起案件審理。
在8月28日、29日兩天的審理案件中,11名被告人均是河南兩家油脂企業的負責人和員工。據悉,幾名被告人“通力合作”將“地溝油”與正常豆油勾兌后出售,一年半時間銷售額就超3個億。由此,也揭開了健康元采購“地溝油”的內幕。
檢察機關指控,濟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將地溝油生產出大量劣質成品油,再通過他人牽線,銷售給從事糧油經營的個人勾兌成食用油銷售。其中,僅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河南慶隆商貿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將地溝油與正常大豆油勾兌后對外銷售,銷售額就達3.5億余元。
據公訴機關偵查,從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惠康油脂有限公司從格林公司收購劣質成品油和正常豆油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勾兌,并將勾兌后的豆油以正常豆油名義銷售給下家食品廠、生產飼料企業和制藥廠商,用于生產食品、飼料、藥品原料。
健康元全資子公司——焦作健康元正是此案的最大買家,涉案油品近一半地溝油流向焦作健康元,銷售總量達1.62余萬噸,銷售金額達1.45億余元。平均售價8950元/噸,這一價格不僅遠低于正常豆油的價格,甚至還低于河南惠康向食品廠銷售均價(9375元/噸),更低于向飼料企業的銷售均價(1.12萬元/噸)。
涉及此案的尚不止健康元一家,根據檢方的起訴書,正大集團旗下有6家子公司被指購入涉案,此外,齊魯制藥有限公司旗下的山東齊發藥業有限公司、齊魯制藥(內蒙古)有限公司等也涉嫌采購使用“勾兌豆油”。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由于案情復雜,3起案件均未當庭宣判。
“作為非法地溝油產品的經銷商,惠康公司的做法可以用惡劣來形容。”一位破案民警這樣說。據調查,惠康油脂公司的商品分成三個流向。一是諸多食品廠,銷售量160多噸;二是一些飼料生產企業,銷售1.37萬余噸;三是制藥廠商,主要是河南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焦作健康元”),銷售量1.62余萬噸。
“其實,焦作健康元也是受害者,它本來是向惠康油脂購買的4級豆油。”這位民警表示,惠康油脂公司在運油車上做了手腳,他們在運油罐中設置了夾層,安裝了擋板,把正規的4級豆油放在上面,把地溝油放在夾層中。
制藥公司檢測時,取的是正規4級豆油,所以沒有查出問題。而通過檢測后,惠康公司工作人員一踩開關,擋板打開,地溝油和豆油混合到一起。“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豆油共分為4級,4級是等級最低的一種,”中國農機科學院油脂所一位專家說,“不過,4級豆油仍然是可以食用的。”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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