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晶華 實習生 胡哲
由于收不到24萬元賠償款,原告馳譽國際廣告(北京)有限公司不得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被告茅臺葡萄酒公司及其運營商全世好公司支付賠償款項。
《國際金融報》記者昨日獲悉,原告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的強制執行申請已于近日被立案通過。除申請強制執行賠償外,還要求被告停止銷售含有侵犯馳譽公司著作權內容的葡萄酒產品。
本報記者昨日也曾致電被告方委托的大成律師事務所相關律師,以詢問具體情況,但對方表示,還并不知曉此事,并指出,之前的判決書曾經進行過修改,延誤了下發,兩被告未及時履行判決,或與之有關。
記者注意到,終審判決雖是2012年3月20日作出并下發,但由于個別地方文字錯誤需要修改,又重新收回,因而,最終判決書的下發是在2012年4月初,而原告則是在4月20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馳譽公司代理律師李繼泉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在判決結果下來之后,被判決方應該自動履行所需承擔的責任,一般情況下是在10天之內做出回復,但茅臺方面一直未主動聯系法院或馳譽公司。
另據馳譽公司運營總監丁濤稱,在過去幾次庭審和質證環節中,除了全世好以及茅臺葡萄酒雙方的四位代理律師,被告方的法定代表人從未露面。
本報記者在采訪中也注意到另一個細節,茅臺葡萄酒公司近期高層出現了變動,據該公司官網信息顯示:4月11日,茅臺葡萄酒公司新任總經理馮云桃正式上任就職,這位“70后”在調任茅臺葡萄酒公司總經理之前曾在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制酒五車間任車間主任;而茅臺葡萄酒公司原總經理鐘懷利則變身為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茅臺葡萄酒公司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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