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黃志偉 發自北京
多名律師加盟的“毒膠囊事件”公益律師團線索征集工作已經取得進展,但是對于參與的律師而言,要達到預料中的效果,路途仍很漫長。
昨日(4月26日),記者從公益律師團獲悉,目前在微博上已經接到幾十位律師的報名,也收到了寄來的膠囊藥品。不過,這些藥品中并未發現和國家藥監局公布的超標藥品同一批次的產品,因此,藥品的征集工作仍在繼續。
4月22日,耿爽等4位律師給國家食藥監局發出了有他們簽名的法律建議書。在建議書中,耿爽等提出了包括啟動召回、責令涉事企業停產、追究涉事企業負責人刑事責任、開創懲罰性賠償以及完善法律法規等5項建議。
公益律師團發起人、知名網絡人周筱赟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國家食藥監局采取的召回、停產等措施基本和他們的法律建議相符,但是他們最想推動的懲罰性賠償難度很大。
耿爽表示,按照我國法律,目前僅有環境保護可以提起公益訴訟。同時,訴訟提起方只能是相關機構,公民個人還沒有權利提起。
以“毒膠囊事件”為例,使用鉻超標的膠囊做成的藥品,本就是常見藥物,利潤不高,在膠囊上節省成本,可以讓企業低價競爭,擴大銷量賺取利潤。從相對收益來講,企業違法成本很小。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兆全表示,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產品質量不合格可以要求退貨,甚至要求雙倍返還。不過,由于常見藥物價格不高,賠償金額不會大。另外,鉻超標藥品對人體健康產生了損害可要求侵權賠償,賠償金額相對較高。但是,由于鉻超標屬慢性微量損害,對人的傷害可能不太明顯,受到的傷害如何定級,應該花多少錢治療,每一個環節需要受害者自己進行舉證,拿出檢驗結果證明,難度很高。據此,楊兆全認為提起侵權賠償的可能性非常小。
耿爽表示,從法理和道理上講,懲罰性賠償都勢在必行。
耿爽建議由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代理公益訴訟,保護消費者權益,加大企業違法成本;考慮到公益訴訟還會影響企業商譽,因此大企業更加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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