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李星慧)廣藥集團與加多寶集團之間的王老吉(微博)商標之爭,并沒有因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而畫上句號。在加多寶7月13日甩出新證據《商標許可協議》后,廣藥集團召開新聞發布會,稱此合同系偽造。日前,加多寶集團對外證實,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已經受理了由加多寶提出的就第三份王老吉《商標許可協議》的仲裁申請并或受理。一旦仲裁裁定該協議有效,廣藥需按協議規定繼續履行相關義務,而廣藥此前授權王老吉大健康產業生產和銷售紅罐王老吉的行為將造成對加多寶集團的嚴重侵權,加多寶集團將對此保留起訴權,或對廣藥索賠100億元。
據了解,此份《商標許可協議》于2012年7月9日獲得了北京市方圓公證處的公證。根據合同約定,廣藥作為商標的備案義務人,于2003年6月30日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備案,在其蓋章提交的備案申請書中,已明確注明,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2003年1月20日,終止日期:2013年1月19日。 據悉,《商標許可協議》不在此前的仲裁裁定范圍內,具有獨立有效性。加多寶根據該協議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要求廣藥停止侵權,并繼續履行協議。仲裁委已于2012年7月31日正式受理。
8月2日,廣藥集團召開媒體說明會,稱加多寶集團在7月13日出具的《商標許可協議》系偽造,并聲稱該協議“不存在、沒見過、偽造”。而8月7日,在廣藥集團旗下白云山和廣州藥業根據上市公司義務發布的公告中,廣藥集團改口,稱該協議已被仲裁被受理,公司業已接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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